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第二小学东校区新建项目二次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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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第二小学东校区新建项目二次 招 标 文 件 招标项目编号:czlygc******-004 招 标 人: 滁州市第二小学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2023年 9 月 目 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8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 39 第四章 评标办法工程总承包EPC综合评估法 43 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56 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 106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123 第八章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143 附件1 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 144 附件2 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 147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滁州市第二小学东校区新建项目二次招标公告信息电子招标投标 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 滁州市第二小学东校区新建项目二次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滁州市琅琊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 批文名称:关于同意滁州市第二小学东区新建项目立项的批复 编号:琅发改审批******号 招标人 滁州市第二小学 项目业主 滁州市第二小学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 100%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 工程总承包EPC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 滁州市第二小学东校区新建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编号 czlygc******-00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czlygc******-004-01 建设地点 滁州市内 建设规模 滁州市第二小学东校区新建项目地块用地面积为*****.5 约 28.8 亩,建筑面积为*****.47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文件以初步设计文件内容为准,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建设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合同估算价 约*****万元 计划工期 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范围 工程设计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勘察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项目概预算编制等设计需提供项目施工阶段的现场管理,包含方案研究技术交底验收变更办理等工作以及国家规定规范内所有设计成果和服务等与本项目相关一切设计内容及相关伴随服务设计成果须满足相关产业的生产生活需求及相关规范规定的标准,同时中标人须接受发包人或其指定单位的设计咨询及指导工作,并承担项目全部设计责任 2开工前相关工作:办理并取得定位控制点等测量成果资料,施工许可证及开工所需相关证件办理等工作 3施工部分:教学楼图书馆地下游泳馆地下食堂地下车库及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供配电消防暖通智能化环保绿化老校区改造等工程,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全部项目内容 4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合同信息档案等管理和控制 5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消防人防安评防雷接地机电安装动力设备等专项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档案整理及移交等相关工作 6缺陷责任期及质保期服务: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和设备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具体招标内容见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 项目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其他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条件: 具有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拟委任主要负责人要求: 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项目经理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在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注: 1EPC总承包项目负责可以兼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其他人员不得互相兼任。 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滁州市区域内办理过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备案手续的原项目经理建造师作为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参加投标。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 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 2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1条信誉要求-项情形之一的,接受其被确定为中标人。 备注:第12条按照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总数不得超过3 家。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4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A,联合体成员方可根据项目情况自行选择是否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B岗,若派驻,AB岗须满足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如联合体成员方没有在投标文件中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 B岗的,视为放弃填报派驻项目经理建造师B岗的权利,中标后不予填报增派。 5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共同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相关证书材料的真实合规性负责。如联合体任一方出现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联合体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均不予退还。 多标段投标 / 其他要求 无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年 9 月15 日8时00分至2023年 10 月 16 日8时 00分。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huzhou.gov.cn/查阅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4:30-17:30拨打0550-*******。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2023年9月15日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年10月16日8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的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 2023年10月16日8时00分 开标地点 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二楼) 招标文件价格 0元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等网站发布。 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6日8时投标截止10日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子虎田甜联系方式:0550-331*****550-351*****595*******。 投标保证金收取 保证金收取 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万元。 不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万元。 本项目对中小企业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为中小企业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均为中小企业。如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声明与事实不符,视其投标保证金评审不通过,并报监管部门处理如中标后发现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弄虚作假情形,监管部门将从重从严处理。 投标保证金形式 支持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 接收投标保证金的账户信息 银行转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交纳完毕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下列账户之一,投标保证金付款人的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和结算卡汇入,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保证金交纳完毕时间。 户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南谯政务新区支行 账 号:623*****200********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滁州中都支行 账 号:123*****040004*****000***** 户 名: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滁州分行 账 号:178*****4101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交纳保证金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 滁州市第二小学东校区新建项目二次项目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请严格按照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在开标时无法查询保证金是否到账将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投标保函要求 1采用电子保函的,投标人可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金融服务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操作手册见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通知公告。为减轻投标人负担,鼓励优先使用电子保函形式。 2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采用纸质担保机构担保的,应为经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依法取得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融资担保机构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采用纸质保证保险的,应为保险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保证保险。 3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纸质保函原件扫描件须上传至投标文件资信证明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函的保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该项目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时间,否则招标人予以拒收。 5注意事项: 1投标人采用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担保机构担保的,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即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机构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2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保证金缴纳材料进行核查。如提供银行保函或担保机构担保或保证保险形式的,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查询途径进行查询核实并将是否存在异常情形的核实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记录。 3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前将其开具至本招标项目的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原件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一致,如存在未按照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应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备注 1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保证金由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入交易中心账户或由牵头人办理投标担保。 2本项目不缴纳投标保证金条款仅针对在投标过程中未违反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的投标人。如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存在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第3.4.4项约定情形,则无条件按招标人要求的金额时间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如出现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3.4.4 项所列情形的,提供担保的银行担保机构及保险机构将无条件向招标人支付保函所列的全部投标保证金金额,该支付行为视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投标人采用虚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依法承担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法律责任。 4中小型企业的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规定执行上述企业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相关承诺声明及提供的材料认定。中标单位为中小企业的,中标公示时同时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条不采用 其他说明 重要说明 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61.190.70.20hggfwpt-zhutik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转5-2 2 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工作日,CFCA客服025-******** 0550-**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 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解密时间要求为:从本项目解密程序开始时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投标文件格式内容和制作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提供的相关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企业可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调整。 特别提示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均支持保函使用。 2.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填写投标信息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4009980000。 4.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 5.投标人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投标文件上传。 6.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7.请投标人注意加密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 8.投标人投标MAC地址一致或申请开具电子保函MAC地址一致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9.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依法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10.评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1.若存在不予退还投标人投标保证金的情形,银行转账的,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为收缴,递交保函的,由招标人予以追缴。 12.投标人以联合体名义投标的,其异议投诉应当由联合体全体成员共同提出。联合体成员单独进行异议投诉的,应当书面征得联合体其他成员同意,联合体成员之间投诉的除外。 13投标人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并报告监管部门作不良行为处理和进一步调查。 14.注册地在安徽省内且未在安徽省外开展业务省外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开具由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代替诚信投标承诺书。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滁州市第二小学 招标人地址 琅琊区凤凰路371号 招标人联系人 李子虎 招标人电话 0550-331815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6楼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 田甜 代理机构电话 0550-351*****59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招标人 见招标公告 1.1.3 招标代理机构 见招标公告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见招标公告 1.1.5 建设地点 见招标公告 1.2.1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见招标公告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1工程设计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勘察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项目概预算编制等设计需提供项目施工阶段的现场管理,包含方案研究技术交底验收变更办理等工作以及国家规定规范内所有设计成果和服务等与本项目相关一切设计内容及相关伴随服务设计成果须满足相关产业的生产生活需求及相关规范规定的标准,同时中标人须接受发包人或其指定单位的设计咨询及指导工作,并承担项目全部设计责任 2开工前相关工作:办理并取得定位控制点等测量成果资料,施工许可证及开工所需相关证件办理等工作 3施工部分:1教学楼3教学楼图书馆地下游泳馆地下食堂地下车库及配套建设道路给排水供配电消防暖通智能化环保绿化老校区改造等工程,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全部项目内容 4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合同信息档案等管理和控制 5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消防人防安评防雷接地机电安装动力设备等专项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档案整理及移交等相关工作 6缺陷责任期及质保期服务: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和设备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具体招标内容见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 1.3.2 计划工期 1总工期暂定550日历天3号教学楼及周边配套须在2024年8月1日前完工投入使用,招标人可选择分期实施,分期实施的,各分期实施的项目工期在不超过上述工期要求的前提下由招标人参照工期定额合理确定。 2计划开工日期: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 3计划竣工日期: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 以投标单位自报的承诺工期为考核标准,工期每推迟一天,处以 20000 元/天违约金。工期提前不奖励,工期计算以总监的开工令为准。 1.3.3 质量要求 1设计含勘察测绘等:合格。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设计方案施工图及预算通过业主和相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达到施工深度要求专业工程设计图纸深度须满足业主需求和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 2设备材料:合格,满足设计要求及招标人要求,符合或相当于约定的参数品牌要求。特殊设备按合同约定,具体详见合同约定。 3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特殊专业工程施工按合同约定,具体详见合同约定。 4质量保证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相关规范标准以及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的相关强制性标准。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详见招标公告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详见招标公告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关联情形 详见招标文件 1.9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 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详见本须知2.2条 形式:详见本须知2.2条 1.1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以外的专业工程 分包金额要求:另行约定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经招标人同意,且须满足分包工程的资质要求。 注:允许分包的,其分包合同须报建设单位备案。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本工程招标澄清答疑文件。 2.2 投标人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及方式 如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6日8时投标截止10日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异议,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2.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及方式 2023年10月7日17时前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答疑澄清文件栏目予以公告。 3.2.1 增值税税金 1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简易计算方法 2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税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其它: / 。 3.2.4 最高投标限价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万元人民币。本项目以最高投标限价为计算基数,以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报价下浮率由投标人自报,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如下浮率为.%,勘察设计费不单独报价和计算,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填报下浮率的同时,须在投标函中按下述要求填写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投标下浮率*****0000.00 元。 注: 1投标人填报的下浮率不得小于8.00%,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报价下浮率最多保留到百分号前小数点后第二位,第三位将按四舍五入进行调整,调整后作为评审和中标费率。 2上述投标报价仅为数据填报使用,不作为合同履约的依据。 2投标人填报的报价须包含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及相关检测等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的费用。具体金额在项目施工图纸完成后由发包人委托造价咨询单位根据经图纸审查后的施工图纸,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及合同约定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并经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复审单位审核后,发承包双方共同确认后作为确认合同价款的依据。具体内容详见合同约定。 3投标下浮率在工程预结算中不再调整。 发布时间:2023 年9月15 日17时前。 发布媒介: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2.5 投标报价的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仔细完整阅读招标文件并综合考虑后合理报价 2招标人有权根据需求对项目进行暂缓取消实施部分项目,中标单位不得以此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索赔补偿。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90日历天。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3.4.1 投标保证金 详见招标公告 3.5.1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特殊要求 1本招标项目重点难点: 自行分析确定重点难点 注:本项内容与施工组织设计重难点评审相对应,投标人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全面重点阐述 2本招标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由投标人根据相关图纸和危大工程相关要求自行编制。 3.5.8 投标文件份数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上传。 投标人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加盖单位章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允许:/。 4.3.2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 是,退还安排: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见招标公告 5.2 开标程序 1解密时间:解密程序开始后60分钟内以电子交易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解密时间为2023年 10 月 16 日8时00分至2023年 10 月 16 日9时00分。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人名称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工作,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 4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 5开标结束。 多标段开标顺序:/。 6.1.1 评标委员会的 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专家由招标人在开标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6.3.2 评标委员会确定 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3名,不排序。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如公示第三日为休息日或节假日,则顺延至休息日或节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7.5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7.6 中标通知书发出形式 数据电文 7.7 中标结果公示媒介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1 日 7.8 履约担保 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履约担保的形式:支持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 履约担保的金额:1.52亿元1-中标下浮率2%取整到千 收款单位:中标后另行通知 开户银行:中标后另行通知 银行账号:中标后另行通知 缴纳时限:中标后另行通知 注:汇款务必注明缴款人名称及用途。 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如未按期交齐履约保证金或未按期签订合同的,视同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扣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要求缴纳的,自合同签订并备案后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满7日内。 其他相关要求:须经招标人认可 联合体参加投标且中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按上述要求缴纳履约担保。 7.9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应委派代表与招标人联系并商讨书面合同签订事宜。中标人和招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以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招标代理服务费和专家评审劳务费 10.1.1 招标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具体金额:162710元,执行关于印发的通知滁公管20225 号中介服务费标准,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不含专家评审费 代理服务费支付主体:中标单位。 以上费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单位,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综合考虑计入上述费用。 10.1.2 专家评审劳务费 费用或支付标准:以实际发生为准 支付主体:中标单位。 10.2 招标文件获取与通知 10.2.1 电子招投标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10.2.2 图纸获取说明 本项目为EPC项目,暂无施工图纸。 10.2.3 获取与查看通知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澄清及修改等相关资料均通过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投标人应自行下载。投标人应当及时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查看。 10.3 主要材料要求 主要材料甲供,其他材料由中标人自行采购 其中甲供材料为: 主要材料由中标人自行采购 如招标人对主要材料设备的技术性能指标有特殊要求,应在招标文件品牌推荐表中推荐不少于三个品牌。对于招标人推荐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选用推荐品牌或不低于推荐品牌技术性能指标的其他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应在报价文件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并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中注明且未提供相关技术性能指标业绩,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品牌中进行选择,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本工程采用商品砼。 本项目采用预拌砂浆。 其他相关要求:(1)钢材推荐使用马钢南钢宝钢武钢鞍钢品牌产品,水泥推荐使用中联海螺南方品牌2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应满足设计 和规范要求的质量等级,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质量进行检验中标人选定的材料供应厂家质量须经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备案,如招标人和监理单位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中标人必须服从要求,若该材料经权威检验部门鉴定确有质量问题,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主要材料供应商发生过质量事故及管理混乱的,不得用于重点工程建设,发包人保留否决权因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业主对主要设备及材料有特殊要求的,需提供不少于三个推荐品牌供参考,对于招标人推荐品牌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可选用推荐品牌或不低于推荐品牌性能技术水平质量标准的其它品牌,如采用其它品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并提供相关技术参数业绩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注明或未提供相关技术参数业绩的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品牌中进行选择,价格不予调整招标人选择推荐品牌之外的除外。4对于业主推荐品牌的材料,投标人如认为业主推荐的品牌有限定性唯一性明显不在同一档次等级的或者其他异议的,应在疑问提出的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提交。5品牌推荐表中所选品牌的产品均为该品牌中档及以上的产品,中标人须在材料设备进场前将样品或技术参数报招标人认可。6要求提供产品厂家授权承诺的,中标后签订合同前提供,中标候选人未在合同签订期限内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0.4 相关要求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均支持保函使用。 2承包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用工行为,必须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 第72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22号以及贯彻落实的通知皖人社发20225号安徽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228号等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 执行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其中工资保证金和工资专户按照工程项目所在地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缴存和开设。若为联合体中标,由联合体中牵头人缴存和开设专户。 3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进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191706号进行相关信息登记。 4保证保险产品应按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财产保险公司产品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5我省行政区域内按照规定应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均应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具体金额担保方式等按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202254号执行。 10.5 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1评标委员会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登录网上招投标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并确保联系方式有效,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 2因投标人未登录网上招投标系统导致无法及时接收询标函远程网上询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视同投标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权利,评标委员会可按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 10.6 解释权 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 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 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 4系统中提供的表格或格式文件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为准 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7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 发包人和承包人,等同于招标投标阶段的招标人和投标人/中标人。 10.8 其他 1如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出现特定性唯一性品牌的表述,该品牌仅作为参考,施工过程中不具有限定性。 2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工作人员,提供虚假资料谋取中标将被依法处罚。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业绩投标人资质等证明资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和法律责任。