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景工程招标公告

夜景工程招标公告

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夜景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

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二、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三个标段,详见下表:

序号

招标编号

名称

地理位置

服务内容

1

KSSG********

夜景工程项目

新疆喀什市

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夜景工程项目

三、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以下资格条件要求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详评。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资质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投标者需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工作内容要求开展相关服务。

4、投标人须有近3年相同或相近项目的工作业绩。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6、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8、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及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

上述相关资料必须提供书面证明资料。

四、投标保证金的缴付

1、本项目每个标段投标保证金均为人民币10000元整(壹万元整),按标段分别支付,支付凭证上需标明所投标段。

2、投标保证金缴付账户

单位名称: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喀什市营业部

账 号:****************7629

3、投标人需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指定账户并将交款凭证电子版发至********06@qq.com邮箱后联系招标人索取招标文件,招标人将会以邮件形式将招标文件发送至各投标人,任何以其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均视为无效投标人。

4、投标保证金缴付期限及索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14日10:00-2015年12月16日18:00,超期视为无效。
5、如若投标人中标,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本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投标人未中标,则在10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时投标人需提供相同金额的收据,若因投标人未按时提供收据造成的退还延迟,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凡发现以下任一内容,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1)如发现投标人之间串标、围标者,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
(2)如投标人中标后以各种理由推脱不签订合同者,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
(3)若发现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投标人的分包商参加投标者,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若该单位中标,则除不予退回保证金外,立即终止合同。

五、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媒体:中国华电集团招标与采购网(www.chdtp.com.cn)。

2、时间:2015年12月14日-2015年12月16日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购标时间: 2015年12月14日10:00-2015年12月16日18:00。

2、标书发售地点: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3、投标截止时间(暂定):2015年12月16日18:00

4、现场踏勘时间:2015年12月17日 11:00

5、提出质疑时间:2015年12月17日 12:00-15:30

6、答疑时间:2015年12月17日15:30-18:30

7、开标时间(暂定):2015年12月18日12:00

8、开标地点: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9、新疆华电喀什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

商务:杨晶 ****-*******

技术:王磊 ****-*******

10、往来函件全部通过********06@qq.com邮箱,不接受电话及人员来访。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热电 夜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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