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间文艺版权保护数据库项目比选公告
四川省民间文艺版权保护数据库项目比选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宣传部购买服务比选暂行办法》要求,我单位将于近期对四川省民间文艺版权保护数据库项目进行公开比选。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要重视发展民族化的艺术内容和形式,继承发扬民族民间文学艺术传统,拓展风格流派、形式样式,在世界文学艺术领域鲜明确立中国气派、中国风范”的重要论述,建立四川省民间文学艺术名录数据库,对我省的民间文艺创作资源进行搜集整理,为下一步的民间文艺版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打下基础。
二、比选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9月28日(星期四)10:00
地点:成都市青羊区商业后街3号
三、预算限额
人民币6万元
(超过活动经费限额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四、评分标准
五、比选申请人报名条件、报名办法
(一)报名条件
比选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办法
比选申请人于2023年9月27日12:00前将报名回执(加盖公章)扫描版发送至邮箱xcbbanquanchu@163.com,同时将一式5份纸质比选文件(密封,材料需加盖公章)提交至四川省委宣传部版权管理处。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人及方式
联 系 人:李晓曦
联系电话:(028)********、159*****509
七、比选材料
(一)比选材料应包括以下几部分的内容:
1.服务机构简介。
2.类似服务经验或成功案例,包括案例基本情况和完成绩效。
3.本次服务实施方案。
4.项目人员配备及简介。
5.营业执照。
6.报价方案。
(二)比选材料以密封的形式提交,比选开始后由监督人员现场拆封。
八、比选程序
(一)评审小组现场审查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文件,对不符合比选公告要求的由主持人当场宣布为无效文件。
(二)评审成员根据比选方案进行独立打分,汇总得分为比选申请人的实际得分,实际得分最高的比选申请人确定为中选人。
(三)评审主持人当场宣布比选结果,评审小组全体成员参加并签字确认。
九、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不收取比选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二)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比选申请人。
(三)中选结果将在四川省文明网公告栏目予以公示。
(四)如对本次比选结果有异议,请联系省委宣传部机关纪委,联系电话:(028)********。
十、比选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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