若投诉人或举报人对前述资料或证明资料存在争议,进行有效投诉或举报, 被投诉人被举报人应当主动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举证,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拒不配合执法机构调查,且未在规定期限内举证提供证明资料原件的,执法机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理。 3中标人未履行下述义务的,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依法对中标人进行处理,追究相关责任: 招标文件载明在规定期限内中标人应领取中标通知书,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领取中标通知书,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实施信用惩戒 中标人应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若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实施信用惩戒 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存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人员进场开工不履行供货安装义务等情况,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相关违约行为报送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 实施信用惩戒 中标人中标后被监管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不满足中标条件的,中标无效,并做好项目后续工作 中标人在中标项目发生投诉信访举报案件履约存在争议时,拒绝协助配合执法部门调查案件的,招标人可以取消其中标资格或解除合同。 4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行为管理的通知滁公管20201 号规定,需经发包人以及公管住建部门同意。技术负责人变更需经发包人同意。 中标人因下列原因变更项目经理建造师,须缴纳违约金 20 万元/人次: 患重病发生意外等身体原因不能在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的离职的 违法违规行为不能继续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无能力履行合同责任义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责令更换的(由发包人自行勾选)。 中标人因下列原因变更技术负责人,须缴纳违约金20万元/人次: 患重病发生意外等身体原因不能在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的离职的 违法违规行为不能继续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无能力履行合同责任义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责令更换的(由发包人自行勾选)。 5本项目所有违约罚款,须以现金形式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10.9 重点项目约谈 实行重点工程项目考察约谈机制。项目单位牵头负责,公管等部门参与对预中标单位进行考察约谈警醒提示,防止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及出借资质的情况发生。 10.10 变更招标方式 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现行规定执行。 10.11 招标人补充的 其他内容 1创建优质工程 不要求。 要求。 创建优质工程奖励要求: 获得市级优质工程奖项,给予合同金额的 / 奖励 获得省级优质工程奖项,给予合同金额的 / 奖励 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项,给予合同金额的 / 奖励 创建优质工程其他要求: 。 2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工程设备及专业工程约定: / 3安全生产 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10.12 中标候选人考察 招标人将保留对中标候选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和所提供的业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的权利,若考察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发现工程存在质量等违约情形,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提请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罚。 招标人其他相关要求 现场管理 1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针对环保禁噪防尘防护等措施,必须满足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及要求 2施工场地及周边场地道路绿化管线设施设备等,若被施工方中标人损坏,施工方中标人必须无偿按照原貌恢复。 3投标人自行勘察施工现场情况,因投标人未勘察现场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4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扬尘污染人员不在岗履职等违约行为的,招标人将给予违约处罚如中标人拒不缴纳违约金的,招标人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5临时设施施工便道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考虑,综合考虑在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6施工现场必须采用门禁管理系统,施工现场必须采用刷卡进入,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7施工现场需专门配备定点摄像设备,采用建筑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系统,便于实时监控,要求设备稳定,图像清晰,分辨率高,配备专用储存设备,15天以内的现场摄像资料必须完整保存,含在投标总报价中。 8本项目所有违约罚款,须以现金形式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9根据滁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审减率超过10%的工程项目,超过部分应支付的审计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审计费率为核减金额的5%,项目结算付款单位根据审计结果将此部分费用缴纳至指定账户,不提供票据。 10人员考核:工程开工进场后,承包人必须参照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的要求配备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和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取样员等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合同签订前,中标人须按不低于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规定的数量及类型提供其他主管管理人员名单社保及岗位证书供招标人确认国家及安徽省已取消相关人员岗位证书的可不提供岗位证书, 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1发包人和监理人依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每发现承包人在施工时现场投入人材机械等不足或不到位,安全文明措施不满足要求,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于20万元以内违约处理,具体金额由发包人按实际情况决定。 12施工用水用电由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具体手续及费用由中标人自理且投 标报价时需含在投标报价中。工程未完全交付招标人前,所有水电费用由中 标单位承担并管理。 13室外雨污水管道须提供全部影像检测试验合格报告,费用含在投标报价 中。 14其它约定:围挡设置必须符合相关部门要求,对于围挡的宣传标语图 案等设置,必须按照建设单位要求进行布置,并且及时更新更换。具体 围挡方案必须报建设单位审批后方可实施。 15施工现场和取弃土场内的施工便道机械整平以及协调渣土环保等 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缴纳保证金及费用等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此部分 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施工渣土淤泥建筑垃圾等弃置点需经相关部门 批准,并报发包人备案后,方可施工,严禁违规倾倒堆存。否则,责任自负 16本项目工程质保期缺陷责任期内需成立专职维修养护组实施全过程 跟踪运营维护保养,时间从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正式移交之日算起,费用含在 投标报价中。 工程进度管理 工程有下列原因影响合同工期的,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批准可顺延合同工期:1土地和房屋征收进度不符合施工要求,涉铁路涉部队涉供电等影响施工2因地震洪涝灾害突发重大事件等不可抗力影响施工3因规划设计调整或重大变更,对工期造成影响的4其它非承包人原因影响工期的。承包人未提出工期顺延的申请或申请未经批准的,工期不予顺延。 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合同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处以 20000 元/天违约金。 三对严重拖延工期,经发包人多次督促,承包人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招标人处以 50000200000 元/次违约金,并可终止施工合同,扣除 50%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处罚,另选施工队伍,承包人须无条件配合,不得以任 何借口阻挠另选的施工队伍施工,不得向发包人提出任何索赔要求。 工程质量管理 1承包人被发包人项目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或第三方巡查等检查出未按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施工,存在质量隐患的,必须按要求和规定时限整改到位,同时处以50000元/次的违约金。对拒不执行或整改不力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经济损失。 2质量缺陷责任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发包人书面通知承包人,在规定时间内不及时处理的,发包人有权直接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直接从工程质保金中支付。 安全文明管理 1承包人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国家安徽省滁州市的相关规定,同时遵守建设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经检查,达不到相关规定和要求的,由项目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处承包人10000元/项/次的违约金。施工现场卫生保洁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移交结束,切实做好项目管理人员和工人宿舍安全卫生工作。 2执行滁州市建筑工地围挡提档升级标准的通知建质202234号文执行 扬尘管理 严格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滁州市城市扬尘管理办法和滁州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重点工程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或经检查达不到规定和要求,被相关部门批评曝光通报的,处罚承包人100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监理人3000元/次的违约金。 农民工工资信访管理 承包人应严格遵守政府投资工程农民工工资信访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 一凡到招标单位上访,滞留时间半个工作日不足半个工作日以半个工作日计算,工程款支付比例在 30%-40%含的,按每人每半个工作日 2000 元的标准给予违约金处理,每增加工程款支付比例 10%,每人每半个工作日违约金处理标准增加 1000 元,依此类推。 二凡赴区市政府上访,滞留时间半个工作日不足半个工作日以半个工作日计算,工程款支付比例在 30%-40%含的,按每人每半个工作日 4000 元的标准给予违约金处理,每增加工程款支付比例 10%,每人每半个工作日违约金处理标准增加 2000 元,依此类推。 三凡赴省政府上访,滞留时间半个工作日不足半个工作日以半个工作18日计算,工程款支付比例在 30%-40%含的,按每人每半个工作日 6000元的标准给予违约金处理,每增加工程款支付比例 10%,每人每半个工作日违约金处理标准增加 3000 元,依此类推。 如有发生,乙方将三年内不得参与由甲方招标的所有项目。 检测 测绘检测范围内容包含且不限于人防管道污水等第三方检测工作,施工现场涉及到但不限于桩基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基坑变形观测主体沉降观测见证取样检测工程实体检测建筑节能保温材料检测装饰装修材料检测钢结构检测幕墙检测水电材料类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类人防工程检测室外道路工程检测排水工程检测CCTV检测涉及直接影响工程建设质量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检测等其他检测及工程档案资料整编归档水土保持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检测内容。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招标人不再对此支付任何费用。 竣工验收竣工结算 1竣工验收时间:在材料手续齐全,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情况下,从工程完工到竣工验收原则上不得超过 30 天,特殊情况经分管领导批准的可以延长。整体工程完工后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合格之日作为竣工日期。 2承包人须于竣工验收合格后 60 日内完成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结算资料上报,特殊情况,经发包人批准的可以延长。凡因承包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竣工结算的,处罚 1000 元/月的违约金。在发包人下达书面通知后承包人拒不配合的,发包人有权按已有资料或按已付款委托跟踪审计单位办理结算。 3竣工结算审核按照滁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结算审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相关论证评审费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涉及到与施工相关的论证评审时,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含在投标总价中。 税收管理规定 税收管理规定按滁州市琅琊区相关规定执行,收款单位应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否则将给予相应的处罚。 共管账户 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招标人要求在银行设立项目资金共管账户,作为本项目工程款支付专项账户,并履行缴税及开票义务。 滁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 一在建筑市政铁路电力通信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施工资保证金和设立工资专户制度,并实现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工资保证金缴纳和工资专户管理工作。市交通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能配合做好工资保证金和工资专户监管工作。 三工资保证金缴纳至人社局专用账户,工资专户按照工程项目所在地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缴存和开设。 四工资保证金按工程建设项目合同造价的 2%缴存。施工企业未提供劳务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缴存工资保证金和开设工资专户证明的,建设单位不予施工企业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五在同一市级行政区域内,可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信用状况等适当调整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 六对一年内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新开工项目工资保证金应按工程项目合同造价的 3%缴存。对因欠薪被纳入黑名单的,应按工程项目合同造价的4%缴存,缴存金额不受缴存金额上限限制。 七缴存企业可以以银行保函方式缴存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的种类应当是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由施工企业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国有商业银行申请开立,受益人为工程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银行保函有效期由开立申请人受益人与银行三方根据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期限合理确定。如银行保函到期时给出尚未竣工验收,或存在农民工工资尚未结清的,开立申请人应与银行协商续开保函无法续开的,应按规定缴存工资保证金。需动用工资保证金垫付被拖欠工资时,出具保函的银行原则上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垫付,紧急特殊情况应当尽快办理垫付手续。符合退还工资保证金条件时,开立申请人应将银行保函退回开立银行予以注销。 八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资金监管,同时要对建设单位工程支付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一交通水利电力铁路通信等工程项目在拨付工程款时,应将工程进度款的 15%直接汇入施工企业开设的工资专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道路桥梁等市政工程项目在拨付工程进度款时,应将工程进度款的 15%直接汇入施工企业开设的工资专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三园林景观含道路绿化工程项目在拨付工程款时,应将工程进度款的 20%直接汇入施工企业开设的工资专户,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四道路电梯强弱电暖通智能化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在拨付工程款时,应将工程进度款的 5%直接汇入工资专户,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督促施工企业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存工资保证金和开设工资专户。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及重点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应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月通报新建工程项目信息,督促缴存施工企业按规定缴存工资保证金和开设工资专户,未缴存工资保证金或是未开设工资专户的施工企业一律不予开工建设,确保应缴尽缴。 十工程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后,未发现拖欠工资行为的,经缴存施工企业申请并公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公示期满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缴存施工企业将工资保证金本息一并转入该缴存企业其他同名银行结算账户的决定。 十一工资保证金由缴存企业存入工资保证金账户,工资专户由施工企业在工程所在地工资保证金专户银行开设,实行专户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工资保证金和工资专户管理台账,严格规范财务审计制度,加强账户监管,确保专款专用,防止挪作他用。对擅自减免超限额收缴违规挪用无故拖延返还工资保证金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员实行问责。 十二房屋建筑工程在拨付工程款时,应将工程进度款的 30%直接汇入施工企业开设的工资专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十三未尽事宜,按滁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滁人社发2018215 号及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要求执行。 十四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琅琊区重点处关于劳资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或通知等。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投标人投标的所有投标文件设计成果图纸等资料和所有权知识产权将归属于招标人,且不得索回。招标人有权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等,并不需征得未中标人的书面同意,且不需要支付任何使用费用。知识产权的范围及归属: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设计成果图纸等资料均应为原创,不得包含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造成相关责任及索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补充说明 1投标报价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招标范围的内容,投标报价包含设计含设计成果所需的专家评审费如发生材料采购施工检测验收各类计算规范要求发生的费用档案移交招标代理费规划设计复核施工图审查施工方案等相关评审费及审查费验收费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及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等所有费用包含自行收集相关资料办公交通保险税费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与本次招标相关的等所有费用,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注:上述相关中介服务单位需经发包人认可。 2其他要求 2.1根据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商改发2003341号文的规定,现场不允许搅拌混凝土 2.2根据滁州市现行绿色环保建筑的要求,投标人在节能环保材料的选择上,必须按相关文件执行 2.3各专业工程纳入总包管理,明确责任归属:总包单位负责现场管理与协调竣工验收资料管理垂直运输的提供,且有责任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和进度进行控制,并负责协调各个分包的关系,负责各个分包合同的管理 2.4按合同约定由本项目承包人通过招标形式确定的设备专业工程的供应商,承包人在招标阶段可要求其按相应合同价款的3%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不计设备费用,以安装费用为计算基数,如电梯分包合同按扣除设备费后的安装费用作为基数缴纳总承包管理费含采保费,该部分费用的税金差额由承包人承担。 3其他相关要求:见发包人要求。 4关于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执行关于加快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工程担保制度的通知建市202084号文件。 特别提醒 为满足校方招生需求,确保设计项目快速推进,本项目由发包人按相关招标程序委托第三方提供设计咨询服务,承包人须按设计咨询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同时,本项目已委托第三方进行初步勘察,上述设计咨询服务费用和初步勘察费用由承包人支付,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此费用,含在总价范围内,费用为10万元,承包人在发包人支付第一笔工程款后支付,否则发包人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并代为支付。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本目不采用) 6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7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部分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9.5无论投标人是否到施工现场实地踏勘,中标后签订合同时和履约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现场情况与招标文件描述不一致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 1.10 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澄清。 1.11 分包 1.11.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以下规定: 1分包内容要求:招标人允许分包或不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如有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2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格要求: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具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资格条件 3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明确拟分包的工程及规模,且投标人中标后的分包应满足合同条款的相关要求。 1.11.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2 偏离 1.12.1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12.2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视为投标文件存在重大偏差,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文件存在第四章评标办法中所列任一无效投标情形的,均属于存在重大偏差。 1.12.3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差为细微偏差: 1在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及其他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或未被否决投标的情况下,出现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和投标报价的其他错误 2投标文件个别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差。 1.12.4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按如下规定处理: 对于本章第 1.12.3 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差,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 对于本章第 1.12.3 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差,可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差进行澄清。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资格审查办法 4评标办法 5合同条款及格式 6工程量清单如有 7图纸如有 8技术标准和要求 9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2.1.2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3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留言或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3招标文件的澄清 招标人可以澄清招标文件,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澄清的方式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但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资信证明文件: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2项目管理机构如设置项目经理建造师AB岗请备注明确 3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技术标文件: 1总承包方案 2深化设计方案 3施工组织设计 商务标文件: 1投标函 2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如有 3商务标评审所需其他材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5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工程量清单相应表格。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4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认可的保证金格式递交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采用投标电子保函的保证期截止时间不得早于该项目投标有效期的截止时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 3.3.3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中标通知书发放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签订合同后5日内,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4.5 投标保证金按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保证金管理规定滁公管20217号规定执行。 3.5投标文件的编制 3.5.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的特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2本次投标不需要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按照电子招标投标的要求,在投标人的电子系统中制作签章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3.5.3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资格审查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5.5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资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签订合同后发现中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3.5.6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满足以下规定: 1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电子交易系统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 2招标文件中签章是指签字或盖章。在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签章处,投标人应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或直接上传加盖投标人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或签字的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外, 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章或直接上传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或签字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采用CA数字证书加密的,加密时投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均只能使用同一把CA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否则引起的解密失败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文件制作的具体方法详见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的帮助文档。 3.5.7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而导致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交易系统电子开标评标系统,该投标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3.5.8 投标人中标后须递交与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完全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并递交给招标代理机构。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施工组织设计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4.投标 4.1投标文件上传 4.1.1请投标人通过系统下载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利用CA数字证书进行上传投标文件,上传已加密的投标文件,务必通过此方式上传投标文件。 4.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编制签章上传过程中如有任何操作的疑问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电话:0550-*******。 4.2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2.1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5.6项要求制作并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网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4.3 投标文件的递交 4.3.1 投标人应当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系统。 4.3.2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3.3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网上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网上递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的,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投标无效。 4.4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4.1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自行从网上招投标系统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并可修改后重新加密上传,开标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最终上传的投标文件为准。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第一章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开标时间和地点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公开开标。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的投标人名称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 3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完成解密工作,导入并读取所有成功解密的投标文件 4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 5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招标人在开标过程中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异议与答复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 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依法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日。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应当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由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审查确认。 7.4 业绩奖项公示 招标人对中标候选人的得分业绩和奖项进行公示。 7.5 定标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不排序推荐3名定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组织定标委员会召开定标会议,依法确定中标人。 7.6 中标通知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数据电文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7 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依法公示中标结果。 7.8 履约担保 7.8.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8.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8.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9 签订合同 7.9.1本招标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7.6款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投标人所派出项目经理建造师须不得有在其他尚未完工以竣工交工完工验收报告等手续为准项目或已中标项目以发放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情形。如有,项目在滁州市区域内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行为记录项目在滁州市区域外的,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第一日起开始计算7日内,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7.9.2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9.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9.4 除法定情形外,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期间项目经理建造师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确需变更的,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变更后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不低于投标文件中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的资格条件。 7.9.5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9.