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海县河卡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询比公告
兴海县河卡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询比公告
1.采购条件
青海宝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兴海县河卡中心卫生院委托,对兴海县河卡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进行询比采购。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前来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采购内容:兴海县河卡中心卫生院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项目
2.2采购控制价:******.00元(大写:壹拾肆万陆仟壹佰元整)
2.3交货期: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供货
2.4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应涵盖相关产品经营范围。.
3.2投标人须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 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3.3 提供半年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http://www.court.gov.cn/)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递交响应文件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 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6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递交响应文件。
3.8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供应商需提供生产(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明材料;
(2)供应商所投产品需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医疗器械产品需提供产品的注册或备案证明材料。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09月15日至2023年09月1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宝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晟世达金融中心3号楼1单元12楼*****室)持以下资料领取询比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2售价:现场发售500.00元、标书售后一概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5.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9月20日14时30分,地点为青海宝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晟世达金融中心3号楼1单元12楼*****室)。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兴海县河卡中心卫生院
采购人地址:兴海县河卡镇城南170号
联系人:杭旦加
联系电话:138*****550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宝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晟世达金融中心3号楼1单元12楼*****室
邮 编:******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189*****920
邮 箱:qhbygcxmgl@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北支行
账 号:6305 0150 3637 0000 0564
青海宝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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