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还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2023年第13期
关于返还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2023年第13期
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对下列8个工程建设项目申请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情况予以公示。
一、 公示项目名称
1. 云南卡努实业有限公司智能水表生产项目,建设单位:云南卡努实业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云南川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 云南同润科技有限公司汽车配件生产项目,建设单位:云南同润科技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云南广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3. 昆明至上科技有限公司包装机械生产项目,建设单位:昆明至上科技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云南川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 云南嵩泽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消防配件生产项目,建设单位:云南嵩泽消防科技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云南川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5. 云南博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新型智能电气成套设备生产项目,建设单位:云南博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云南川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6. 昆明嵩盟科技有限公司远程智能安防生产项目,建设单位:昆明嵩盟科技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云南恒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 云南华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智能交通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云南华泽交通科技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云南广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 云南欧姆德科技有限公司厨房用具生产项目,建设单位:云南欧姆德科技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单位:云南广隆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 公示时间
自2023年9月15日起至2023年10月14日止(公示期为30日)。
三、 公示内容
本期公示的项目已完工,目前未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如发现公示项目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劳务(专业)分包单位等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请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嵩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相应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证据、证明和相关联系方式等。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四、 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嵩明县黄龙街310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院内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公示期满后,如无相关举报投诉的,将按规定返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嵩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2023年9月15日
标签: 返还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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