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9.5.2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事项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项规定的期限内。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资格审查办法 一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资信证明文件评审 条款号 审查内容 评审标准 1 审查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如为联合体,牵头方需提供 检验电子标书 诚信投标承诺书或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检验电子标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施工单位需提供 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和注册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注: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书。 设计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和注册证书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注: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书。 项目经理有效身份证和注册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注: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书。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包括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项目管理机构。查看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组成表。 如设置项目经理建造师AB岗请备注明确 检验电子标书 联合体协议如有 投标保函格式如有 重要提示: 1资格审查材料可以选择上传到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制作投标文件时插上CA数字证书,从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挑选相关材料,或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至指定位置若所需材料无对应栏目,则将该材料上传至其他所需材料里,做电子投标文件时从其他所需材料里获取。请各投标人自行完善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的单位信息,保证信息最新且有效。或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接口获取营业执照建设工程相关证书等政务数据,投标人自行核验政务数据的准确性,对引用的政务数据承担责任。 2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的,视为无效标处理。即使投标人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标处理。 3自2022年1月1日起,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经理为注册建造师含一级二级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和安徽省关于执行标准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其他省份建造师电子证书执行该省现行政策规定。 1.审查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如为联合体,牵头方需提供 2诚信投标承诺书或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4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施工单位需提供 6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和相关证书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7设计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和注册证书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8项目经理有效身份证和注册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9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包括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10项目管理机构。查看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组成表如设置项目经理建造师AB岗请备注明确 11联合体协议如有 12投标保函格式如有 温馨提示: 1请各投标人自行完善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的单位基本信息,保证信息最新且有效。 2请投标人认真准备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如评标专家在检验电子标书过程中,如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标书中相关资料的,视为无效标处理。即使投标人将原件携带至现场的,同样按无效标处理。 2.审查办法 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中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评审表要求对投标人审查资料进行核验。 3.资格审查委员会和审查标准 3.1资格审查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3.2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按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要求对投标人的审查资料进行核验。投标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1未上传电子标书或电子标书经审查不合格 2联合体投标人没有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保证金不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其前附表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4投标人未办理省主体库登记入库手续的 5投标人投标 MAC 地址一致的 6投标人申请开具电子保函 MAC 地址一致的 7投标人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雷同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审查结果 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下一步的评标程序。 第四章 评标办法工程总承包EPC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第一阶段,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依次进行资信技术文件审查,对均满足要求的投标人先进行除投标报价之外的评审因素打分,汇总后的得分按照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得分相同的并列,下一个排名顺延。如 2 个投标人并列第一,则第 3 个排名为第三名,选择总得分排前 N 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评标,N 取值为5。与第 N 个得分相同的一并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第二阶段,投标报价评审。评标委员会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商务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过程中如出现无效投标,将替补至 N 个投标人,剩余投标人不足替补至 N 个的,至少替补至 3 个,否则本项目流标。以进入第二阶段的有效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计算范围。根据投标报价评审规则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阶段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时,仍按照各项评审因素的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得分前三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如评标阶段出现总得分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下浮率数值大的优先,投标报价下浮率仍相等,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随机抽取确定评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以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的开标记录表序号作为抽取序号 二资信标评审17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设置 评审标准 1 企业业绩 2.5分 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如为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的有效业绩均认可具有一个单项施工合同金额 1.2亿元及以上或具有一个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为1.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业绩不含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钢结构居住建筑如住宅宿舍商住楼及公寓等居住建筑业绩的得 2.5 分本项最高得 2.5 分。仅提供 1 个业绩。 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下述文件材料同时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中标通知书 施工合同须至少反映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金额双方签章等信息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须有签字盖章页竣工日期明确相关责任主体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该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包括各省市平台,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滁州市信息查询内容截图,否则所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可。四者缺一不可。 如以上证明材料无法反映出业绩相关信息,可以另外提供业主材料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注: 业绩面积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为准,业绩的时间及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签订为准。 若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投标人须在上述业绩中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业绩合同中联合体协议,否则不予认可。 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彩色上传,检验电子标书,未上传或经评审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或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奖项 2.5分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或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联合体投标并设有 AB 岗的,提供的 A 岗或 B 岗项目经理的有效奖项均认可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所承建的公共建筑工程不含工业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钢结构居住建筑如住宅宿舍商住楼及公寓等居住建筑获得琅琊杯奖项或外市等同于琅琊杯奖项的或黄山杯奖项或外省等同于黄山杯奖项的或国家级奖项仅指国家级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项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项得 2.5 分。本项最高得 2.5 分。仅提供 1 个奖项。 说明: 1上海北京天津重庆市级奖等同于省级质量奖。 2以建筑业协会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或获奖文件为准,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或获奖文件发布时间为准。 评审核验电子标书中的下述文件材料同时提供下列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获奖文件彩色扫描件 中标通知书 施工合同须至少反映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订金额双方签章等信息 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须有签字盖章页竣工日期明确相关责任主体盖章齐全,否则不予认可) 该获奖业绩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包括各省市平台,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滁州市信息查询内容截图,否则所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可。五者缺一不可。 如以上证明材料无法反映出业绩相关信息,可以另外提供业主材料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注: 若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投标人须在上述获奖业绩中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业绩合同中联合体协议,否则不予认可。 项目经理必须是在本单位注册后,以项目经理身份参与的业绩,在别的单位注册时承担的业绩或以其他管理人员身份参与的无效。 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体现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姓名如有不一致的,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备案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并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相关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彩色上传,检验电子标书,未上传或经评审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3 设计团队 5分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承担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委派的设计团队中: 1.建筑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的得1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师资格的得1分 3.给排水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的得1分 4.电气专业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的得1分 5.概预算专业负责人具有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或一级注册造价师的得1分 备注:需提供相关人员的注册证书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4 联合体协议 2分 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权责分工等内容的得2分提供联合体协议但内容不明确的得1分。 非联合体投标的,该项得2分。 5 项目经理建造师答辩 5分 1本项目对项目经理进行答辩联合体投标并设有 AB 岗的,投标人可选择项目经理 A 岗与B岗中的任意一名参加答辩,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及项目经理答辩情况进行综合性对比,以专家评委评分的去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后的算术平均值作为项目经理答辩最终得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提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招标项目涉及的技术掌握情况项目管理领域知识经验和技能对招标项目质量进度造价安全环境管理重点难点的把握程度等,优秀得5 分,良好得 4.5 分,一般得 4.0 分,合格得 3.5 分,不合格或未参与答辩的不得分,本项目满分 5 分 答辩顺序: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对进入答辩投标单位随机抽取确定答辩顺序,项目经理答辩时须手持身份证核对身份信息。若答辩人与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名称不一致的,此项打分作为零分处理。 注:答辩采用钉钉远程视频会议方式进行,请各申请投标单位下载电脑版钉钉软件,注册登录账号后点击会议,再点击加入会议,输入入会口令,进入会议,并打开摄像头,用视频形式进行答辩 2项目答辩基本流程: 第一步:招标文件载明使用钉钉软件进行项目答辩,各投标人需提前下载钉钉软件注册账号,准备有摄像头耳麦答辩电脑。 第二步:投标文件解密后,按照招标文件预留的联系号码,添加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为钉钉好友。 第三步:代理机构在钉钉上创建答辩会议室,按照答辩顺序,邀请项目经理进入会议室进行项目答辩。答辩完成,请出此项目经理后,再邀请下一个项目经理进入会议室。 注意事项: 1以上要求须在电脑端电脑务必配备摄像头及音频操作且保证网络及电脑等相关电子配套设备畅通情况下进行,且须保证所在房屋内只有答辩人一人,项目经理自行安排场地。因投标人项目经理网络软件音视频等因素造成演示不畅或未能及时接听电话导致无法答辩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投标人须在资信标文件中注明拟派本项目参加答辩的项目经理本人手机联系方式和钉钉账号并提前在电脑端安装钉钉软件,在开标当日须全程确保联系畅通因评标时间的不确定性,拟答辩项目经理在答辩前须全程做好准备,包括不限于午休及下班时间,在答辩通知发出后项目经理电话或短信通知或钉钉在线通知10 分钟内未进入会议的,视为放弃答辩,由此造成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答辩过程中,不要开启代理端摄像头,以防泄漏专家信息 4陈述及答辩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在2023年10月16日8时00分至2023年10月16日12时00分添加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钉钉账号1595*******或投标文件解密后,按照投标人预留的联系号码,代理机构添加投标人为钉钉好友。 备注:提供的项目业绩奖项只计算评标分值对应的项目数量,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奖项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超出部分不进行评审。对应数量内业绩奖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的,不再补充评审超出部分业绩奖项。如:提供1个业绩奖项即得满分的,按照投标文件排序评审第一项业绩奖项,其余超出部分不再评审。 外省等同于黄山杯的奖项名称 北京 长城杯 浙江 钱江杯 上海 白玉兰杯 江西 杜鹃花杯 天津 海河杯 湖北 楚天杯 重庆 巴渝杯 湖南 芙蓉奖 黑龙江 龙江杯 四川 天府杯 吉林 长白山杯 云南 云南省优质工程 辽宁 世纪杯 贵州 黄果树杯 内蒙古 草原杯 广东 金匠奖 山西 汾水杯 广西 广西优质工程奖 山东 泰山杯 福建 闽江杯 陕西 长安杯 西藏 雪莲杯 宁夏 西夏杯 河北 安济杯 甘肃 飞天奖 河南 中州杯 青海 江河源杯 江苏 扬子杯 新疆 天山奖 三技术标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4.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否则经评委会一致认定后,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4.1.2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技术标评分细则25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设置 评审标准 1 总承包方案 0-5分 0-1分 1总承包管理方案概述:针对项目实际情况,有总体管理方案内容描述,表述合理可行管理目标明确,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合理。优秀得1分,良好得0.9分,一般得0.8分,合格的得 0.7分,不合格或缺项不得分,本项满分1分 0-2分 2总承包管理方案措施:总承包管理体系健全,对设计管 理主要专业分包管理措施合理可行,进度管理方案可行, 总承包综合协调措施科学合理。优秀得 2 分,良好得 1.8 分,一般得 1.6 分,合格得 1.4 分,不合格或缺项的不得分,本项满分 2 分 0-2分 3总承包管理方案重点难点分析:结合项目特点,分析项 目实施过程中重点难点风险点,解决措施及时有效。优的得 2 分,良的得 1.8 分,一般的得 1.6 分,合格的得 1.4 分,不合格或缺项的不得分,本项满分 2 分。 2 深化设计方案0-15分 0-5分 1设计说明:根据设计说明内容是否完善深化设计思路及设计内容表达是否清晰等评价,优的得5分,良的得4.5分,一般的得 4分,合格的得 3.5分,不合格或缺项的不得分,本项目满分5分 0-5分 2经济分析:根据设计经济分析限额设计分析等进行评价,优的得5分,良的得4.5分,一般的得 4分,合格的得 3.5分,不合格或缺项的不得分,本项目满分5分 0-5分 3优化设计:根据投标人提出的优化设计内容是否合理可行等进行评价,优的得5分,良的得4.5分,一般的得 4分,合格的得 3.5分,不合格或缺项的不得分,本项目满分5分 3 施工组织设计0-5分 0-5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综合对比评审,每小项优秀得1分,良好得0.9分,一般得0.8分,合格得0.7分,不合格或缺项不得分,本项满分5分。 包括总体筹划与总平面布置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及施工网络图主要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主要物资供应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计划确保工程质量的管理体系与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与措施确保文明施工的管理体系与措施。 注:1该项由专家评委评审打分,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2该项目技术标为暗标横向评审。暗标横向评审技术标不设目录,评审前系统自动对所有投标人的技术标及各评分点分别进行编号投标企业制作的技术标部分不得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技术标部分不得签章等有关表述,否则该评分点按零分处理。 2.1 技术标暗标不设空白页。技术标投标文件封面不出现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内容,格式以系统设置为准。正文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顺序进行排版 2.2技术标暗标文字排版统一使用中文宋体字体文字及图表均为黑色。文字部分不得插入任何图表可以用见附图x或见附表x说明,总承包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附图附表必须依次附在各章对应评分点内容的文末,含在页数要求内设计方案附图附表必须依次附在各章对应评分点内容的文末,不含在页数要求内 2.3 正文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字符间距设为标准值,行距为单倍行距,不勾选如果定义了文档网格,则对齐到网格正文统一设为左对齐,章节标题及段落首行缩进2个汉字,段落前后不设空行正文版面不加页眉页脚边框下划线等标志,正文页码用小五号阿拉伯数字,居中。单位符号中有上下角标要求的,必须在相应位置做角标 2.4技术标暗标文件的格式制作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每一分项扣0.2分。技术标实行暗标的,对技术标暗标部分不予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3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实际,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招标中总承包方案深化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的评审要点。 3.1总承包方案:根据评分细则设置各评分点页数不超过20页。 3.2深化设计方案:根据评分细则设置各评分点页数不超过20页。 3.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要点主要包括: 总体筹划与总平面布置页数不多于4页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及施工网络图页数不多于10页 主要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页数不多于5页 主要物资供应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计划页数不多于15页 确保工程质量的管理体系与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管理体系与措施确保文明施工的管理体系与措施页数不多于20页 技术标暗标文件的格式制作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每一分项扣 0.2 分。技术标实行暗标的,对技术标暗标部分不予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4暗标评审仅限评标环节。评标结束后,如出现质疑投诉举报等,经认定评标错误的,由评标委员会纠正错误或重新评分,此时不再受暗标评审约束,但在纠正错误或重新评分中发现投标企业技术标出现可能泄露投标人单位及个人信息的文字图片图表技术标不得签章等有关表述的,对应技术标评分点按零分处理。 5如所有投标企业技术标都出现能反映企业信息等相关内容的,该项目流标。 四商务标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4.2.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函签字盖章 有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签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商务标签字盖章 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签章。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报价。 4.2.2 响应性评审标准 工期 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 工程成本评审 投标报价1-下浮率低于同一工程有效投标报价1-下浮率平均值10%以上的,由评标委员会重点评审后界定其报价是否低于工程成本 4.2.4 商务 评分58分 商务标投标报价以投标人填报的下浮率进行计算,评分按下列步骤计算: 第一步:计算B值。 B值为计算范围内有效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第二步:计算评标基准价F值。 F1-B-K,其中K为调整系数,K的取值为-0.5%1号,0%2号,0.5%3号,1.0%4号,1.5%5号。 第三步:计算差额。 差额1-投标报价-F 第四步:计算报价得分 1-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1-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得分报价满分值-差额1001 1-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得分报价满分值-差额1000.5 注:计算过程中,B值评标基准价F值差额在%前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商务标评分计算示例如下:假设上述B值为9.20%, K值 为1. 0%,则Fl-9. 20%-l. 0%89. 80%某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下浮率为10. 01%,则与F的差额1-10. 01%-89. 80%0. 19%,则该投标人的商务得分满分值-0.19x1分。 商务标评审表注: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报价为下浮%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报价下浮率8.00%,否则,该投标人商务标不得分,且不参与 B 值计算。 2只有通过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参加评分。 3本表所称投标报价是指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的投标总报价多算投标报价多报费用不扣减。 4B值计算方法:B 值为入围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 5K值的抽取:资信标技术标商务标评审完成后,招标人抽取K值,并根据抽取的K值计算F值,评标办法中的评标基准价计算出来后,除数字计算错误外,其他情况均不再调整。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工程总承包EPC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依次进行资信技术商务文件审查,评标阶段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时,仍按照各项评审因素的总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得分前三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如评标阶段出现总得分相等的,以投标报价低下浮率数值大的优先,投标报价下浮率仍相等,由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主任委员随机抽取确定评标阶段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以投标人在不见面开标系统中的开标记录表序号作为抽取序号。 根据评标委员会评审初步结论,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建造师是否存在招标文件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后,提交网站截图等查询记录给评标委员会复核。若核查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信誉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依次替补,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如评标现场未发现问题但标后质疑异议投诉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信誉问题,则组织评标委员会重新启动复核程序。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 2.评标委员会的职责 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本评标办法,应进行系统地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各评委必须独立评审,提出评审意见,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各评委对其各自评审结果负责,并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评标委员会应加强对报价合理性审查。评标评审委员会认为拟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存在异常低价,有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评标委员会认定其存在履约及质量安全风险的,评标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评标程序 评标先做准备工作,再进行资格技术标评审,然后进行商务标评审。 3.1评标准备工作 评标委员会熟悉评标工作情况: 1阅读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工程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项目情况材料。 2阅读研究招标文件和相关评标资料,获取评标所需要的重要信息和数据,至少应了解和熟悉以下内容:招标项目的范围和性质,招标文件规定的主要技术要求标准和商务条款。 3熟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及在评标过程中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 4核对评标工作用表。 3.2技术标评审 详见技术标评审表。 3.3商务标评审 详见商务标评审表。 3.4推荐中标候选人 资信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后,推荐中标候选人,不排序。 4.评审内容 4.1技术标评审 4.1.1形式性评审标准:见技术标评审表。 4.1.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技术标评审表。 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形式性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对否定的技术标,评标委员会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技术标评标记录上。 4.2商务标评审 只有通过技术标评审的投标才能够进入本阶段评审。 4.2.1形式性评审标准:见商务标评审表。 4.2.2响应性评审标准:见商务标评审表。 评标委员会依据上述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4.2.3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投标报价有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或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中标价原则上以调整或修正后的价格为准,调整或修正后的价格与投标报价相比,价格1-下浮率低的为中标价。投标人不接受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无效投标条款 5.1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的招标人将拒收投标文件: (1)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投标将被拒绝。 2所有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里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工作投标企业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以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因招标人或代理公司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经代理公司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 5.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的,经评审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5.2.1技术标评审 评标委员会依据技术标评审表进行形式性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做无效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要提出充足的否定理由,并填写在技术标评标记录上。 5.2.2商务标评审 (1)评标委员会依据商务标评审表进行形式性评审和响应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做无效投标处理 2商务标详细评审标准中有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审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5.3其他无效投标情况: 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按第四章评标方法4.2.4项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调整或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4投标人有串通投标视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5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6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导致实质性内容不全以及实质上不响应,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 7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实质性条件。 9投标文件中填报的拟任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设计负责人与资格审查通过的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设计负责人前后不一致的。 10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 11投标人投标MAC地址一致。 12投标人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 13评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投标无效。 14投标人申请开具电子保函MAC地址一致。 15投标人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相同的。 1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6.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其他评标办法请一并修改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6.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按照投标文件规定进行澄清补正后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确认后即为该投标人的最终投标报价。投标人一旦中标,此报价即为中标价。 7.评分标准 7.1评分标准:见资信技术及商务评分表。 8.评审结果 8.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其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不排序中标候选人。 8.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如实记载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投标人一览表。 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 7评标情况一览表。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8.3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不排序中标候选人应当限定在3名。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 9.定标 9.1 招标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且无异议或无投诉后组织召开定标会。 9.2 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1定标委员会的组建:由招标人组织5人及以上单数人员组成定标委员会,并推荐一名定标委员会组长。 2招标人应当组建监督小组对定标过程进行见证监督。 3招标人应当对定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9.3 确定中标人 1定标委员会应当坚持择优为主的原则定标。采用票决法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排名并择优确定中标人。 票决法:定标委员会成员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择优选择,进行一次性票决排名。