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气东输长沙输气分公司樟湘支线光缆优化置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西气东输长沙输气分公司樟湘支线光缆优化置换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西气东输长沙输气分公司樟湘支线光缆优化置换工程施工
招标项目编号:ZY23-SH07-GC548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项目规模:樟树-湘潭联络线(简称樟湘联络线)起于江西省樟树市樟树分输站,自东向西经 过江西省樟树市、新余市、分宜县、宜春市、上栗县、萍乡市和湖南省醴陵市、株洲县、 长沙市、株洲市,进入湘潭市境内,止于湘潭末站。国家管网西气东输长沙输气分公司 主要负责管辖湖南段管道,管道路由起于湖南省醴陵市和江西省萍乡市交界的金鱼石, 止于湘潭市境内湘潭末站,沿线设站场 4 座:醴陵压气站、醴陵分输站、株洲分输站、 湘潭末站;阀室 3 座。管道长度 78.95 公里,管道设计压力 10MPa,管径 660mm。 西二线樟树-湘潭联络线原同沟敷设光缆于管道顺气流方向右侧 0.3m 位置敷设,为无硅芯管铠装光缆敷设,自投产以来由于施工质量问题,长沙输气分公司所辖西二线湘潭联络线管道沿线光缆发生过多次断芯(每次只断 1-2 根芯),光通信突然中断,通过跳芯恢复运行,断芯点现场排查并无发现任何施工及地质灾害迹象。经过管道光缆春、秋检检测,结果显示沿线光缆存在多处断芯及严重衰减点,光衰值超限,且光缆仅为 16 芯,随着业务量日益增加,已不能满足生产需求。萍乡-醴陵-湘潭段之间甚至已无备用芯可用,无法通过跳芯应对紧急故障处理,该综合风险评估等级为 A 类。拟对该段光缆进行置换,提升光缆技术指标。 考虑施工周期及经济问题,拟对醴陵-萍乡段先进行光缆置换,本工程光缆置换段为:西二线樟树-湘潭联络线萍乡段光缆置换终点-XTKA000 -XTKA165 段,现场勘察确认, 本次光缆置换起点位于醴陵、萍乡交界处,距离 XTKA000 号桩约 300m,该处有埋地光缆井 1 个便于光缆接续,光缆置换段管道长度约为 25km,光缆长度约 28.16km。
标段编号:1
文件发售金额(元):None
标段内容:西二线樟湘支线萍乡段光缆置换终点-XTKA000 -XTKA165段光缆置换。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承包贰级或石油化工施工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3.2.2投标人须具许可范围为 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一年度(2022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2022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业绩要求 无。 3.5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3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5.4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5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所承担项目没有因工程质量、事故隐患等问题受到过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3.5.6 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3.6.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7.1安全总监(HSE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3.7.2项目经理和安全总监(HSE负责人)须是投标人自有员工,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3.8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 3.9.1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联系人:刘宇翔
联系电话:155*****889
电子邮箱求:None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伯轩
联系电话:155*****672
电子邮箱:shzbzxlbx20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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