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建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建控集团2023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项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建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建控集团2023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项目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赣州建控集团2023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nkhygz@sina.com)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KHY2023-GZ-ZC046
项目名称:赣州建控集团2023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项目
预算费率(‰)(年化):最高报价不超过1.2‰(年化),最低报价不低于0.5‰(年化)
采购需求:
(一)项目基本信息:
1)招标人:赣州建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或赣州建控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
2)规模:不超过10亿;
3)期限:发行期限不超过270天;
4)募集资金用途:偿还有息负债本息、项目建设、补充营运资金等合法合规用途;
5)进度时间要求:自领取中标通知书或招标人通知项目启动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注册通知书;
6)发行时限:寻求合适窗口期,经招标人同意,择机发行;
7)发行总费用:发行总费用为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所发生的所有承销费用,包括主承销费和销售佣金;
8)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9)招标内容:超短期融资券牵头主承销商;
10)招标对象:具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质的证券公司或银行金融机构。
(二)服务要求:
1、债券融资咨询服务
1)为招标人提供融资咨询服务;
2)核查招标人运营状况,包括公司运营资质、历史沿革、治理结构、业务情况和财务状况等;
3)对招标人申请发行债券的项目进行筛选及确认;
4)对招标人发行债券的可行性提供建议。
2、债券申报材料编制及协助申报服务
1)负责编制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其他债券发行主管机关要求的必要文件;
2)负责统筹发债申报工作,包括拟定工作时间表,推荐本期债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中介机构,协调审计机构、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公司等中介机构的工作进度等;
3)负责设计债券发行方案,包括:债券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方式、发行范围及对象、承销方式和还本付息方式及风险应对方案等,并对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合规性进行审核;
4)负责向各级主管机关申报及会签工作。
3、债券发行托管服务
1)债券融资项目向有关审批机构提出发行申请后,经审批机关对企业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和批准通过后,进行正式发行;
2)负责债券发行后的登记、托管工作;
3)根据承销协议的约定履行债券余额包销义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具有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质的证券公司或银行金融机构。
4、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18日至2023年09月22日(工作日内)08∶30——11∶30,14∶00——17∶30
地点: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nkhygz@sina.com)
方式: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获取(邮箱地址:nkhygz@sina.com),报名邮件请注明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等
售价:0.00元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10月11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赣州市章贡区五指峰路1-51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壹万元整(鼓励采用银行转账、保险、支票、汇票、本票或电子投标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从投标人(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转入)的基本账户转入采购代理机构,否则投标无效(开户行:九江银行赣州分行,户名: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287*****000*******)。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中标投标人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中标人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无息退还。
2.付款方法:
2.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
2.2本次债券承销费用按以下方式予以支付:(1)按实际销售及募集到位资金予以据实支付;(2)中标人承销债券获得了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可在最终结算时支付承销费用总额的30%部分,剩余70%部分最终结算时按中标人实际销售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予以支付;(3)承销债券经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后,若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开展债券销售书面通知之日起40天内未能全额完成承销债项的销售任务且募集资金未能到账,则招标人有权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本次债项的发行销售工作,且参与机构有权根据其实际的销售额或引入的资金额(以募集资金到账为准)占债券实际销售及到账额的比例分配承销费用,但最高不超过最终结算时承销费总额的70%部分;(4)若引入第三方机构后20天内,中标人与第三方机构仍未实现全额销售任务,并由招标人自行组织完成销售,则招标人自行组织完成销售额所对应的承销费部分不予以支付。前述承销具体合作模式、费用分配模式或分成方式由实际参与各方协商确定的内容为准。
2.3承销费用根据发行金额按承销费率及对应发行期限一次性支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赣州建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0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五指峰路1-51号
联系方式:0797-*******
邮箱:nkhygz@sina.com
3、项目联系方式:陈先生(采购单位):0797-*******
黄珊(采购代理机构):0797-*******标签: 南康区环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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