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计分法,按总票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得票数相同影响中标人确定或排名的,由定标委员会对票数相同的单位进行再次票决确定中标人或排名。由定标委员会确定总票数最高为中标人。 2择优因素主要考虑中标候选人的企业实力企业信誉价格因素拟派团队能力与水平技术方案企业履约能力和承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的到岗履职情况项目投入使用后的维护和服务考察或向相关部门函询情况,以及需要考量的其他要素。 9.4 定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人出现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从余下的中标候选人中重新组织定标活动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 10.其他 投标人提供的与投标文件有关的各类证书证明文件资料等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投标人负全责。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20-0216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节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4. 资金来源: 。 5. 工程内容: 。 6. 工程承包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总工期暂定550日历天3号教学楼及周边配套须在2024年8 月 1日前完工投入使用,招标人可选择分期实施,分期实施的,各分期实施的项目工期在不超过上述工期要求的前提下由招标人参照工期定额合理确定。以投标单位自报的承诺工期为考核标准,工期每推迟一天,处以 20000 元/天违约金。非中标单位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不予以处罚。工期提前不奖励,工期计算以总监的开工令为准 三质量标准 1设计含勘察测绘等:合格。满足招标人需求,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设计方案施工图及预算通过业主和相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达到施工深度要求专业工程设计图纸深度须满足业主需求和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 2设备材料:合格,满足设计要求及招标人要求,符合或相当于约定的参数品牌要求。特殊设备按合同约定,具体详见合同约定。 3工程施工: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特殊专业工程施工按合同约定,具体详见合同约定。 4质量保证期缺陷责任期:24个月缺陷责任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相关规范标准以及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的相关强制性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合同价格: 合同价格暂定为人民币大写元 元。 本工程合同价最高投标限价1-中标下浮率。 其中:最高投标限价以发包人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根据经图纸审查后的施工图纸,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并经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复审单位审核后,发承包双方共同确认。 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确认前,合同暂定价格*****0000.001-中标下浮率。 上述中标下浮率: % 2. 合同价格形式: 。 五项目经理 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项目经理建造师:。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承包人建议书 6价格清单 7招标文件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4为满足校方招生需求,确保设计项目快速推进,本项目由发包人按相关招标程序委托第三方提供设计咨询服务,承包人须按设计咨询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同时,本项目已委托第三方进行初步勘察,上述设计咨询服务费用和初步勘察费用由承包人支付,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此费用,含在总价范围内,费用为10万元,承包人在发包人支付第一笔工程款后支付,否则发包人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并代为支付。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份,承包人执份。 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第二节 通用合同条款 本项目通用合同条款全文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中通用合同条款部分。上述资料由投标人自行准备。 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 第1条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和解释 1.1.1 合同 1.1.1.10 其他合同文件: 。 1.1.2本项目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如下: 1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资 格: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2设计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 3项目经理建造师: 姓 名: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1.1.3 工程和设备 1.1.3.5 单位/区段工程的范围:实施过程中项目划分的各单位工程。 1.1.3.9 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1.3.10 永久占地包括:按国家建设部有关规定设计文件和土地部门审批意见确定。 1.1.3.11 临时占地包括:按国家建设部有关规定设计文件和土地部门审批意见确定。 双方根据本合同工程的特点,补充约定的其它定义: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下同:指由发包人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咨询单位根据经图纸审查后的施工图纸,按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并经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复审单位审核后,发承包双方共同确认。最高投标限价作为本项目的基准价,本项目合同价最高投标限价1-中标下浮率。 1最高投标限价编制依据: 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发布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部分修编内容的公告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53号安徽省住建厅关于调整安徽省建设工程不可竞争费构成及计费标准的通知建标202142号截止到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安徽省滁州市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其他政策文件 管理费利润不可竞争费及措施费按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计取 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现场情况 材料设备价格和绿化苗木价格确定:最高投标限价材料价格采用滁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站发布的项目取得图纸审查合格证当月最新一期滁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不含税的价格进行编制。滁州信息价没有的,依次参照当月南京合肥信息价,同期南京合肥工程造价信息也缺项的,通过询价或招标方式确认由发包人组织询价或招标确定的价格不再下浮, 本项目外弃土运距按7km计算,外购土运距按7km计算,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中标后不再调整,弃土堆置费0.5元/m3土源费2元/m3计入最高投标限价中。各子项目独立计算外弃和外购 临时用水用电通信等接入费用和施工现场场地平整费用等前期工作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在最高限价文件编制时不单列计取 施工现场围挡清洗台喷淋等所有安全文明费用临时设施费用按安徽省清单计价规范计入在安全文明费和措施费中,不再增加或另行计取 本项目工期按合同约定执行,发包人不再增加或计取赶工措施费 本项目招标结算要求承包人在报价阶段综合考虑的检测包含桩基检测沉降观测土建结构实体检测钢结构实体检测节能检测室内空气及环境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水质检测施工图及方案复核等等所有项目相关的检测费用验收各类计算规范要求发生的费用档案移交招标代理费造价咨询费用施工方案等相关评审费及审查费验收费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及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包含自行收集相关资料办公交通保险税费等费用在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时不单独计取 经发包人确认的材料设备质控品牌一览表 本项目税金采用增值税计算方式,执行相关营改增规定,计算时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按招标人提供增值税发票。 如工程施工中有变更,变更部分价格按照中标下浮率下浮由发包人组织询价或招标确定的价格不再下浮。 1.2 语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语言。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行政法规及政策,以及主管部门及发包人在合同存续期间的有关管理办法文件规定。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本合同的标准规范名称包括:指国家及省部滁州市颁布的有关规范标准和规程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文件,包括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对其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1.4.2 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的国外标准规范的时间:/。 1.4.3 没有成文规范标准规定的约定:由承包人提出,报监理人和发包人同意。 1.4.4 发包人对于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满足招标文件各项内容要求,承包人设计承包人文件实施和竣工的工程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国家强制性标准条文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管理局发布的行业标准。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本合同协议书 2合同履行中签订的补充文件补充协议 3本合同专用条款 4中标通知书 5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 7本合同通用条款 8合同附件 9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10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 11双方约定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 合同履行中签订的补充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合同履行中生成的图纸文件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人发布的变更指示工程签证工程会议纪要及备忘录。 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 1.6.1 发包人文件的提供 1.6.1.1项目合同协议书签订后14天内,发包人将向承包人提供项目的前期技术文件批复等,以上文件均一式3份。 1.6.1.2列入合同的招标资料仅作为承包人投标报价依据,不能直接用于施工。 1.6.1.3列入合同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方案仅作为发包人选择中标人的依据,亦不能直接用于施工,不作为考核承包人的依据。 1.6.2 承包人文件的提供 承包人文件的内容提供期限名称数量和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纸质蓝图不少于8套,cad格式电子版不低于2份施工组织设计危大工程论证及实施方案和及其他应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施工图纸提供期限满足合同约定要求,其他文件须满足行业主管部门及发包人要求。 1.6.4 文件的照管 关于现场文件准备的约定:承包人负责。 1.7 联络 1.7.2 发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 。 发包人的送达地址: 。 承包人指定的送达方式包括电子传输方式: 。 承包人的送达地址: 。 1.10 知识产权 1.10.1 由发包人或以发包人名义编制的发包人要求和其他文件的著作权归属:发包人。 1.10.2 由承包人或以承包人名义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承包人完成的设计工作成果和建造完成的建筑物的知识产权归属:发包人。 1.10.4 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11 保密 双方订立的商业保密协议名称:/,作为本合同附件。 双方订立的技术保密协议名称:/,作为本合同附件。 1.13 责任限制 承包人对发包人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为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 1.14 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应用 关于建筑信息模型技术的开发使用存储传输交付及费用约定如下:承包人承担。 第2条 发包人 2.2 提供施工现场和工作条件 2.2.1 提供施工现场 2.2.1.1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要求:公共道路开通至规划红线包含项目中已列的临时道路和改造的临时道路范围,规划红线以内的施工道路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并须满足国家对建筑行业生活办公区的相关要求。 2.2.1.2由于发包人未能按照本款规定办理占地征用手续,影响承包人工程的施工,承包人须及时调整工程实施组织计划安排并报监理人批准,合理组织和安排工程施工。因此导致承包人延误工期或增加费用时,发包人可适当延长工期作为补偿。但如果由于承包人未能按照本款规定提交占地计划,因而影响发包人办理工程占地征用手续而导致延误工期或增加费用,则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2.2.1.3本合同工程的施工用地范围见项目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区域。承包人可按此范围布置施工临时工程。 2.2.1.4 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28天内根据设计要求与发包人共同确定施工用地范围,由于承包人原因超出提供用地范围的部分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2.2.2 提供工作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的工作条件包括:发包人可委托承包人办理工程所需的证件批件,以及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批手续,但按照相关政府文件规定需要发包人承担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可委托第三方在承包人进场前修建工程围挡办理临时用水用电等前期手续,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相关第三方向承包人提供合法票据。 2.3 提供基础资料 关于发包人应提供的基础资料的范围和期限:发包人或其授权的第三方在合同签订后提供设计需求,并在设计过程中设计咨询意见。 2.5 支付合同价款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及资金安排的期限要求:发包人在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过程中,应当承诺在取得施工许可证 3 个月内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未按承诺期限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视作项目建设资金未落实。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工程款支付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担保等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和工程担保保单应当为不可撤销的保证。发包人应当向承包人提供签约合同价8%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对于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发包人可以提供财政等政府有权部门出具的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保障证明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应与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保持一致。施工工期延期的,发包人应在担保到期前30天办理延期手续。 2.7 其他义务 发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工程验收后发包人应按规定向承包人提出竣工决算时间和内容要求。 发包人提供的临时用水用电等类别取费单价:临时用水用电施工由承包人实施。临时用电须报项目所在地供电部门提供接入点的方案,施工单位编制供电方案报发包人审批后方可实施。临时用水须报供水公司提供接入点方案,施工单位编制供水方案报发包人审批后方可实施。施工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用水用电等类别和取费单价由发包人按行业主管部门或产权单位要求执行。施工现场场地平整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3条 发包人的管理 3.1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的姓名: 发包人代表的身份证号: 发包人代表的职务: 发包人代表的联系电话: 发包人代表的电子邮箱: 发包人代表的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发包人代表的职责:代表发包人行使现场管理职权,协调各种关系监督检查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初始审查工程施工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负责工程量的初始签证。按照发包人单位规定,本工程所有需要发包人签字的文件,必须由现场代表签字,符合要求后再按照权限履行报批手续。 3.2 发包人人员 发包人人员姓名: 发包人人员职务: 发包人人员职责: 。 3.3 工程师 3.3.1 工程师名称:工程师监督管理范围内容:以发包人代表具体委托为准工程师权限:以发包人代表具体委托为准。 3.6 商定或确定 3.6.2 关于商定时间限制的具体约定: 。 3.6.3 关于商定或确定效力的具体约定:关于对工程师的确定提出异议的具体约定: 。 3.7 会议 3.7.1 关于召开会议的具体约定: 。 3.7.2 关于保存和提供会议纪要的具体约定: 。 第4条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1文明施工:承包人应根据国家及行业部门有关规定进行文明工地创建和文明施工活动,并按照监理人批准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文明施工保障措施,以及施工现场封闭管理措施进行施工,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为满足校方招生需求,确保设计项目快速推进,本项目由发包人按相关招标程序委托第三方提供设计咨询服务,承包人须按设计咨询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同时,本项目已委托第三方进行初步勘察,上述设计咨询服务费用和初步勘察费用由承包人支付,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此费用,含在总价范围内,费用为10万元,承包人在发包人支付第一笔工程款后支付,否则发包人有权从合同价款中扣除并代为支付 3承包人负责施工期间项目现场供水供电通信等费用。 4承包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按照诚实信用原则,提供行为信息。 5承包人应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并履行保障农民工权益承诺书的相关承诺,按要求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 6施工配合与协调:承包人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过程中的一切活动,应保障发包人免于承担因其借用占用或进出其它合同标段和工区,或作业影响等引起的一切索赔诉讼损害赔偿及其他有关费用,并有义务提供与其它合同标段工程施工配合与协调,包括但不限于:工作面的安全施工进度的协调及时提供或移交工作面保持建筑物相邻界面附近的结构质量为其它标段的承包人提供交通道路交叉工作面的作业场地保持发包人提供的公用设施包括道路等在承建标段内的维护与保养,不得造成损坏而影响正常施工。 7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和封闭管理:承包人应对所有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稳定和安全负全部责任。 8承包人在检查合同或工程施工时,如果发现工程设计或技术规范中存在任何错误或其它缺陷,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 9承包人应按照国家行业和地方的相关规定,参加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分部工程评定,单位工程评定。及时参加分部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并完成以下工作:编制工程验收工作方案和计划参加分部工程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合同项目完成验收,提交有关验收报告和备案资料影像资料作为被验收单位参与专项验收初步验收技术预验收竣工验收等,按时提交有关报告和备查资料落实历次验收的遗留问题,并及时提请验收配合发包人开展专项验收和安全评估工作负责对施工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并按要求及时移交。 10承包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工程档案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制和相关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工程档案管理机构,配备必要人员及设施设备,统筹安排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所需资金,建立健全工程档案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工程档案合理有序进行。 11现场保护:承包人应自觉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的地下地上已有设施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本文物及坟墓等的安全保护工作,维护现场周围的正常秩序,并承担相关费用,如因承包人的原因使他人的财产受到破坏,由承包人负责恢复和赔偿。 12承包人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1确保施工安全工作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3控制噪音排放4为了保护合同工程免受损坏,应提供照明警卫护栅警告标志等安全设施。 13承包人应提交的报表类别名称要求报告期提交的时间和份数:1施工图设计承包人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提供设计成果文本一式六份2工程开工前,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应急方案等每隔30日提供工程进度报表给发包人。 14施工过程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采购计划专项施工方案需要另外编制的加工图大样图协调配合图等。 15承包人需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为本项目配备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设计人员,确保工程设计质量,未经发包人允许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员。 16承包人负责工程相关的技术方案技术规范和要求设计标准设计计算以及关于该工程设计执行的全部现场资料与文件的正确性,并对上述技术文件的正确性和合理性承担责任。 17承包人应负责工程的设计,并在除下列发包人应负责的部分外,对发包人要求(包括设计标准和计算)的正确性负责。设计单位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由于设计单位原因提供的成果资料不合格,设计单位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若设计单位无偿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设计单位应承担全部费用,并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18承包人应负责工程设计的组织协调进度控制等所有相关设计工作,对所有相关设计文件的正确性承担责任,并按合同中承包人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供全部的承包人设计文件最终版。 19对于发包人要求的符合相关规范和规定的设计变更补充,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5万元/次变更补充工程内容的工程价款的90%按照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原则。未经发包人确认的设计图纸,发包人不予支付其相应工程价款。发包人确认设计图纸后,承包人提出的任何设计变更补充,未经发包人确认,发包人不予支付其相应工程价款。 20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内容至少包括勘察测绘设计方案设计成果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竣工图编制,施工图设计阶段所有法规要求的报批文件,国土消防环保规划等工程报建手续,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如设计成果需组织专家评审施工图图纸审查等各种评审,则该部分产生的评审费用图纸审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发包人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成果资料,并对其负责。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设计文件存在遗漏错误缺陷和不足的,承包人应自费修复弥补纠正和完善。造成设计进度延误时,应自费采取赶工措施。 由于承包人提供的设计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若承包人无力补充完善,需另委托其他单位时,承包人应承担全部设计费用或因设计质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工程事故时,承包人除应负法律责任和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外,并根据损失程度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 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本项目工程建设费用最终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本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工程建设费用的合同暂估价,超出部分发包人不予支付。 21发包人不提供一般性材料和设备,若有特殊材料或设备,如部分地方材料等,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另行约定。承包人必须提交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的进场计划。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运输和保管:由承包人负责。 承包人在订购材料设备前,必须向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材料设备供货单位的相关资料及所采购的材料设备的合格证书技术参数等相关证明材料经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批准后承包人方可采购,承包人在订购前至少30天提交样本样品报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审阅并获得批准后方可采购。承包人须在样本/样品上张贴明显的标记,说明材料的名称规格主要技术参数颜色等级生产厂商及产品合格证等必要的信息并签字确认。发包人有权参加承包人与主要设备材料的厂家的技术交流选型,承包人不配合或对于符合合同要求的发包人意见不采纳的,发包人不予同意其采购内容。所有经批准之样本/样品须由监理工程师封样保留,除发包人另有指示外,永久工程使用之物料必须符合该等样本/样品之质量标准。 22样品的报送程序如下:1承包人应在计划采购前28天向监理人报送样品。承包人报送的样品均应来自供应材料的实际生产地,且提供的样品的规格数量足以表明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质量型号颜色表面处理质地误差和其他要求的特征。2承包人每次报送样品时应随附申报单,申报单应载明报送样品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并标明每件样品对应的图纸号,预留监理人批复意见栏。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样品后7天向承包人回复经发包人签认的样品审批意见。3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确认的样品应按约定的方法封样,封存的样品作为检验工程相关部分的标准之一。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与样品不符的材料或工程设备。4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样品的审批确认仅为确认相关材料或工程设备的特征或用途,不得被理解为对合同的修改或改变,也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任何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封存的样品修改或改变了合同约定,合同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协议予以确认。5经批准的样品应由监理人负责封存于现场,承包人应在现场为保存样品提供适当和固定的场所并保持适当和良好的存储环境条件。 23承包人负责该工程项目整体安全质量管控协调工作。包括:涉及本工程所有设备监造催交运输验收保管管理施工,本工程范围内引起的施工租地道路占道道路修复手续办理及与本工程有关的供电部门城市规划通信市政园林交警城监公路地铁消防环保防雷等部门一切手续办理及维稳协调工作。 24施工组织设计: 提交工程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的份数和时间:开工前7日内提供,3份。发包人应在收到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5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对于发包人提出的修改意见,除非违法或明显不合理,承包人应当根据该修改意见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做出相应的修改。发包人对于承包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批同意,不代表同意变更合同价款。 需要提交的主要单项工程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名称份数和时间:各单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提交时间同总体施工组织设计。需要调节主要分部分项的施工组织设计名称份数和时间要求由监理人和发包人在履行合同中确定。 承包人应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并于开工前5个工作日向监理人递交在投标技术方案总体框架和原则下经细化的实施组织设计。经监理人和发包人审批同意的实施组织设计作为本工程建设的实施性工程计划。 当发包人提出要求时,承包人应提交其建议采用的工程施工安排和方法的细节。事先未通知发包人,对这些安排和方法不得做重要改变。 25由承包人履行的其它义务:须为发包人提供必要的办公场地及交通设备,须委派专人配合发包人办理项目必要的报建及施工过程中的相关手续以及后期的验收手续等。施工现场涉及到测绘检测如:桩基土建结构实体检测钢结构实体检测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水质检测施工图及方案复核等规划设计复核施工图审查施工方案评审建设工程复核报告日照分析复核报告如有方案技术复核报告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等的内容由承包人负责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并报发包人认可后实施,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清理现场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2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履约担保的形式:支持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 履约担保的金额:1.52亿元1-中标下浮率2%取整到千 收款单位:中标后另行通知 开户银行:中标后另行通知 银行账号:中标后另行通知 缴纳时限:中标后另行通知 注:汇款务必注明缴款人名称及用途。 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足额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如未按期交齐履约保证金或未按期签订合同的,视同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扣除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要求缴纳的,自合同签订并备案后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限:履约保证金有效期满7日内。 其他相关要求:按招标人要求提供 联合体参加投标且中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按上述要求缴纳履约担保。 4.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4.3.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姓名: 执业资格或职称类型: 执业资格证或职称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本项目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见专用条款1.1条。 注:如投标人拟派的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则本合同中规定项目负责人即指施工项目经理。 承包人须将本项目配备的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的劳动合同承包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有效证明一并提交。未按要求提交的,承包人必须在7天内补交,并承担违约金1万元/人7天内不能补交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并承担违约金20万元/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依法将所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作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的,上述资料要求可报送分包单位的相关资料。 承包人应明确并配备满足要求的施工项目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代表施工项目经理出勤率当月出勤工日/当月施工工日100%,下同应不低于80%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出勤率应不低于60%,承包人达不到人员考核要求,发包人严格按照上述文件规定上报相关信用管理平台,同时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4.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少于20天。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对项目经理处罚2000元/人天的违约。 4.3.3 承包人对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 参与项目合同签订组建项目管理班子指挥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全部工作。 4.3.4 承包人擅自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因擅自更换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或有兼职的违约约定:原人员如能够继续履行职责的,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撤销其更换决定,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金50万元/人如原人员客观上已经无法继续履行职责的,发包人要求审核确认承包人更换,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金10万元/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发包人有权处以承包人违约金100万元。承包人需一次性向发包人现金转账支付违约金,否则发包人有权在进度款支付中扣除。同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符合条件的项目经理。 4.3.5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监理人在承包人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第28天后书面通知该人员停止工作,并指示暂停施工,并按照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工作处理。 承包人擅自更换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未获得发包人批准擅自更换主要管理人员的承担违约金20万元/人次,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其他主要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监理人将再次发出通知要求承包人五天内予以更换,并承担违约金5万元/人如承包人在接到第二次更换通知5天内仍拒绝更换的,监理人将书面通知该主要管理人员停止工作,并指示暂停施工,并按照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工作处理。 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未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月擅自离开施工现场3天且7天的,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金5万元月擅自离开施工现场7天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并承担违约金10万元。 承包人其他主要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月擅自离开施工现场5天且7天的,并由承包人按照每人1000元/天的标准承担违约金月擅自离开施工现场7天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该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并按照3000/人的标准承担违约金。 4.4 承包人人员 4.4.1 人员安排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人员安排的报告的期限:项目报告前15天内。 承包人提交关键人员信息及注册执业资格等证明其具备担任关键人员能力的相关文件的期限:项目开工前15天内。 