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清县消防救援大队钢结构雨棚项目竞争性磋商
永清县消防救援大队钢结构雨棚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永清县消防救援大队钢结构雨棚项目 | ||
品目 |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 ||
采购单位 | 永清县消防救援大队 | ||
行政区域 | 永清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15日 09:0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9月15日至2023年09月2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廊坊市广阳区格林商务中心7楼705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9月27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廊坊市广阳区格林商务中心7楼705室 | ||
预算金额 | ¥5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史亚双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6-******* | ||
采购单位 | 永清县消防救援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清县工业园区樱花路消防救援站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史亚双03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廊坊市广阳区格林商务中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万工 0316-*******/199*****025 |
项目概况
永清县消防救援大队钢结构雨棚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廊坊市广阳区格林商务中心7楼7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FHC-2023-Z*****
项目名称:永清县消防救援大队钢结构雨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9.******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FHC-2023-Z*****
项目名称:永清县消防救援大队钢结构雨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项目内容:永清县消防救援大队钢结构雨棚
工期:15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规定并提供承诺函;
3.2、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9月15日至2023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廊坊市广阳区格林商务中心7楼705室
方式:电子邮箱或现场报名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广阳区格林商务中心7楼705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广阳区格林商务中心7楼7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取电子邮箱方式或现场报名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电子邮箱方式: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qq.com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按要求缴费并获取磋商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
现场报名方式:供应商持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及U盘一个(报名现场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单独发送)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磋商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环保产品;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国境内注册,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规定并提供承诺函;3.2、按照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5日 至 2023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廊坊市广阳区格林商务中心7楼705室
方式:电子邮箱或现场报名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广阳区格林商务中心7楼7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9月2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廊坊市广阳区格林商务中心7楼7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取电子邮箱方式或现场报名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电子邮箱方式:以上资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邮箱*********@qq.com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按要求缴费并获取磋商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
现场报名方式:供应商持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及U盘一个(报名现场发售电子招标文件,不再单独发送)初步审查,经初审合格后领取磋商文件。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接待。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永清县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永清县工业园区樱花路消防救援站
联系方式:史亚双0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廊坊市广阳区格林商务中心
联系方式:万工 0316-*******/199*****0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亚双
电 话: 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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