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河口市汉口路店招统一制作工程--路西竞争性磋商公告

老河口市汉口路店招统一制作工程--路西竞争性磋商公告

老河口市汉口路店招统一制作工程--路西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老河口市汉口路店招统一制作工程--路西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老河口市环三路中段运发公司院内一楼 4-1 号(市一中旁、龙行天下宾馆院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92715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RY-2023-0012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

3、项目名称:老河口市汉口路店招统一制作工程--路西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04元

6、最高限价:******.04元

7、采购需求:汉口路西店招统一制作,面积约1000平方米,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8、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安装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3、信誉要求:①供应商近三年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须下载“信用中国信息报告”或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915日至2023921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5: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老河口市环三路中段运发公司院内一楼 4-1 号(市一中旁、龙行天下宾馆院内)

3、方式:现场领取。

凡有意参加者需携带以下资料:

(1)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委托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留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明文件、“附件1、公司基本信息登记表”及“附件2、中小企业声明函”,以上所有资料均提供原件,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3927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92715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老河口市环三路中段运发公司院内一楼 4-1 号(市一中旁、龙行天下宾馆院内)五、开启

时间:202392715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老河口市环三路中段运发公司院内一楼 4-1 号(市一中旁、龙行天下宾馆院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磋商公告在“”发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老河口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地址:老河口市沿江大道2号

联系方式:158*****3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湖北瑞扬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老河口市环三路中段运发公司院内一楼 4-1 号(市一中旁、龙行天下宾馆院内)

联系方式:198*****2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198*****292


附件1

公司基本信息登记表

项目名称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注册地址

授权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包括座机、手机号、电子邮箱)

登记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签字)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建筑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店招 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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