4.4.2 关键人员更换 承包人擅自更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见3.4.5。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关键人员的违约责任:见3.4.5。 4.4.3 现场管理关键人员在岗要求 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见3.4.5。 承包人现场管理关键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见3.4.5。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或承包人的现场管理机构主要部门负责人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达不到招标文件明确要求或者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提出更换。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要求更换的通知后3天内可以向发包人提出整改意见,如发包人不予接受,则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发包人要求更换的通知后7天内无条件更换,所调换来相关人员的资质资历学历职称业绩实际工作能力不低于投标书中所承诺的相应人员的综合素质。 由发包人组织的工程会议或工程总监组织的每周工地例会,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出席经发包人批准除外。每无故缺席一次,承包人应按每人每次2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如果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每人在一个月内累计缺席工地例会二次,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无条件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通知后7天内更换完毕并派驻现场。发包人可在工程结算时扣除本款约定的违约金。 4.5 分包 4.5.1 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工程。 4.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工程包括:属于承包人承包范围内且合同中未明确约定禁止分包的专业工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并取得发包人同意。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承包人自行分包的专业工程:视为承包人自行施工,发包人不需支付总承包管理费配合费及其他费用分包人或其雇员的行为或违约视为承包人自己的行为或违约,并为之负全部责任。 本工程禁止违法分包。承包人未经发包人监理单位书面批准不得转包和分包。严禁挂靠和违法转包,一经发现,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在确定各分包后应将项目各专业详图,设备材料加工制造详图二次深化图节点详图等工程资料与分包进行交底工作,保证工程整体质量。同时,承包人应就分包或转包工程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5.5 分包合同价款支付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由承包人按本项目招标阶段约定通过招标形式确定的设备专业工程的供应商承包人按公司管理要求自行内部招标的除外,承包人可在招标阶段在招标文件中约定由供应商向承包人支付相应合同价款3%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不计设备费用,以安装费用未计算基数,如电梯分包合同按扣除设备费后的安装费用作为基数的总承包管理费含采保费,该部分费用的税金差额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承包商在报送工程进度款支付报表时,监理人有权要求他出示以前已按分包合同给分包人付款的证明。如果承包人没有合法理由而扣押了分包人上个月应得工程款的话,发包人有权按监理人出具的证明从业务发生月应得款内扣除这笔金额直接付给分包人。 如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就擅自分包,则对应的分包工程价款发包人一律不予支付,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有权从履约保证中进行扣除。 4.6 联合体 4.6.2 联合体各成员的分工费用收取发票开具等事项:本合同约定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发包人向联合体牵头人支付,联合体牵头人向发包人开具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7 承包人现场查勘 4.7.1 双方当事人对现场查勘的责任承担的约定:承包人自行查勘现场,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4.8 不可预见的困难 不可预见的困难包括:1自然力量引起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瘟疫骚乱戒严暴动战争等2一方无法控制的社会原因引起的如战争封锁政府禁令疫情等。 第5条 设计 5.2 承包人文件审查 5.2.1 承包人文件审查的期限:发包人需在5天内内对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查。 5.2.2 审查会议的审查形式和时间安排为:发包人根据政府相关文件和要求安排,审查会议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2.3 关于第三方审查单位的约定: 。 5.3 培训 培训的时长为3天,承包人应为培训提供的人员设施和其它必要条件为提供培训场地培训纸质文件,如在项目建设城市外的培训则需负责食宿。 5.4 竣工文件 5.4.1 竣工文件的形式提供的份数技术标准以及其它相关要求:承包人必须提交给发包人与项目有关的设计施工文件,包括:1工程设计的全套设计图纸含初设施工图审查资料及竣工图2建设过程中的各种文件记录3工程竣工验收资料4其他技术资料和文件。 5.4.3 关于竣工文件的其他约定:装订成册并编写整体文件目录。 5.5 操作和维修手册 5.5.3 对最终操作和维修手册的约定:由承包人向发包人在竣工验收前移交,3份。 第6条 材料工程设备 6.1 实施方法 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实施方法设备设施和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6.2 材料和工程设备 6.2.1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运输和保管。 6.2.2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类别估算数量:完成本项工程所使用的全部材料,以经过图审后的施工图中所涵盖的全部材料和工程设备。 竣工后试验的生产性材料的类别或和清单:按验收规程和相关标准执行。 6.2.3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保管维护方案的时间:工程开工前7天内。 发包人提供的库房堆场设施和设备:无。 6.3 样品 6.3.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种类名称规格数量:承包人应将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6.4 质量检查 6.4.1 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 满足招商/入驻企业生产生活需求 。 6.4.2 质量检查 除通用合同条件已列明的质量检查的地点外,发包人有权进行质量检查的其他地点:按发包人管理要求执行。 6.4.3 隐蔽工程检查 关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特别约定:隐蔽工程及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必须质检的部位,发包人根据实际需要在进行质检前5日以书面的方式把质检的范围内容标准参检人等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予以配合。承包人自检部位标准必须符合本项目建设相关规范标准。同时承包人执行滁州市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标准规定及标准表格。 根据相关质量评定和验收规定执行,对于所有的隐蔽工程,发包人或发包人委托监理人均需检查验收对于重点的隐蔽工程,发包人需检查验收,重点的隐蔽工程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约定对于需要中间验收的部位或中间验收的部分,发包人在进行质检前5日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予以配合。其余执行滁州市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标准规定及标准表格。 对于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承包人有义务提前书面通知发包人。 6.5 由承包人试验和检验 6.5.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试验的内容时间和地点:按发包人要求执行。 试验所需要的试验设备取样装置试验场所和试验条件:满足试验要求。 试验和检验费用的计价原则:由承包人或其委托的供应商承担,发包人不单独另行支付。 第7条 施工 7.1 交通运输 7.1.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无。 7.1.2 场外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的特别约定:无。 7.1.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内交通的特别约定:无。 关于场内交通与场外交通边界的约定:无。 7.1.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2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7.2.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的费用和临时占地手续和费用承担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时,占地手续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发包人可协助其办理相关手续。 7.2.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范围:无。 7.3 现场合作 关于现场合作费用的特别约定:无。 7.4 测量放线 7.4.1 关于测量放线的特别约定的技术规范:由发包人委托第三方向承包人提交测量放线基准点,基准点需满足承包人的需求。施工控制网资料的告知期限:项目用地红线提供时。 7.5 现场劳动用工 7.5.2 合同当事人对建筑工人工资清偿事宜和违约责任的约定:按滁州市相关主管部门关于农民工工资的管理要求执行。滁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执行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户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滁人社发201921 号。 一在建筑市政铁路电力通信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施工资保证金和设立工资专户制度,并实现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全覆盖。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工资保证金缴纳和工资专户管理工作。市交通水利重点工程建设管理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能配合做好工资保证金和工资专户监管工作。 三工资保证金缴纳至人社局专用账户,工资专户按照工程项目所在地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缴存和开设。 四工资保证金按工程建设项目合同造价的2%缴存。施工企业未提供劳务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缴存工资保证金和开设工资专户证明的,建设单位不予施工企业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五在同一市级行政区域内,可根据行业特点和企业信用状况等适当调整工资保证金缴存比例。 六对一年内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新开工项目工资保证金应按工程项目合同造价的 3%缴存。对因欠薪被纳入黑名单的,应按工程项目合同造价的 4%缴存,缴存金额不受缴存金额上限限制。 七缴存企业可以以银行保函方式缴存工资保证金银行保函的种类应当是见索即付的独立保函,由施工企业向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国有商业银行申请开立,受益人为工程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银行保函有效期由开立申请人受益人与银行三方根据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期限合理确定。如银行保函到期时给出尚未竣工验收,或存在农民工工资尚未结清的,开立申请人应与银行协商续开保函无法续开的,应按规定缴存工资保证金。需动用工资保证金垫付被拖欠工资时,出具保函的银行原则上应在 3 个工作日内垫付,紧急特殊情况应当尽快办理垫付手续。符合退还工资保证金条件时,开立申请人应将银行保函退回开立银行予以注销。 八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资金监管,同时要对建设单位工程支付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一交通水利电力铁路通信等工程项目在拨付工程款时,应将工程进度款的 15%直接汇入施工企业开设的工资专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二道路桥梁等市政工程项目在拨付工程进度款时,应将工程进度款的15% 直接汇入施工企业开设的工资专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三园林景观含道路绿化工程项目在拨付工程款时,应将工程进度款的 20%直接汇入施工企业开设的工资专户,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四道路电梯强弱电暖通智能化等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在拨付工程款时,应将工程进度款的 5%直接汇入工资专户,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督促施工企业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存工资保证金和开设工资专户。交通水利等行业主管部门及重点工程建设管理部门应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按月通报新建工程项目信息,督促缴存施工企业按规定缴存工资保证金和开设工资专户,未缴存工资保证金或是未开设工资专户的施工企业一律不予开工建设,确保应缴尽缴。 十工程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后,未发现拖欠工资行为的,经缴存施工企业申请并公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公示期满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缴存施工企业将工资保证金本息一并转入该缴存企业其他同名银行结算账户的决定。 十一工资保证金由缴存企业存入工资保证金账户,工资专户由施工企业在工程所在地工资保证金专户银行开设,实行专户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工资保证金和工资专户管理台账,严格规范财务审计制度,加强账户监管,确保专款专用,防止挪作他用。对擅自减免超限额收缴违规挪用无故拖延返还工资保证金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员实行问责。 十二房屋建筑工程在拨付工程款时,应将工程进度款的 30%直接汇入施工企业开设的工资专户,专项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 十三未尽事宜,按滁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暂行办法滁人社发2018215 号及行政主管部门文件要求执行。 十四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琅琊区重点处关于劳资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或通知等。 7.6 安全文明施工 安全文明管理: 承包人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严格执行国家安徽省滁州市的相关规定,同时遵守建设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经检查,达不到相关规定和要求的,由项目组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拒不整改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处承包人 5000200000 元/项/次的违约金。施工现场卫生保洁自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移交结束,切实做好项目管理人员和工人宿舍安全卫生工作。2执行关于印发滁州市建筑工地围挡提档升级标准的通知建质202234 号文。 扬尘管理: 严格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规定滁州市城市扬尘管理办法和滁州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或经检查达不到规定和要求,被相关部门批评曝光通报的,处罚承包人 10000 元/次的违约金。 7.1 安全文明施工 7.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安全文明施工有关规定,注意高压电线电缆管线设备灯具等可能带来施工安全隐患的问题,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费用。有关现场安全文明的要求详见安全施工与文明现场协议书及技术标准和要求,缺项部分参照通用条款。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承包人应自行承担该费用。 7.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由承包人负责。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由承包人负责 。 7.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承包人必须根据滁州当地政府管理机构及发包人的要求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并交纳有关费用。 发包人和监理人依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每发现承包人在施工时现场投入人材机械等不足或不到位,安全文明措施不满足要求,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于 20 万元以内违约处理,具体金额由发包人按实际情况决定。 7.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与工程款同期同比例支付。施工单位须按滁州市相关规定及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安监站要求做好现场安全文明措施。 7.1.7 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照政府有关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发包人根据事故的分类对承包人进行处以违约:1特别重大事故,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 50 万元 的人民币违约金2重大事故,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 30 万元 的人民币违约金3较大事故,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 20 万元 的人民币违约金4一般事故,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 10 万元的人民币违约金并承担因施工安全事故给本工程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和监理人带来的经济损失。 7.1.8 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照政府有关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发包人根据事故的分类对承包人进行处以违约:1特别重大事故,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 50 万元 的人民币违约金2重大事故,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 30 万元 的人民币违约金3较大事故,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 20 万元 的人民币违约金4一般事故,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 10 万元的人民币违约金并承担因施工安全事故给本工程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和监理人带来的经济损失。 7.1.9 发生质量事故,承包人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照政府有关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发包人根据事故的分类对承包人进行处以违约:167特别重大质量事故,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 50 万元 的人民币违约金2重大质量事故,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 30 万元 的人民币违约金3严重质量事故,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 20 万元 的人民币违约金4一般质量事故,发包人对承包人处以 10 万元 元的人民币违约金并承担因施工质量事故给本工程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和监理人带来的经济损失。 7.1.10 承包方自行解决进场道路绿化开口协调及费用,所需费用已包含在投标综合单价中,不另计。 7.9 临时性公用设施 关于临时性公用设施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根据现场需要建设实施,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10 现场安保 承包人现场安保义务的特别约定: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第8条 工期和进度 8.1 开始工作 8.1.1 开始准备工作:监理人应在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监理人在发出开工通知前应获得发包人同意。工期自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计算。承包人应在开工日期后尽快开始设计及施工工作。承包人未按期开工的,参照工期延误的标准扣除违约金。 承包人应按第8.4款约定的合同进度计划,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人审批后执行。开工报审表应详细说明按合同进度计划正常施工所需的施工道路临时设施材料设备施工人员等施工组织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工程的进度安排。 施工单位进场后,根据原地面重新复测地面标高,重新核算土方工程量。 8.1.2 发包人可在计划开始工作之日起84日后发出开始工作通知的特殊情形:无。 8.2 竣工日期 竣工日期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8.3 项目实施计划 8.3.1 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 项目实施计划的内容:以本项目招标阶段约定进度计划要求为准。因发包人原因导致进度计划推迟的,工期相应顺延。 设计进度计划: 如延误时间超过30日历天的,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不予补偿承包人任何损失,同时有权向承包人追索发包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采购进度计划: 采购进度计划提交的份数和日期:采购前10天由承包人提交采购进度计划表。 采购开始日期:由承包人确定。 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采购延误:造成的停工窝工损失和竣工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采购延误:工期顺延,不予补偿承包人的费用和损失。 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进度计划以本项目招标阶段约定进度计划要求为准。 提交关键单项工程施工计划的名称份数和时间:承包人必须在每月25日前按照发包人要求格式提供下月的进度表劳动力投入计划表设备投入使用计划表,如果有延期同时需要提供赶工方案。 提交关键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计划的名称份数和时间:基础工程主体结构主要设备安装隐蔽工程,一式三份,实施前7日。 8.3.2 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和修改 项目实施计划的提交及修改期限:承包人必须在每月25日前按照发包人要求格式提供下月的进度表劳动力投入计划表设备投入使用计划表承包人需修改实施计划的,须在上述提交期限截止日后的3日内提交。 8.4 项目进度计划 8.4.1 工程师在收到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3日。 8.4.2 进度计划的具体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关键路径及关键路径变化的确定原则:如承包人认为发包人相关指示导致关键路径发生变化的,应在发包人发出指示之日起7天内提出,否则视为不影响关键路径。对于发包人指示,除非违法或明显不合理,承包人应当根据该修改意见对工程进度计划表做出相应的修改。发包人提出的指示,合同工期延误责任仍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提交项目进度计划的份数和时间:进度计划含施工图设计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等。具体在每阶段开始前7日内提交发包人3份。发包人应在收到工程进度计划表后5日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对于发包人提出的修改意见,除非违法或明显不合理,承包人应当根据该修改意见对工程进度计划表做出相应的修改。发包人提出的修改意见,合同工期延误责任仍由承包人承担。 8.4.3 进度计划的修订 承包人提交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7日。 发包人批复修订项目进度计划申请报告的期限:7日。 承包人答复发包人提出修订合同计划的期限:3日。 8.5 进度报告 进度报告的具体要求:按发包人要求提供进度报告。 8.7 工期延误 8.7.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使竣工日期延误,每延误 1 日的误期赔偿金额为: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上述节点工期延误的,每延误一天施工单位承担每天 2 万元违约责任。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全额履约保证金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超过 30 天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发包,并不免除承包人的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发包人有权从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或约定提交的履约保函中扣除赔偿金额。 8.7.3 行政审批迟延 行政审批报送的职责分工:行政审批由发包人报行政审批部门,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行政审批材料后3天内,未予以审批的,延误的时间由发包人承担。 8.7.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双方约定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情形:异常恶劣气候的条件见专用合同条款第17项不可抗力的约定。 8.8 工期提前 8.8.2 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奖励:本合同工程不设提前完工奖。 第9条 竣工试验 9.1 竣工试验的义务 9.1.3 竣工试验的阶段内容和顺序:执行滁州市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标准规定及标准表格执行。 竣工试验的操作要求:执行滁州市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标准规定及标准表格执行。 提交竣工试验方案的份数和时间:在工程包括单项工程达到竣工验收条件20日前,承包人将竣工验收方案原件一式二份提交给发包人。 第10条 验收和工程接收 10.1 竣工验收 10.1.2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滁州市质量安全管理部门标准规定及标准表格执行。 发包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受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 10.3 工程的接收 10.3.1工程接收的先后顺序时间安排和其他要求:/。 10.3.2 接受工程时承包人需提交竣工验收资料的类别内容份数和提交时间:竣工图工程施工资料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质量保修书,4份,竣工验收前提交。 10.3.3 发包人逾期接收工程的违约责任:发包人自应当接收工程之日起,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 10.3.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如造成发包人延期使用的,承包人还需承担工期延误的责任。 10.4 接收证书 10.4.1 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 10.5 竣工退场 10.5.1 竣工退场的相关约定:工程接收证书颁发格后30天内。 10.5.3人员撤离 工程师同意需在缺陷责任期内继续工作和使用的人员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的内容:。 第11条 缺陷责任与保修 11.2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 11.3 缺陷调查 11.3.4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2天。 11.6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承包人应于缺陷责任期届满后28天内向发包人发出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满通知后28天内核实承包人是否履行缺陷修复义务,承包人未能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的,发包人有权扣除相应金额的维修费用。发包人应在收到缺陷责任期届满通知后28天内,向承包人颁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 11.7 保修责任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期限和责任为:1保修期内,承包人应负责未移交的工程和工程设备的全部日常维护和缺陷修复工作,对已移交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和工程设备,则应由发包人负责日常维护工作,但承包人应按移交证书中所列的缺陷修复清单进行修复,直至经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2发包人在保修期内使用工程和工程设备过程中,发现新的缺陷和损坏或原修复的缺陷部位或部件又遭损坏,则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负责修复,直至经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监理人应会同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进行查验,若经查验确属由于承包人施工中隐存的或其它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缺陷或损坏,应由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若经查验确属发包人使用不当或其它由于发包人责任造成的缺陷或损坏,则应由发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第12条 竣工后试验 本合同工程是否包含竣工后试验:否。 12.1 竣工后试验的程序 12.1.2 竣工后试验全部电力水污水处理燃料消耗品和材料,以及全部其他仪器协助文件或其他信息设备工具劳力,启动工程设备,并组织安排有适当资质经验和能力的工作人员等必要条件的提供方:/。 第13条 变更与调整 13.2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3.2.2 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14日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承包人修改。发包人应在收到工程师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14日内审批完毕。合理化建议经发包人批准的,工程师应及时发出变更指示,由此引起的合同价格调整按照第14条的有关规定执行。发包人不同意变更的,工程师应书面通知承包人 13.2.3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变更建议的利益分享约定:/。 13.3 变更程序 补充变更范围的约定: 1合法变更和经济签证应在事前据实进行办理,且必须经过相关责任主体共同洽商确认后方可实施。承包人至少应该在变更工程实施前30日历天,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并取得监理单位签署的回执注明日期经办人员,作为结算价款资料,否则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2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和监理人递交该变更和经济签证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涉及的造价及对合同价款引起的增减。监理单位就变更申请的合理性对工期质量造价影响提出审核意见,报发包人及其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对工程设计施工进行变更。 3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发包人提出的合法变更或必要的工程量增减,不得拒绝执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若承包人因洽商核价意见不一致拒绝执行变更或采取停工怠工降低质量降低标准等,将构成违约,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处以履约保证金 1%10%的罚款同时发包人可另行委托他人实施,所实施工程价格直接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其它变更: 双方根据本工程特点,商定的其它变更范围:经发包人同意,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以下情形,按规定进行变更: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人实施 2发包人对于工程的功能使用性能施工范围等进行更改所产生的变更 3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其他合法变更和经济签证应在事前据实进行办理,且必须经过相关责任主体共同洽商确认后方可实施。承包人至少应该在变更工程实施前30日历天,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变更申请,并取得监理单位签署的回执注明日期经办人员,作为结算价款资料,否则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和监理人递交该变更和经济签证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涉及的造价及对合同价款引起的增减。监理单位就变更申请的合理性对工期质量造价影响提出审核意见,报发包人及其委托的造价咨询单位审核。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对工程设计施工进行变更。 项目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无条件服从发包人提出的合法变更或必要的工程量增减,不得拒绝执行或不履行合同义务。若承包人因洽商核价意见不一致拒绝执行变更或采取停工怠工降低质量降低标准等,将构成违约,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处以履约保证金 1%10%的罚款同时发包人可另行委托他人实施,所实施工程价格直接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13.3.3 变更估价 13.3.3.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原则的约定: 已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单价认定 已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认定 已编制的最高投标限价中没有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重新组价。其中,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原则是指: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期的人工材料设备机械台班价格水平和取费标准计价依据进行组价计算确定的价格,乘以1-中标下浮率。重新组价价格最终以审价机构审核结算价为准。 变更导致结算工程量减少0-100%或增加15%以内部分,执行最高投标限价单价1-中标下浮率超出15%以外部分,结算单价按最高投标限价单价1-中标下浮率计算,组价明显错误的予以纠正。 根据以上第目原则编制的变更价格,并最终以审计为准。 措施费变更约定如下:由于承包人改变施工技术措施,造成的价格变动,措施费不予调整。因发包人要求或工程量的增减必须改变原来施工技术措施,造成价格变动的,应扣减相应的原施工技术措施费后,按新增项目组价方式进行措施费调整。由于分部分项清单工程量增减导致措施费用变化的,按工程量增减相应调整。 变更组价依据: 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安徽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增值税计价相关管理规定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期适用的滁州市滁州信息价没有的,依次参照南京合肥信息价地区工程造价信息市场价格 无信息价部分的价格由招标人会同监理审计单位询价确定 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设计图纸施工方案及现场情况。 13.4 暂估价 13.4.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 2 种方式确定,并应按相关规定进行二次招标。 13.4.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协商及估价的约定:承包人有能力实施的,经发包人确认后承包人直接实施承包人不具备相关资质能力的,由承包人报发包人同意后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13.5 暂列金额 其他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本项目工程变更材料价格调整等费用可从暂列金额中支付。暂列金额只能按发包人的指示使用,承包人需将向发包人提供使用暂列金额的申请文件。 13.8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13.8.2 关于是否采用价格指数权重表的约定:不采用。 13.8.3 关于采用其他方式调整合同价款的约定: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基准价格为最高限价编制当期滁州市工程造价信息相对应的不含税价格。 调整方式: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中以滁州工程造价信息不含税价格列入的主要材料,合同履行期间滁州工程造价信息算术平均单价不含税与基准价格不含税相比超过5%时,其超过部分按实调整,不再下浮。非主要材料和市场询价材料的价格一律不予调整。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时,信息价尚未发布通过询价确定价格的材料,如施工期间造价管理部门将该材料增补进信息价发布范围的,可进行调价。暂估价材料以询价价格或中标合同价为准,不再下浮,且不予调整。 2调整范围:主要材料商品混凝土钢筋电缆砌体钢材涵管沥青。 13.6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见本合同第 13.3 款约定。 第14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 14.1 合同价格形式 14.1.1 关于合同价格形式的约定:本项目采用总价合同,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 1合同价格形式见本合同协议书约定 2工程建设费用依据国家及安徽省现行规范定额等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计算最高投标限价。