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2年度衢江区放心农业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补助工作的通知

关于申报2022年度衢江区放心农业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补助工作的通知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激励人才创业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区委发〔2017〕34号)和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激励人才创业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三十四个配套实施办法的通知》(区委人才〔2018〕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22年度衢江区放心农业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补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主要为衢江区放心农业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具体为区委发〔2017〕34号)《关于激励人才创业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的录入浙江省衢江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系统中,对放心农业发展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的生产经营主体及其从业人员;相关服务单位(职业中专、职校等)。

二、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要求

(一)放心农业人才

1.对在职参加区级以上涉农部门组织的农业实用技术、经营管理等培训,取得结业证书的,给予500元/人补助;申报时需提供结业证书、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材料。

2.对在职参加高等院校农业相关专业深造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从事放心农业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学费的50%予以补助;申报时需提供毕业证书、学费发票、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材料。

3.对在职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的,分别给予初级、中级、高级一次性1000元、2000元、3000元补助;申报时需提供新型职业农民证书、身份证、营业执照等原件及复印件材料。

4.对新建成的省级及以上农民田间学校的放心农业经营主体,给予一次性奖补5万元;申报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银行账号等原件及复印件材料。

5.对推荐农业相关专业毕业生到我区从事放心农业工作,并与放心农业经营主体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相应中专、职校,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奖励;申报时需提供毕业生劳动合同(须在我区从事放心农业工作满3年)、缴扣社保相关凭证、身份证、学籍资料、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银行账号等原件及复印件有关材料。

6.对放心农业经营主体引进的高层次市场营销类人才,业绩突出的,经区农业农村局审定,给予1万元人才补助,最多补助3年;申报时需提供聘用合同、身份证、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材料。

7.对引进从事技术、管理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的放心农业经营主体,参照企业职工标准给予为期3年的“五险一金”补助,每人每年6000元,连续补助3年;申报时需提供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毕业证书、缴扣社保相关凭证、营业执照、银行账号等原件及复印件有关材料。

8.对从事放心农业工作1年以上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连续补助3年;申报时需提供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缴扣社保相关凭证,身份证、毕业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有关材料。

9.对所生产的农产品被列为政府及相关部门承办的国际性会议(论坛、活动)和国家级会议(论坛、活动)等食材供应商的放心农业经营主体,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给予一个品种2万元和1万元的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和10万元;申报时需提供供货合同、结算清单、营业执照、银行账号等原件及复印件有关材料。

(二)农村实用人才

获得2022年度中、高级职称的农村实用人才,一次性给予2000元、5000元的补助;申报时需提供毕业证书、职称证明、身份证、银行账号等原件及复印件有关材料。

并提供如下材料:

1.《衢江区放心农业人才(农村实用人才)补助申报汇总表》;

2.《衢江区放心农业人才(农村实用人才)补助申请表》(个人或主体);

3.土地流转合同、农产品生产记录本等;

4.业务科室出具的当年主导农产品定量检测合格证明;

5.业务科室出具的对放心农业发展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的认定证明。

(第4、5项由区农业主管部门组织相关业务科站和专家评审后出具。)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时间。放心农业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补助申报时间截止至 9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2.推荐评审。根据申报范围和条件,由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负责对申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申报的时间节点将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报到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资格评审。审核通过后报区委人才办复审。

3.公示。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人才政策兑现方案在用人单位和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提请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4.奖励发放。根据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的名单,区财政按实际发生额将奖励资金拨付到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拨付资金到位后,在5个工作日内,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发放到用人单位或个人。另有专项政策的从其规定,同类项目获得更高层次奖项的给予差额部分奖励。

具体业务咨询:衢江区农业农村局人事科教科408室孙浩源(地址:茶苑路15号,电话:0570- *******)。

附件:1.“对放心农业发展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的生产经营主体”的详细说明

2.《衢江区放心农业人才(农村实用人才)补助申请汇总表》

3.《衢江区放心农业人才(农村实用人才)补助申请表(个人)》

4.《衢江区放心农业人才(农村实用人才)补助申请表(主体)》

附件.docx

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实用人才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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