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博野县博野镇屯庄营村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河北省博野县博野镇屯庄营村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河北省博野县博野镇屯庄营村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博野县博野镇屯庄营村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已由博野县行政审批局以博行审经变字【2023】0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博野县博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博野县博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河北省博野县博野镇屯庄营村2023年以工代赈示范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保定市博野县博野镇屯庄营村 (3)建设内容:新建5条乡村道路,道路总长3.336公里,硬化总面积*****平方米 (4)标段划分:1个标段 (5)计划工期:19个月 (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评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特别说明: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文件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文件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文件进行评审。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9-15 09:00至2023-09-2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及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通”)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10-08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省博野县博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华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博野县博兴西路68号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槐安东路158号鑫科国际广场商业办公楼02-418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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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联系人:

孟泽

联系人: 晋东泽
电话:

137*****789

电话: 138*****316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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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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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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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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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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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以工代赈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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