清单分专业工程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3定额分专业工程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2018版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18 版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2018 版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8 版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版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等。 4管理费利润不可竞争费及措施费按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计取。 5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材料价格采用滁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项目图纸审查合格当月最新一期滁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不含税的价格进行编制。滁州信息价没有的,依次参照当月南京合肥信息价,同期南京合肥工程造价信息也缺项的,无信息价部分的价格通过询价或招标方式确定。 注:信息价缺项的材料设备由发包人委托的工程量清单编制单位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统计,交承包人28日内确认。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认可。 本项目外弃土和外购土运距按7km计算,承包人自行勘察现场,中标后不再调整,弃土堆置费0.5元/m3土源费2元/m3计入。 6政策性调整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发生变化省级或行业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费调整 7本项目税金采用增值税计算方式,执行相关营改增规定,计算时采用一般计税方法,按招标人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 8本项目合同价格仅为暂定价格,最终结算价格由招标人在合同履行期间根据使用单位需求进行确定。发包人不承诺合同价格与最终结算价格一致,承包人不得因此索取任何赔偿。 14.1.2 关于合同价格调整的约定:符合合同条款约定的,在合同约定的限额设计范围内可调整合同总价。 14.1.3 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工程价款的计量方法估价方法: 1计量原则:执行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相关专业工程量计算规则 。 2计量周期: 按月计量 。 3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承包人应于每月25日向监理人报送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已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告后7天内完成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的审核并报送发包人,以确定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对工程量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共同复核或抽样复测。承包人应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或抽样复测,并按监理人要求提供补充计量资料。承包人未按监理人要求参加复核或抽样复测的,监理人复核或修正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监理人未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报表后的7天内完成审核的,承包人报送的工程量报告中的工程量视为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据此计算工程价款。 注:本项目所有道路清表土方堆放道路两侧道路红线以外的,环保市容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计量。 14.2 预付款 14.2.1 预付款支付 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1.52亿元1-中标下浮率10%。 预付款支付期限: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7 天内预付工程款。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在支付工程进度款中按比例扣除,扣完为止。 14.2.2预付款担保 提供预付款担保期限:。 预付款担保形式:。 14.3 工程进度款 14.3.1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 工程进度付款申请方式:本工程项目按形象进度进行支付。承包人应在完成支付条件当月25 日之前向发包人提交进度付款报表,经监理人跟踪审计审核发包人确认。承包人需在每月25日向监理工程师提交本月已完成工程量报告,监理工程师对本月已完成工程量进行确认,并由跟踪审计单位进行审价。 承包人提交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格式内容份数和时间:一式四份。 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见14.3.1。 14.3.2 进度付款审核和支付 进度付款的审核方式和支付的约定: 1在具备施工条件的前提下,发包人在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 7 天内预付工程款,金额为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 工程进度付款,每3个月或完成工程量价款达到 2000 万元及以上,按项目进度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85%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 85%,且不超过总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的 85%经工程竣工结算并经甲乙双方认可的最终审核结果且竣工资料移交建设单位后,付至结算价款的98%。剩余2%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两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满回访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质量保证金支持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采用保函的不再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保函有效期须与工程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两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满回访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或解除。 2如承包人最终不能按计划保质保量完成项目,竣工支付工程款时,将按照未能履行合同的相关规定扣减工程进度款,直至拒绝支付全部工程款,并承担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相关损失。 3中标单位须提供一般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承包人需将施工场地内所有临时设施清理出场,项目周边场地清理干净。 发包人应在进度款支付证书或临时进度款支付证书签发后的/天内完成支付,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应按照/支付违约金。 农民工工资管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支持保函使用 (1)本工程农民工工资实行专用账户管理,承包人设立的专用账户开户行为: ,账号: (2)本工程工资性工程款元相应的最低工资标准乘建筑面积其中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元。(工资性工程款除月工期) (3)发包人在监理人签发开工报告前,将工资性工程预付款转入承包人开立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工程开工后第一个月支付工资性工程进度款起,分月扣回工资性工程预付款。 (4)发包人于每月25日前将工资性工程进度款转入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5)承包人每月25日前上报本工程农民工工资清单,每月10日前委托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银行支付农民工工资。 (6)工程竣工后,经项目部农民工维权组确认无农民工工资拖欠后,发承双方办理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撤销手续,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余额划至本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账户。 14.4 付款计划表 14.4.1 付款计划表的编制要求:按本款通用条款要求。 14.4.2 付款计划表的编制与审批 付款计划表的编制:按本款通用条款要求。 14.5 竣工结算 14.5.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的时间:交工验收证书签发28天内或竣工验收合格后60天内容。 竣工结算申请的资料清单和份数:结算资料按相关规定执行,份数3份。 竣工结算申请单的内容应包括:按相关规定执行。 14.5.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50天内完成。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竣工结算审核完成后60天内。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 14.6 质量保证金 14.6.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方式: 1工程质量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为:2%的工程款,质量保证金支持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采用保函的不再从工程进度款中扣留质量保证金,保函有效期须与工程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22%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 。 14.6.2 质量保证金的预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质量保证金支持保函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保证保险使用。采用保函的,保函有效期须与缺陷责任期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14.7 最终结清 14.7.1 最终结清申请单 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申请的其他约定:无。 14.7.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当事人双方关于最终结清支付的其他约定:无。 第15条 违约 15.1 发包人违约 15.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以通用条款的规定为准。 15.1.3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发包人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人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增加的费用和工期由承包人申报,发包人负责审核。 15.2 承包人违约 15.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除通用条件对承包人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行为的约定外,承包人的如下行为仍视为违约: 1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移给其他人 2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未经监理人批准,私自将已按合同约定进入施工场地的施工设备临时设施或材料撤离施工场地 3承包人违反合同的约定使用了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要求,又拒绝清除不合格工程 4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内,未能对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所列的缺陷清单的内容或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缺陷进行修复,而又拒绝按监理人指示再进行修补 5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明确表示不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合同 6承包人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 7承包人派驻现场人员违反合同约定的 8承包人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或不履行合同约定其他义务的。 承包人主要人员管理要求及违约责任: 1在工程施工期间,为加强管理和认真履行合同义务,承包人应按投标文件附表所报名单委派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保证其及时到位且常住现场进行本合同工程的管理,保持其岗位的相对稳定。如因承包人的原因除不可抗拒因素外,更换上述主要人员,需报请发包人及监理人批准。 2承包人擅自更换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3承包人派驻现场的管理人员必须常驻现场,并不得在其它项目兼职。若发包人发现承包人派驻本项目的管理人员有兼职情况,发包人将要求承包人更换管理人员,承包人应承担擅自更换人员的相应违约责任,按专用条款3.2条执行。 4在施工期间,发包人将对承包人派驻现场的主要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它主要管理人员不能胜任其工作等原因,发包人及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更换。若承包人拒绝按照发包人指令更换发包人认为不能胜任该项工作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其它主要管理人员,或者经过2次以上更换仍达不到发包人的要求,发包人将认为承包人无能力按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本合同,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主要设备的管理要求及违约责任: 承包人应按及投标文件填报的施工机械试验检测设备按计划进场,不得拖延减少或降低标准。若承包人进场的设备的数量性能关键设备参数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及施工需要,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或补充设备进场的设备未经监理人批准并报发包人同意不得离场,承包人没有按投标文件的承诺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每延迟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该机械设备台班费用3倍的违约金延迟超过1个月,发包人可为承包人购买或租赁,所需费用可从承包人应得的款项或履约担保中扣除。 工程质量和工程管理违约责任: 1若单体工程竣工验收时,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人民币10万元/单体工程的违约金,承包人提供的履约担保不予退还,承包人应返工重建,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为止,费用自理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工期不顺延。 2施工过程中出现一般质量事故但不影响结构安全和功能的,每次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10万元以下违约金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但不影响结构安全和功能的,每次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50万元以下违约金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且影响结构安全和功能的,每次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100万元以下违约金,承包人同时应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对出现的质量事故必须在监理业主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3承包人未按施工规范施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自监理人发出整改通知发出3日内,承包人必须无条件进行整改,费用自行承担,并承担违约金。如整改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承包人应承担人民币5000元/次的违约金,发包人有权另行指定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单价不经商议。 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要一次性通过。经监理验收分项工程不合格,承包人承担违约金1000元/次。分部工程不合格,承包人承担违约金2000元/次。承包人擅自强行施工,除工程量不予确认外,另罚承包人5000元/次。承包人不按监理通知单要求整改,拖延一天罚承包人500元/次。工序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不及时报验,拖延一天罚承包人800元/次,报验资料不合格若发生有二次,被监理退回给承包人,罚承包人200元/次。 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质量事故工程事故和安全事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承担全部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造成人员死亡等重大安全事故的还必须向发包人承担每次人民币100万元的违约金。 5违反通用条款第6.1.2条,或承包人提供和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设备材料12小时内退场,已使用的必须拆除。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延误责任,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并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所提供和使用的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总价10%的违约金。 6承包人违法国家省市有关文明施工管理卫生管理噪声扬尘污染防治等规定,造成后果的,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一旦被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处罚负面通报和媒体负面曝光,除接受相关部门处罚外,还必须向发包人承担每次人民币30万元的违约金。 7承包人不按要求对工程成品进行管护,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承包人进行该项工作,费用从工程款或质保金中扣除。 8未按发包人监理人以及主管部门规定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制度措施等,每发现一处处罚承包人人民币2000元,出现一般安全事故重大安全事故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9若发包人或建设主管部门发现承包人未能按期足额支付民工工资,建设主管部门或发包人有权在民工工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代为支付,并按合同约定扣除相关手续费用。由此而造成相关单位人员集体上访发包人或发包人的上级主管部门, 每发生上访一次,承包人承担20万元整的违约金。 10承包人须按照主管部门规定缴纳工资保障金。若承包人不按此条规定办理,则发包人可在支付工程款中暂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 11如有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民工闹事等破坏发包人形象的恶性事件发生超过二次含二次以上,发包人有权不清算直接托管。 12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擅自分包,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200万元/次的罚款除此之外因擅自分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同时发包人有权从履约保证中扣除相应的经济损失。 13承包人不得以材料价格设备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等经济问题未确定而发生威胁发包人或停工或闹事等不良影响,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20万元/次。 14工程保修期内发现质量不合格,承包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返工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并按该不合格项目所在的分项工程造价的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安全生产方面的违约责任: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发现有不戴安全帽的每一人次承包人承担违约金500元。每缺一项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承包人承担违约金5000元。未按施工方案组织落实,第一次检查给予警告,第二次检查仍未落实好的,承包人5000承担违约金元。未按监理通知单要求及时整改的,每拖延一天,承包人承担违约金500元次。未按质监部门要求整改的,承包人承担违约金5000元次。专职安全员无故不在现场有效工作,承包人承担违约金500元次。 2承包人在主管部门组织的质量安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被通报批评,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被通报或被曝光1次,承包人必须承担严重违约责任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累计被通报或被曝光3次以上含本数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发包,并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3承包人在发包人代表和监理工程师进行的日常质量安全检查中,被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承包人应限期改正。若同样问题被发现2次的或累计类似问题被发现3次,承包人必须承担1次一般违约行为的后果此类问题的认定,以发包人代表或/和工程总监书面通知指令通报和会议纪要为准。 4承包人因自身原因造成的重大安全事故含工程质量事故的,按国家规定由相关主管部门处罚,发包人视情况严重性,有权解除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发包,并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方面的违约责任: 1发包人代表和工程总监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对承包人文明施工措施进行对照检查。经检查发现承包人因自身原因未能落实的,承包人必须承担1次一般违约行为的后果,并限期改正如不限期改正,承包人应承担1次严重违约违约行为的后果。 2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中,承包人的施工场地被评为不合格工地的,或者被通报批评的,或者被新闻媒体曝光的,承包人必须承担1次严重违约行为的后果,并立即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拒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整改的,或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发包,并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并要求承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其自身原因造成周围环境卫生状况较差,被其他施工单位或周围居民投诉的,承包人必须在当天内整改。若故意拖延或同样问题累计被投诉2次,或累计被投诉3次,承包人必须承担1次一般违约行为的后果。 工程分包转包方面的违约责任: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批准擅自分包或者转包工程的,除承包人应按照前述规定的罚款外,发包人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由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其他违约责任: 除上述约定之外,承包人有违反其他合同义务的,均构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后果,承包人应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因上述违约行为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减轻或免除合同中约定的由承包人继续履行的其它责任和义务。 如果承包人拒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违约赔偿,发包人可以从承包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减。对于已被发包人扣减的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应当在发包指定的期限内把履约保证金恢复至规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如果承包人未在发包人指定的期限内把履约保证金恢复至规定的履约保证金金额,发包人有权通知承包人解除本合同,将本工程另行发包,且不免除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责任。 本合同条款中将部分合同或全部合同解除后,发包人有权按有关规定另行选择承包人。 15.2.2 通知改正 工程师通知承包人改正的合理期限是:发包人可在违约情形出现后向承包人发出整改通知,要求承包人14天内整改完成,否则承包人应承担的违约赔偿,发包人可在应付工程款或承包人履约担保中直接扣除,并保留在社会新闻媒体发布其不良信息的权利。 15.2.3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见15.2.1内容。 第16条 合同解除 16.1 由发包人解除合同 16.1.1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双方约定可由发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见15.2.1内容。 16.2 由承包人解除合同 16.2.1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双方约定可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其他事由:无。 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解除合同后的结清达成一致而形成争议的,发包人有权对项目进行全面管理,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扰或拖延发包人的组织安排。发包人有权扣除承包人的质保金和履约保证金,待确定双方责任后,予以退还或扣除。 第17条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定义 除通用合同条件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自然灾害具体内容细化为:雪灾洪水地震海啸台风火山爆发山体滑坡雪崩泥石流等。其中具体程度的约定为: 雪灾:每平方米雪压超过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规定的荷载标准 洪水:规律性的涨潮设施漏水水管爆裂造成的除外 地震海啸台风:以当地气象机构的认定为准 火山爆发山体滑坡雪崩:不可预测或采取措施无法阻止的 泥石流:突然爆发的大量夹带泥沙石块等的洪流 经发包人确认的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17.6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当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的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第18条保险 18.1 设计和工程保险 18.1.1 双方当事人关于设计和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本合同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由承包人投保,并接受发包人对整个投保过程的监督指导,投保结果需经发包人同意方可签订投保合同。工程保险由承包人投保并在总承包风险费里包干使用。 18.1.2 双方当事人关于第三方责任险的特别约定:第三者责任险由承包人投保并在总承包风险费里包干使用。 第三者责任系指在保险期内,对因工程意外事故造成的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的工地上及毗邻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本工程除外),以及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等赔偿责任。。 18.2 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 18.2.3 关于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特别约定:无。 18.3 货物保险 关于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材料工程设备和临时工程等办理财产保险的特别约定:无。 18.4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向双方同意的保险人投保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等保险,保险费用已含在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中。 1投保内容:本工程工地范围内的设计成果造成建设工程损失第三者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建筑安装工程及用于该工程的材料机械设备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坏或灭失。 2保险金额:本工程工地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工程及用于该工程的材料机械设备的实际总价值。 3保险期限:自被保险工程在工地动工或用于保险工程的材料机械设备运抵工地之时起,至发包人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发包人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该工程之时止以最迟者为准。 4保险受益人:发包人列入第一顺序的被保险人,本合同的另一方本合同项下分包商供货商服务商同时列为保险合同项下的被保险人。 5工伤保险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由承包人自行考虑,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8.5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18.5.2 保险凭证 保险单的条件: 。 18.5.4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第20条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不同意。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人数:/。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避免/评审组的期限:/。 评审机构:/。 其他事项的约定:/。 争议评审员报酬的承担人:/。 20.3.2 争议的避免 发包人和承包人是否均出席争议避免的非正式讨论:/。 20.3.3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关于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的特别约定:/。 20.4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向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21条 补充条款 21.1发包人对监理人的管理权限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发包人也可指定甲方代表行使监理人权力。 21.2为保证工程工期,确保发包人支付的工程款及时投入本工程,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及时公布款项支付明细。 21.3本工程合同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之日起计算,在合同工期内,承包人必须保证全部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人。 21.4承包人因工程项目施工及缺陷修复所产生的任何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债权债务侵权人身伤害等及任何来自政府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检部门消防部门公安部门等的处罚警告等,都不应涉及发包人,承包人应当妥善处理并单独承担责任,不得影响工期,否则承包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由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当足额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发包人为此支付的罚金鉴定费律师费评估费及其它损失费用,上述费用发包人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21.5承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发包人和提交设计成果,并保证设计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独立知识产权性。若因承包人提交的设计成果使发包人陷入或者可能陷入与任何第三方纠纷的,承包人应当承担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1.6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及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规范实施设计采购施工验收交付,若由于承包人的失误导致本工程或发包人产生损失的,承包人应当足额赔偿,不以本合同总价款为限。 21.7承包人基于本合同提交的设计成果资料的所有权,自发包人验收合格,准予施工之日起,所有权转移至发包人,相应价款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 21.8承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及投标文件的约定履行义务,否则,由此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赔偿。 21.9承包人保证:承包人和承包人工作人员具有履行本合同的能力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的履行本合同的合格资质承包人有义务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维持其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的合法性有效性。 21.10通知和送达 21.10.1任何一方就本合同发给另一方的任何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21.10.2该通知如以专人传送,受送达人签收即构成送达如以传真形式送达,则以传真发出后第2个工作日视为送达如以邮寄形式送达,以邮件对方签收或拒签视为送达。 21.10.3任何一方的通讯地址或联系人如果发生变化,应当在该变更发生后的7天之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对方对于其原通讯方式的通知视为有效通知。若因地址名称有误或有变更而未书面通知另一方的,自邮件注明不能送达原因的日期,视为送达。除非另行书面通知,双方对通讯送达地址确认如下: 致发包人: 传真号码: 联系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致承包人: 传真号码: 联系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21.11承包人必须在合同开工前7天按照发包人要求提供劳动力投入计划表机械设备使用计划表。 21.12承包人必须按照发包人或监理要求的时间及人员参加发包人或监理组织的各种例会或与项目有关的各种巡检。 21.13所有签证变更内容必须经过发包人书面确认同意后,方可施工,在未经过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擅自提前施工,产生后果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21.14合同条款约定前后不一致的,按照合同解释顺序,解释顺序在先的为准。仍无法明确的,按照对发包人有利的原则予以解释。 21.15工程进度控制 21.15.1发包人根据本项目总体施工计划对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的进度目标确定之后,承包人应采取各种措施确保本合同内各分部分项工程进度目标的实现,如果在工程实施某个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的实际进度滞后该分部分项工程进度目标7天以上,并无法确保该分部分项工程进度目标的完成或承包人虽采取了一些措施,但仍无法按交工期交工时,监理工程师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并抄送承包人。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通知3天后,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承包人同意发包人可以单方面决定将本合同工程中的一部分或剩余工程交由其他承包人或指定分包人完成,因此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无条件承担。 21.15.2每月上下半月向发包人及监理书面报送半月完成工程量报表,未完成情况说明(包括拟采取措施最终完成时间)和下半月施工进度计划,下半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若不按时按要求报送,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进度款或支付时间顺延。 21.15.3现场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必须满足发包人的施工进度要求。若承包人进度不能满足发包人要求,则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要求增加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材料等,由此引起的相关费用业主不予补偿。 21.15.4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当期工程进度款。下一期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应在承包人将工程进度调整到双方约定的工程进度计划范围内后,发包人才恢复支付工程进度款。 21.16项目部管理按照滁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管2014140 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暂行和滁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管2014190 号文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建筑领域工程转包违法分包资质挂靠及肢解发包行为的管理规定理的通知 执行,并作为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合同文件内容与建管2014140 号和 190 号文有不一致的地方,以建管2014140 号和 190 号文为准建管2014140 号和 190 号文有不一致的地方,以建管2014190 号文为准。 21.17 为本项目监理人员免费提供现场办公场所。 21.18门禁管理要求: 21.18.1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动态管理,更好地落实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各项工作,防范民工工资纠纷,维护民工权益和社会稳定,促进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和建设行业的科学发展。 21.18.2通过在工地大门口设置门禁系统,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管理刷卡通过确认后大门将自动打开,反之则无法进入工地现场,以此有效的管理人员进出情况和控制上下班时间。 