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区2023年儿童友好博览会光明区展位活动 招标公告
光明区2023年儿童友好博览会光明区展位活动 招标公告
为宣传好光明科学城,向国内外城市展示光明区儿童友好城区建设方面成果,凸显光明科学城与儿童友好理念共融共建的特色,光明区妇联拟择优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儿童友好博览会光明区展位活动项目,现将本项目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光明区2023年儿童友好博览会光明区展位活动项目
二、采购预算:23.7万元(报价高于预算价格以上无效)
三、项目需求
(一)围绕“科学光明 创享未来”主题,结合光明本土元素,凸显光明科学城特色以及儿童友好理念,展示儿童友好型城区建设成果,形成代表性案例以艺术、交互、沉浸、传导等多元化的展览方式进行展示,提高展位整体辨识度;(项目概况:首届儿童友好博览会将于2023年12月7日至12月9日在深圳市会展中心6号馆举行,光明区妇联将代表光明区组团参展,光明区展位面积约54平方米。)
(二)制定展览方案以及执行计划,根据光明区儿童友好城区建设情况,前往光明区各街道、社区、科研机构开展走访调研,遴选展览作品并推荐展览内容;
(三)视觉设计和展览设计。包含展位整体设计、展位布局、展览作品、Logo、海报、展牌设计等;
(四)展览制作与布置。展品制作、展具布置,包含宣传片展示区域、光明区非遗文化和科普实验互动区域、展板和艺术作品展示区域的展品展具制作和布置;展品运输、安装、物料制作、拆卸、清洁等。
(五)制定应急预案。
注:投标书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需求中列支项目。
四、报价方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及保密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许可范围、专业设备和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单位办公地点为同一地址的,供应商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我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报价方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加盖公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将综合投标单位的报价、专业资质、服务质量、方案质量、招标材料完整度、服务方信用进行评选,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详见附件1。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递交截至时间:2023年9月22日18时00分;
(二)递交地点: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科润大厦A栋1406;
(三)递交方式: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报价文件,报价文件一式五份(报价单及相关资料必须额外使用信封或文件袋封装,文件袋开口处均须粘贴封条,并在接口处加盖公章)。
七、报价文件(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一)供应商公司简介、概况及资质证明材料;
(二)项目方案、服务质量等同类业绩证明材料;
(三)项目报价单;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明;
(五)提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等相关信息以公告期内查询结果为准);
(六)其他政府单位出具的相关项目履约评价函;
(七)履约承诺。
八、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答疑事项:凡有疑问的,可于2023年9月22日18时00分前联系我单位咨询,逾期不予受理。
十、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先生、朱先生
联系电话:0755-********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科润大厦A栋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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