丽水、德清区域案场保洁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丽水、德清区域案场保洁服务项目项目公告
根据我单位采购计划安排,现拟采用公开询比方式采购 丽水、德清区域案场保洁服务项目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丽水、德清区域案场保洁服务
2.预算金额: 25 万元(具体分为:丽水栖溪晓庐案场9.5万元、丽水晨熙新语案场7.5万元、德清凤鸣和院案场保洁服务8万元)
3.项目地点: 浙江丽水、浙江湖州
4.采购内容和范围:负责案场样板房、大厅及外场所有公区的日常保洁服务。人员需求:丽水栖溪晓庐案场4人,丽水晨熙新语案场2人,德清凤鸣和院案场5人,共计11人。上班时长每天8小时,年龄55岁以内,身高158以上,体态形象好。上岗期间不得携带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5.服务期限: 9个月 (具体分为:丽水栖溪晓庐案场6个月,丽水晨熙新语案场9个月,德清凤鸣和院案场4个月)
6.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要求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同时还应具备如下条件: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自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保洁服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需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服务项目类型、合同金额、合同服务期等信息的,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3)信誉要求:近三年内(自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件)采购活动的。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4.本次项目不准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时间
1.获取时间: 2023 年 9 月 15 日至 2023 年 9 月 19 日(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
(1)潜在供应商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cms/index.htm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2)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递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3 年 9 月 19 日 17 时 30 分。采购人将于 2023 年 9 月 20 日 17 时 30 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供应商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通知。供应商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四、采购响应文件提交等要求
1.提交截止时间: 2023 年 9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
2.提交方式:电子响应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开启时间: 2023 年 9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浙江浙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谷女士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2号楼2楼
电话:0571-********
2.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浙江浙商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五星路199号明珠国际2号楼2楼
电话:0571-********
标签: 保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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