21.18.3通过以刷卡方式来强化管理工地现场务工人员的出入和考勤,做到总包单位管理者能实时掌握现场实际人数以及人员进出和出勤情况。将解决项目上人员数量不明信息不清的状况,提升工地的安全秩序和工作质量。 21.18.4做到自动统计分组汇总, 信息反馈及时准确。对施工现场人员的进出有效管理。 21.18.5考勤数据准确统计,可生成从分包班组到务工人员的各种考勤数据统计报表,可以帮助企业进一步进行人力成本分析分包投入分析工程效率等分析。而数据的有效保存也可有效防范和处理各种劳资纠纷事件。 21.18.6通过各系统模块配合,综合分析数据,可提高项目管理的准确性提升可信度和管理效果。 21.18.7系统各类汇总数据信息有可保留互关联可查询的特点,可以帮助总包对分包队伍效率人员队伍状况等各项关心点的项目进行数据分析和预警控制工作。 21.18.8通过对务工人员全面管理和真实数据的存档,可以有效的缓解目前传统管理模式中的各方矛盾冲突,对构筑和谐社会确保项目稳定安全十分有利 。 21.19电梯通风等设备预埋预留等所有内容发生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21.20设备材料参考品牌见附表 21.21本工程实行跟踪审计制度,审计师的职权:1对工程量调整及变更签证部分的造价提出意见,并确定该部分的工程量材料价格等。2对进度款的支付提出审核意见。3参与对隐蔽工程的验收,并做好相关台帐。4对完工的单项工程及时开展资料整理和结算,对结算价格提出审计意见。5对监理出具的有关单据进行再监督。 21.22工程变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因不可抗力或发包人导致的原因,造成设计文件变更的 2因地质勘察成果不详尽技术局限性或其他原因导致设计不准确的如中标人承担设计的,应当在提交设计成果时予以注明,否则不予变更 3项目涉及规划调整生态建设杆管线迁改和市容管理环境保护,需要对原设计进行修改和完善的 4根据政府或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求,须对项目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建设内容和施工进度进行调整的 5其它原因导致的变更。 对上述涉及的工程变更,要由发包人组织监理审计施工四方共同进行,提交四方签名的书面建议,报经政府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变更建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注明变更理由。 对政府会议明确同意的变更,不再履行变更会审审批程序。 21.23发包人和监理人依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每发现承包人在施工时现场投入人材机械等不足或不到位,安全文明措施不满足要求,发包人和监理人有权对承包人处于 20 万元以内违约处理,具体金额由发包人按实际情况决定。 21.24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另行以书面形式补充。 第22条其他约定 发包人进行正常的设计变更,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接收实施,确认增减的工程变更 现场签证价款应作为追加减合同价款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发包人应将进度款中相应的人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转入承包人在银行开立的专户, 督促承包人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当及时支付建筑务工人员工资,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发承包双方应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人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专用账户。 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 7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工程款结算发票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 号及国家住建部和人社部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建市201918 号的规定,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对建筑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必须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时,应将人工费部分按规定汇入建筑工程承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专户,由建筑工程承包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按月足额将工资发放给建筑工人。承包人必须按滁州市相关规定合法用工,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如有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负面影响的,视为承包人违约,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现场所有用工人员须有劳动合同,并将有关合同及工资发放资料进行档案管理现场留复印件,并抄报发包人备案。如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或施工班组的矛盾对发包人进行上访行为,按 20000 元/次处以违约 金,并直接从当期工程款中扣除如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或施工班组的矛盾对市政府进行上访行为,按 50000 元/次处以违约金,并直接从当期工程款款中扣除。且承包人将三年内不得参与由发包人招标的所有项目。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无 。 一凡到招标单位上访,滞留时间半个工作日不足半个工作日以半个工作日计算, 工程款支付比例在 30%-40%含的,按每人每半个工作日 2000 元的标准给予违约金处理,每增加工程款支付比例 10%,每人每半个工作日违约金处理标准增加 1000 元,依此类推。 二凡赴区市政府上访,滞留时间半个工作日不足半个工作日以半个工作日计算, 工程款支付比例在 30%-40%含的,按每人每半个工作日 4000 元的标准给予违约金处理,每增加工程款支付比例 10%,每人每半个工作日违约金处理标准增加 2000 元,依此类推。 三凡赴省政府上访,滞留时间半个工作日不足半个工作日以半个工作日计算, 工程款支付比例在 30%-40%含的,按每人每半个工作日 6000 元的标准给予违约金处理,每增加工程款支付比例 10%,每人每半个工作日违约金处理标准增加 3000 元,依此类推。 如有上述情况发生,乙方将三年内不得参与由甲方招标的所有项目。 本项目所有违约罚款,须以现金形式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 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琅琊区重点处关于劳资管理方面的相关规定或通知等。 农民工工资管理 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签订施工合同 30 日内,在符合条件的国有商业银行开设农民工工 资专用账户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通过工资专户按月发放农民工工资,发放凭证报监理单位一份建设单位一份备案。施工总承包企业要在施工驻地办公区的主要出入口农民工集中生活区等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设立维权信息告示牌,明示建设项目基本信息项目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农民工的权益救济渠道等信息,并将农民工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表每月进行公示。 分包企业要委托施工总承包企业代发农民工工资,依托琅琊区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和服务平台,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并编制工资支付表,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与当月交施工总承包企业,委托代发农民工工资,严禁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工资款打入分包企业账户。对违反以上规定的总承包企业,发生一次的,责令整改,扣除一定数额信用分拒不改正,发生 2 次及以上的,予以通报,记不良信用,加倍扣除信用分,违法行为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执行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保障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专用合同条件附件 附件1:发包人要求 附件2:安全生产合同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承包人设计施工人员配备一览表 附件5:材料设备参考品牌一览表 附件6:总承包管理配合义务 附件1发包人要求 见招标文件内容。 附件2安全生产合同 安全生产合同 为在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发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 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 2.承包人职责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3.违约责任 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 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 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副本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发包人:盖单位章 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3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订立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5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1保温工程5年2景观绿化工程养护期为2年,二级养护3其他工程:2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区段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区段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区段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返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承包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将设计业务分包的,应由原设计分包人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工程总承包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4承包人设计施工人员配备一览表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职称 职务 责任范围 附件5 材料设备品牌一览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推荐品牌名称 备注 1 地砖墙砖 东鹏马可波罗蒙娜丽莎 符合相关规范及图纸等 要求本地 主材优先 2 配电箱柜 百川汇龙迪康南京大全 3 元器件高低压配电 正泰ABB德力西西门子人民拉赛 4 开关插座 公牛飞利浦施耐德 5 电缆 绿宝远东电缆江南江苏上上 6 消防设备 北大青鸟海湾依爱松江利达 7 通风设备 中大天和合肥百川 8 给排水管材 公元LESSO联塑伟星中财 9 钢筋 马钢南钢宝钢武钢鞍钢 10 水泥 中联海螺南方 11 二次供水成套设备 浙江利欧上海熊猫安徽舜禹上海海德隆上海上源 12 成品钢质门 美心王力步阳浙江星月金美安扬子 13 防水卷材涂膜 东方雨虹卓宝科顺大禹 14 内墙乳胶漆 多乐士立邦嘉宝莉三棵树久诺亚士创能中益 15 外墙真石漆 多乐士立邦久诺三棵树嘉宝莉固克亚士创能 16 卫生洁具 TOTO恒洁法恩莎九牧 17 灯具照明 飞利浦雷士欧普 18 板材 兔宝宝莫干山千年舟雪宝大王椰 19 石膏板 拜尔可耐福泰山 20 铝合金型材断桥隔热铝合金门窗 凤铝中铝南山 21 电梯 奥的斯OTIS(除 Arise GeN2 comfort 型号)上海三菱电梯(除 LEHY-III-S 型号)蒂森克虏伯ThyssenKrupp除尚途 RF1 型号通力KONE(除 ZMININMINI R 型号)日立除 HGEHGP 型号 22 空调 美的格力三菱电机 注:材料价格调整:主要材料钢筋商品砼预拌砂浆砌块沥青砼水泥稳定碎石砂石子,其余一律不予调整,投标人自行考虑建设期材料价格风险。 附件6总承包管理配合义务 总承包管理配合义务 承包人有义务对所有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专业供应人独立供应人承担实施总包管理协调配合照管,具体内容如下: 1.承包人对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专业供应人独立供应人的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根据本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总工期目标质量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对专业分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及专业供应项目和独立供应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统筹管理协调监督。承包人对专业分包人及专业供应人的违约承担连带责任,对专业承包人及独立供应人的违约不承担连带责任,但若因承包人未能良好履行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义务,导致专业承包人或专业承包工程或独立供应人或独立供应项目影响整个工程项目的工期目标质量目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承包人仍须负责。 1.1承包人对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专业供应人独立供应人的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1.1承包人应按专业分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等的合同要求,创造并提供专业分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及专业供应项目和独立供应项目进场较为妥切的条件。 1.1.2制订整个项目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在发包人批准后实施(发包人的批准并不免除承包人应负的责任),并按此计划对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的进度及专业供应人独立供应人的进场时间进行管控。 1.1.3参加专业分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施工图纸会审设计交底。承包人应组织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等核对相关的工程图纸,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也有责任主动校核相关图纸,否则,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以顺延承包人可就该费用向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追偿。 1.1.4承包人应有施工深化设计:为保证合理的工期及工序,施工前要综合建筑构架,对管线密集区进行管线综合平衡,绘制剖面大样图,发各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参建单位须严格按照大样图施工,绝不允许单方面抢先施工或抢占施工间。 1.1.5审查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 1.1.6负责向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发放发包人所发出的所有工程指令,并负责督促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执行。 1.1.7协助处理专业分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 1.1.8负责协调施工各方的关系,管理总分包之间承包人与专业承包人之间专业分包人与专业承包人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以确保工程如期顺利施工。承包人主持每周13次的工程例会,每月一次月计划会议和每季度一次的季计划会议。施工高峰期间,应进行每日碰头会制度,用以协调第二天作业面的矛盾。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应提前一周在例会上提出对道路运输场地使用楼面占用大型机械吊运等要求。 1.1.9 配合监理人在施工工程中的质量监控。 1.1.10对专业分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文明施工成品保护进行管理并负责。 1.1.11按有关规定为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专业供应人独立供应人的施工及供货人员车辆办理相关进出场证件(如有需要时)。 1.1.12负责整个施工场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安排门卫巡更值班。监督检查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对现场相关管理要求的执行情况。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专业供应人独立供应人进场的工程设备和物资必须是合格的满足本工程的相关要求。需退场或运出场外的工程材料设备及非工程材料物件,须由承包人开具出门证,经发承包人检查确认,并经发包人代表及承包人项目经理签字后方可放行。承包人应建立出门登记制度。 1.1.13承包人须在每个层面设立若干灭火器,统一管理,各专业分包及专业承包建立若干兼职消防员。明确动火证制度,执行动火监护的有关规定和申报制度。 1.2承包人向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专业供应人独立供应人提供的配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2.1承包人为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专业供应人独立供应人提供工地内现有的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施工电梯等),包括机械操作人员,并协助其将运至现场的货物卸至指定地点,或将其施工所用的物料吊放至作业现场。这种装卸吊运工作可能是24小时昼夜性的。承包人须负责整个工程垂直运输机械的管理,使得总承包工程专业分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包括专业供应项目和独立供应项目互不影响。地面或楼面的水平运输由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等自行解决。 1.2.2允许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等合理使用现场已有的起重机械,地面或楼面的水平运输由各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等自行解决。为工程设备的安装就位,若承包人现有的起重机械或者机具设备无法满足需要,而需另外制订方案的,原则上由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等自行解决。 1.2.3允许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合理使用现场已有的棚架爬梯脚手架等辅助设施,并负责统筹协调。拆除前应报监理人和发包人批准。 1.2.4承包人须做好安排,以便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专业供应人独立供应人能与其共同使用现场的通道和场地,并负责向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提供合理的作业时间和作业空间。为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提供临时办公室贮存仓库加工棚工具房等。 1.2.5为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提供标高定位点线等。 1.2.6承包人应在进场前对已完成的工程及场地进行检查接收。 1.2.7现场用水用电管理 1.2.7.1承包人提供现存每层楼层施工电源水源,并满足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所需负荷要求。 1.2.7.2从配电箱后的管线敷设分电箱及水阀后管线敷设由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自行解决。 1.2.7.3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应按承包人要求提供用水用电计划,配置必要的计量装置。 1.2.7.4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的施工用水用电费用根据计量的实际使用量向承包人支付,由承包人垫付给发包人。 1.2.8承包人在各分项施工前须主动与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联系,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也需积极配合,核对清楚各专业分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图纸与承包人图纸间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数据是否统一。承包人须了解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在各分项工程上的特殊要求,开槽预留孔洞预埋套管预埋件由承包人完成界面划分中已明确由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实施的除外,并在每次隐蔽工程之前(如浇注混凝土),请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配合确认。如因承包人未事先做好这项工作而导致的额外施工费用,包括返工的开凿修补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1.2.9承包人负责在电线电缆管道等安设完成后对预留的孔洞管槽进行修补填实,并处理和完善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的遗留问题。对预埋套管与结构及二次结构的空隙填充,必须满足消防规范要求。承包人需对二次设计中需要新增的孔洞进行安全性合理性可行性的复核。对于那些因布设管道电缆电线而降低了结构整体强度的砖石机构,承包人须负责提供拉筋钢丝网等材料进行加固处理。 1.2.10为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提供现有可使用的卫生设施(如厕所)。 1.2.11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负责将清理自己施工范围内的垃圾,运到承包人在现场指定的垃圾堆放点,承包人负责清运指定堆放点的垃圾承包人设立专业作业队进行每天完工后的清场工作,如发现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的建筑垃圾乱放,作业面清理不到位,则承包人作业队将作业面清理后,所发生的人工费机械费将由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承担。 1.2.12承包人负责整个项目工程包括所有专业分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竣工资料进行整理及完善,承包人应对所有专业分包人专业承包人报送的资料进行审核并统一整理移交如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以施工单位的身份在专业承包人等的竣工资料上签字盖章,承包人还须督促各专业分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的竣工图编制工作,所有工程资料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满足工程验收和创优的需要。 1.2.13其他方便专业分包工程和专业承包工程施工的工作。 附件7: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函示范文本 编号: 受益人名称: 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标段编号的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 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 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年月日 附件8:预付款担保 预付款保函示范文本 编号: 受益人名称: 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标段编号的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主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主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主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正确和合理地为合同目的使用预付款,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发包人全额扣回预付款之日止。 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 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开立人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开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年月日 附件9:支付担保 支付保函示范文本 编号: 受益人名称: 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标段编号的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 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工程款指基础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工程款付款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 一本保函担保范围:申请人未履行基础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 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修金以外的全部工程结算款项支付之日后日止。 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 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 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开立人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开立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 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申请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年月日 附件10: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 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 致:(招标人名称) 本人作为拟委任的施工项目经理,承担相关质量终身责任,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进行施工。 二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及标准。 三严格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并确保所有人员到岗履职。 四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精心组织施工。 五施工中采用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并严格按规定执行见证取样制度。 六建立健全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质量的检查和记录。 七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义务。 八履行相关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事故处理等职责。 九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项目经理:签字 日期:年月日 第六章 发包人要求 一项目概况及功能需求 1项目名称:滁州市第二小学东校区新建项目 2项目区位:滁州市琅琊区内 3功能需求 滁州市第二小学东校区新建项目位于琅琊区凤凰路371号,地块用地面积为*****.5 约 28.8 亩,建筑面积为*****.47平方米,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文件以初步设计文件内容为准,本项目为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EPC建设项目。 4项目计划投资额约15.2亿元。 目前本项目初步设计已批复已完成成果文件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人自行登录滁州市公共子交易中心下载,本次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及安装和工程施工单位。最终建设内容及规模由招标人根据需求确定,中标人须无条件执行。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滁州市第二小学东校区新建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范围包括: 1工程设计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勘察测绘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各阶段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项目概预算编制等设计需提供项目施工阶段的现场管理,包含方案研究技术交底验收变更办理等工作以及国家规定规范内所有设计成果和服务等与本项目相关一切设计内容及相关伴随服务设计成果须满足相关产业的生产生活需求及相关规范规定的标准,同时中标人须接受发包人或其指定单位的设计咨询及指导工作,并承担项目全部设计责任 2开工前相关工作:办理并取得定位控制点等测量成果资料,施工许可证及开工所需相关证件办理等工作 3施工部分:1教学楼3教学楼图书馆地下游泳馆地下食堂地下车库及配套建设道路老校区改造,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建筑结构装饰装修室外附属工程污水处理等所有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变配电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智能化弱电防雷照明及标识标线等工程施工同时中标人须接受招标人确定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施工内容。 4采购及安装范围:建筑材料设备电梯及空调等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机电设施设备经招标人确认的项目相关的设备采购及安装等 5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造价合同信息档案等管理和控制 6竣工验收工作:负责消防人防安评防雷接地机电安装动力设备等专项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档案整理及移交等相关工作 7缺陷责任期及质保期服务:负责工程缺陷责任期和设备质保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 三项目进展 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工作,初步设计文件见招标文件附件。 四其他设计要求 1设计总体要求 符合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要求,满足招标人需求招标人有权组织专家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查,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中标单位须对根据合理建议进行优化修正。设计成果文件须得到招标人认可,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施工图及预算通过业主和相关部门审查,施工图达到施工深度要求专业工程设计图纸深度须满足业主需求和工程量清单编制要求。 2设计工作注意事项: 2.1本项目采用限额设计,本项目最终工程费用结算金额不得超过暂估合同价款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费用结算金额超过中标价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将不予支付超出部分价款 2.2施工期间须委派设计人员常驻现场提供咨询服务以及提供变更设计等后续服务的内容 2.3中标人所设计项目应功能完整满足单体能独立运行的功能,所使用的材料应首选招标人提供的材料一览表中材料规格及型号。 五工程建设要求 符合国家安徽省滁州市相关规定,符合相关行业规范要求。质量满足设计图纸和招标文件要求。 六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不超过人民币*****万元含设计采购施工及相关检测等全部费用。本项目以最高投标限价为计算基数,以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报价下浮率由投标人自报,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如下浮率为.%,勘察设计费不单独报价,中标后不单独计量支付,包含在总的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在填报下浮率的同时,须在投标函中按下述要求填写投标报价:投标报价1-投标下浮率*****0000.00 元。 注: 1投标人填报的下浮率不得小于8.00 %,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报价下浮率最多保留到百分号前小数点后第二位,第三位将按四舍五入进行调整,调整后作为评审和中标费率。 2上述报价仅为数据填报使用,不作为合同履约的依据 2项目施工图纸完成后由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依据现行2018 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控制价。 3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完成后经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审核单位审核完成后报承包人,承包人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书面确认完成后作为工程款支付的依据,承包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部提出并附详细的计算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发包人和造价咨询机构认可的,可予以调整合同双方有争议的,以滁州市造价管理部门确认的结果为准。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认可。 5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依据 1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018 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招标文件 施工现场情况地勘水文资料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其他相关资料。 2最高限价控制价的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2018 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依据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工程造价信息 其他相关资料。 材料价格采用滁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发布的项目施工图纸审查合格当月最新一期滁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不含税的价格进行编制。滁州信息价没有的,依次参照当月南京合肥信息价,同期南京合肥工程造价信息也缺项的,通过询价或招标方式确认由发包人组织询价或招标确定的价格不再下浮。 3其他约定 1本项目外弃土运距按7km计算,外购土运距按7km计算,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中标后不再调整,弃土堆置费0.5元/m3土源费2元/m3计入最高投标限价中。五个子项目独立计算外弃和外购 2施工现场涉及到测绘检测如:桩基土建结构实体检测钢结构实体检测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防雷检测消防检测水质检测人防检测施工图及方案复核等包含但不局限于上述内容由施工单位负责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并报招标人经工程审计相关会议研定认可后实施,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在控制价文件不单列计取 3投标人在投标前自行踏勘现场,临时用水用电场地平整等前期工作均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关费用在控制价文件不单列计取。 7计价依据: 12018 版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22018 版安徽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 32018 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定额(共用册 42018 版安徽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52018 版安徽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定额 62018 版安徽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 72018 版安徽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 82018 版安徽省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 92018 版安徽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102018 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11省市截至本项目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时的有关政策性文件。 七其他要求 1.工程所需材料设备由中标人自行采购。投标人对主要材料和设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需要,慎重报价。在购置主要材料和设备前必须书面报监理和业主确认,经业主及监理公司实地察看得到监理和业主的书面认可后方可采购。 2.承包人必须确保所有材料和设备的质量,材料和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的规定,对于项目特征描述不全的,必须满足国家标准含推荐标准或行业标准中的较优标准。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一 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投标文件一:资信证明文件目录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联合体双方均须提供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2项目管理机构如设置项目经理建造师AB岗请备注明确 3其他资格审查资料由以下材料组成: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如为联合体,牵头方需提供 诚信投标承诺书或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企业资质证书如为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施工单位需提供 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和相关证书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均可 设计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和注册证书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项目经理有效身份证和注册证书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拟任项目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同一人担任不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该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时须提供本人在其他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的营业执照及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养老保险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联合体协议如有 投标保函格式如有。 