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万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三友村党群服务中心“居民会客厅”改造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嘉兴万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三友村党群服务中心“居民会客厅”改造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嘉兴万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三友村党群服务中心“居民会客厅”改造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非政府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通政[2023]151号文件批准,嘉兴万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盐县通元镇三友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现就三友村党群服务中心“居民会客厅”改造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万合采[2023]005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非政府采购)
四、磋商项目:三友村党群服务中心“居民会客厅”改造工程
(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项目 | 工作内容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工期 |
1 | 三友村党群服务中心“居民会客厅”改造工程 | 项目对三友村党群服务中心“居民会客厅”内部墙面、地面、吊顶、柱面、卫生间装修改造,改造面积约213.7平方米。 | 40万元 | 详见采购需求 | 45日历天 |
五、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省外企业具有有效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5)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购领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2日(上午8:30-11:00时,下午2:00-4:30时)。
2、购领招标文件方式:邮件报名(邮件报名时请将报名资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qq.com,并备注项目名称)注: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办理报名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受理其投标。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嘉兴万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201*****1450395
开户银行:海盐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亭支行
七、购领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需加盖公章):
a)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扫描件);
b)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c)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扫描件);
d)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e) 报名表;
f)工本费汇款凭证;
g) 经办人身份证;
(注:报名需将上述报名资料扫描件(整合成一份PDF)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表见附件。邮箱:*********@qq.com。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和发售招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 (评标开始前) 将对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各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届时未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八、保证金及交付方式:0元
九、投递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23年9月26日14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嘉兴万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环城南路与联翔路交叉口海盐润家广场10楼1013室)。
十、开标时间、地点:
1、本次项目将于2023年9月26日14时00分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嘉兴万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环城南路与联翔路交叉口海盐润家广场10楼1013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参与开标会议。
2、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仍然允许获取招标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十一、其他事项: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业务咨询: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嘉兴万合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云平
联系电话:0573-********
地址:环城南路与联翔路交叉口海盐润家广场10楼1013室
2、采购人名称:海盐县通元镇三友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俞红飞
联系电话:135*****187
地址:海盐县通元镇三友村
3.监督联系人:海盐县通元镇纪委
联系电话:0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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