资信评审业绩得分业绩等证明和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资信评审业绩得分业绩清单一览表。项目评审如有 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建造师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3联合体协议书如有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议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牵头人成员一名称:,具有资格,负责承担 部分专业工程施工或工程设计,投标人根据职责分工,自行选择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成员二名称:,具有资格,负责承担 部分专业工程施工或工程设计,投标人根据职责分工,自行选择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成员三名称:,具有资格,负责承担 部分专业工程施工或工程设计,投标人根据职责分工,自行选择负责内容的合同金额占总合同金额的百分比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注:本协议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牵头人成员一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成员二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成员三名称: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4项目管理机构 附表1: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设计负责人 项目经理建造师 技术负责人 备注:根据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招标投标活动中有关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证书要求的通知建市函20191112 号要求,不再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劳务员机械员标准员及取样员持证情况列入招标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需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安徽省相关标准规定 明确投标人需要配备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数量的最低要求。中标人和招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按照不低于上述人员配置的要求填写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并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 附表2:拟任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建造师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附表3: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5其他资格审查资料 可扩展填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身份证号码:性别: 年龄: 职务:,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签章 年 月 日 2.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编号投标文件,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投标评审答疑签订合同以及与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事务,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签章 联系方式: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采用本授权委托书 诚信投标承诺书?? 本人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郑重承诺: 一将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合法的 三不出借转让资质证书,不让他人挂靠投标,不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的合法权益 五不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六没有下列情形: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我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3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且未被移除的4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5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6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及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7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8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或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9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若招标文件对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有上述1-9项信誉要求,在此一并承诺我公司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没有上述1-9项情形 七严格遵守开标现场纪律,服从监管人员管理 八保证中标后不转包及使用挂靠施工队伍,若有分包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九保证中标之后,按照投标文件承诺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如有违反,同意接受建设单位违约处罚 十保证企业及所属相关人员在本次投标中无行贿等犯罪行为 十一如我公司中标,保证中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无其他尚未完工以竣工交工完工验收报告等手续为准项目或在已中标项目以发放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担任项目经理建造师情形。如有,项目在滁州市区域内的,接受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项目在滁州市区域外的,保证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第一日起开始计算7日内,提供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接受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等处理 十二如在投标过程和公示期间发生投诉行为,依法进行投诉。投诉内容符合要求,投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签字,并附有关身份证明复印件。不恶意投诉,对本公司提供的投诉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否则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 十三如我公司中标,按照国务院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61号及国家住建部和人社部关于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建市201918号的规定,总承包单位对所承建的工程项目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负总责,对建筑工人实行实名制管理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建筑工程承包单位必须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建设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时,应将人工费部分按规定汇入建筑工程承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专户,由建筑工程承包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通过农民工工资专户按月足额将工资发放给建筑工人 十四我公司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不是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在滁州市区域内办理过项目经理建造师变更备案手续的原项目经理建造师。 以上内容我已仔细阅读,本公司若有违反承诺内容的行为,自愿接受取消投标或者中标资格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有关处理,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开户银行: 基本账户: 投标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年月日 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在信用中国网站查看安徽省信用报告服务指南无违法违规证明版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home/zhuantizhuanlan/xinyongtujie/202303/t20230315312326.html,根据指南获取信用报告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投标保函示范文本 独立保函 编号: 申请人: 地址: 受益人: 地址: 开立人: 地址: 致: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或各县市交易中心 我方即开立人已获得通知,本保函申请人即投标人已响应贵方于年月日就以下简称本工程发出的招标文件,并已向招标人提交了投标文件即基础交易。 一我方理解根据招标条件,投标人必须提交一份投标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以担保投标人诚信履行其在上述基础交易中承担的投标人义务。鉴此,应申请人要求,我方在此同意向贵方出具此投标保函,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 二我方在投标人发生以下情形时承担保证担保责任: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招标项目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3投标人在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担保的。 三本保函为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保函生效时间为投保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保函有效期同该项目的投标有效期,如该项目投标有效期延长的,该保函有效期一并延长。投标人如存在保证担保责任所述情形被有关部门调查的,其有效期限自动延长至有关部门调查终结,结案时间以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定决定书为准。 四我方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 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因保函有效期延长的,付款通知到达日期一并延长 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 3载明申请人违反招投标文件规定的义务内容和具体条款 4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规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我方支付责任的情形 5书面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 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为鉴明受益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贵方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六本保函项下的基础交易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 七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八本保函自我方开立人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开 立 人:公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立时间: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二 技术标文件 暗标评审的技术标封面不设置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章内容。 投标文件二:技术标目录 总承包方案 深化设计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 注:本项目采用横向暗标评审,请投标人结合技术标评审细则和系统内容在对应模块上传技术标评审内容。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三 商务标文件 投标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 投标文件三:商务标目录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 3商务标评审所需其他材料。 1投标 函 致:招标人 1根据你方招标项目编号为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件发包人要求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下浮率为%即投标报价*****0000.001-下浮率元承包上述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内容,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承诺招标文件及有关附件中所有条款。 3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派出为EPC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为设计负责人,为项目经理建造师A,为项目经理建造师B,如有,保证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工期要求,工程质量达到标准。 4随本投标书,我方同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果我方在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或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贵单位有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 6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7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投标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8.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日期:年月日 3招标人推荐的材料品牌响应表 工程名称: 第 页共 页 品牌推荐表如要求 序号 材料设备名称 推荐品牌 备注 投标人选定品牌 1 地砖墙砖 东鹏马可波罗蒙娜丽莎 2 配电箱柜 百川汇龙迪康南京大全 3 元器件高低压配电 正泰ABB德力西西门子人民拉赛 4 开关插座 公牛飞利浦施耐德 5 电缆 绿宝远东电缆江南江苏上上 6 消防设备 北大青鸟海湾依爱松江利达 7 通风设备 中大天和合肥百川 8 给排水管材 公元LESSO联塑伟星中财 9 钢筋 马钢南钢宝钢武钢鞍钢 10 水泥 中联海螺南方 11 二次供水成套设备 浙江利欧上海熊猫安徽舜禹上海海德隆上海上源 12 成品钢质门 美心王力步阳浙江星月金美安扬子 13 防水卷材涂膜 东方雨虹卓宝科顺大禹 14 内墙乳胶漆 多乐士立邦嘉宝莉三棵树久诺亚士创能中益 15 外墙真石漆 多乐士立邦久诺三棵树嘉宝莉固克亚士创能 16 卫生洁具 TOTO恒洁法恩莎九牧 17 灯具照明 飞利浦雷士欧普 18 板材 兔宝宝莫干山千年舟雪宝大王椰 19 石膏板 拜尔可耐福泰山 20 铝合金型材断桥隔热铝合金门窗 凤铝中铝南山 21 电梯 奥的斯OTIS(除 Arise GeN2 comfort 型号)上海三菱电梯(除 LEHY-III-S 型号)蒂森克虏伯ThyssenKrupp除尚途 RF1 型号通力KONE(除 ZMININMINI R 型号)日立除 HGEHGP 型号 22 空调 美的格力三菱电机 注: 1本表仅针对不采用招标人推荐品牌,采用其他品牌的投标人填写,并注明并提供相关技术参数业绩等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未在上表中注明且未提供相关技术参数业绩,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中标后只能从招标人推荐品牌中进行选择,价格不予调整。 2对于招标人推荐品牌的材料设备等,投标人如认为招标人推荐的品牌有限定性唯一性明显不在同一档次等级的或者其他疑问的,应在本项目澄清提出的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3商务标评审所需其他材料如有 第八章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本招标文件的确认 我单位对滁州市第二小学东校区新建项目二次施工招标的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招 标 人:滁州市第二小学 联 系 人:李子虎 联系电话:0550-3318150 签章 2023年9月 招标代理机构: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甜 联系电话:0550-351*****595******* 签章 2023年9月 附件1 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 一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的范围和查询渠道 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对存在下列失信行为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建造师实施联合惩戒,禁止参与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一工程建设项目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3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huzhou.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被滁州市县两级公管部门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者信用信息记录,且在披露期内的。 4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 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被滁州市县两级各行业主管部门取消在一定期限内的投标资格且在取消期限内的 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资格且在限制期限内的。 被列入省级市级农民工工资支付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全市范围内房建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列入县级异常名录的施工企业,在限制其参加本行政区域内房建和市政建设项目投标的期限内的。 二政府采购项目 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 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 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 3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以下失信行为: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4由竞争主体进行承诺,不进行现场网上信用查询的失信行为: 前三年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单位和个人。 二在开评标活动中的查询程序 1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入围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建造师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若核查结果与投标人承诺不一致,则提交评标委员会取消其入围资格,依次进行替补,并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评审结论以核查后入围的结果重新计算最终评标基准值。 2不实行有限数量制资格审查的项目,由项目单位代理机构对预中标候选人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经理建造师是否存在上述要求查询的失信行为进行网上核查后,提交网站截图等查询记录给评标委员会复核。若核查结果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信誉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取消其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并依次替补,再次对替补单位进行核查。如评标现场未发现问题但标后质疑异议投诉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信誉问题,则组织评标委员会重新启动复核程序。核查结果不改变原评标基准值。 3项目单位及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应当做好信用查询结果截图和记录留存。 三相关要求 1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竞争主体根据上述范围查询的内容进行自查并承诺,出具诚信投标承诺书诚信投标承诺书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自查并承诺内容并注明承诺日期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内。 经核查,竞争主体在承诺日期之前没有承诺日期的以资格审查日或开标日之前有上述失信行为进行虚假承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 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共资源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注册地在安徽省内且未在安徽省外开展业务省外无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开具由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服务中心出具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代替诚信投标承诺书。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可通过 信用中国(安徽)网站信用报告核验系统 ( https://credit.ah.gov.cn/xinyong-fuwu/xvbahv/index.html)进行核验。核验不一致或提交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的企业在省外有失信行为的将视作不诚信行为,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及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公共资源监管部门,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2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按附件2执行。 3资格预审的项目以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资格后审的项目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查询为准。 附件2 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 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判定依据为各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中规定的行为。下面将部分类别的严重失信行为列举如下: 一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未按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擅自开展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三发现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或职业病危害严重超标,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 四采取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监管监察的 五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仍然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 六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七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生产和使用的 八矿山生产经营单位存在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行为的 九发生事故后,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伪造有关证据资料,妨碍对抗事故调查,或主要负责人逃逸的 十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出具虚假报告或证明,违规转让或出借资质的。 依据: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安监总办201749号第二条 二环境保护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因为环境违法构成环境犯罪的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按规定通过审批,擅自开工建设的 三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未建成环保措施未落实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四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 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指标的 六私设暗管或者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等排放倾倒处置水污染物,或者通过私设旁路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七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向无经营许可证或者超出经营许可范围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或者委托其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 八环境违法行为造成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中断的 九环境违法行为对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功能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 十违法从事自然资源开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其他开发建设活动,造成严重生态破坏的 十一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 十二被环保部门挂牌督办,整改逾期未完成的 十三以暴力威胁等方式拒绝阻挠环保部门工作人员现场检查的 十四违反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对重污染天气响应不力的。 依据: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号 三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违反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 二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 三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 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四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 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 五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六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七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法律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 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 情况的 九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 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法律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 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 十一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协议的 十二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严重的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应当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而擅自采用其他方式采购,擅自提高采购标准,以不合理的条件 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 人进行协商谈判,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不与中标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或者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等情形的 十四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存在与供应商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者获取其 他不正当利益,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 或者开标前泄露标底等情形的 十五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实行集中采购的 十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隐匿销毁应当保存的采购文件或者伪造变造采购文件的 十七供应商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 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 他不正当利益,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或拒 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情形的 十八疫苗生产企业向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第二类疫苗的 十九存在其他违反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行为的。 依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 四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二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 三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 四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费款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 五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的 六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 七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 八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对事故和问题进 行调查核实的拒绝接受或协助税务部门对社会保险实施监督检查, 不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相关各项资料的 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依据:关于对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81704号 五建筑市场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利用虚假材料以欺骗手段取得企业资质的 二发生转包出借资质,受到行政处罚的 三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2次及以上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发生性质恶劣危害性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处罚的 四经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决,认定为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参照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加强监管。 依据: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 六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 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三年内受到财政部门作出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一三万元以上罚款   二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三在一至三年内禁止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四撤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仅针对政府采购法第78条修改前作出的处罚决定。 依据:关于报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通知财办库2014526号 七水利建设领域严重失信行为 一1年内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扣分达到20分的 二重点关注名单公开期满后仍不整改的 三存在以下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工程质量,以及特别严重违规行为之一的: 1.发生重大特大质量或安全事故,并负有直接责任的 2.在单位公开信息工程相关技术成果和工程建设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3.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合同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经处理后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或减少工程使用寿命的 4.违反规定施工,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且拒不修复的 5.被证实恶意制造工程质量缺陷或质量隐患的 6.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或社会危害较大的。 四存在以下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行为之一的: 1.不按合同约定,恶意拖欠承包人项目款的 2.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资质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开虚假信息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等级证书的 3.出借借用资质证书,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或借用他人名义等弄虚作假方式承揽业务的 4.未取得相应资质或超越资质证书核定范围营业范围承揽业务的 5.操纵招标过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6.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7.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 8.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 9.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业务的 10.弄虚作假,以欺诈手段降低工程或设备质量的 11.单位行贿受贿,受到刑事处罚的 12.逃税骗税恶意逃废债务的 13.参与非法集资,受到刑事处罚的 14.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存在合同欺诈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 15.虚构工程项目,套取资金的 16.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报酬,数额达到认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标准的 17.发生社会公共事件,影响较大,并负有直接责任的。 五存在以下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公信力行为之一的: 1.发生事故拒绝接受调查或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 2.拒不执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的 3.拒不执行仲裁法院判决结果的。 六被相关联合惩戒部门列入黑名单,符合联合惩戒措施的。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市场主体黑名单列入标准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附件。 依据: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水建设2019307号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水建设2019306号 未列出的其他类别严重失信行为,由招标人代理机构根据各类别行业主管部门下发的联合惩戒文件进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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