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源汇分局源汇区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查、溯源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源汇分局源汇区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查、溯源工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源汇分局源汇区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查、溯源工作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源采磋商采购(2023-50)
2、项目名称: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源汇分局源汇区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查、溯源工作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90,000.00元
最高限价:******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Z202*****001 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源汇分局源汇区入河排污口进行排查、溯源工作项目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对漯河市源汇区4 条河流(唐河、唐江河、沙河、澧河)沿线入河排口。包括但不限于:企事业单位排口、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口、农田退水排口、城市雨洪排口和其他排口;
(2)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3)服务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及合格标准;
6、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注:以下材料供应商无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只需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供应商在中标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函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18日 至 2023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响应人在“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企业注册和 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后,持 CA 登录“漯河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等,方可参加投标。凡未按本公告规定下载磋商文件的,投标无效。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漯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年09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响应人需前往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磋商现场进行磋商、解密及二次报价。(漯河市民之家五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现场电子开标”方式,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和所有响应人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开标大厅(https ://ggzy.dsj.luohe.gov.cn/bidweb/)进行在线签到,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响应人需要抵达开标现场,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证书等内容,必须已经在企业信息库中进行了上传登记。未在企业信息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对企业信息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更新。
3、“企业注册和CA 数字证书认证办理”的具体事宜请查阅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中心”专区的相关说明。
4.本次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漯河市政府采购网》、《漯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5.代理服务费
5.1.收取方式:由中标单位支付,通过单位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支付,不接受现金结算。
5.2.收取标准:本项目参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服务类)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漯河市生态环境局源汇分局
地址:漯河市源汇区五一路南段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方式:137*****6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漯河市郾城区海河路37号院
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方式:03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先生
联系方式:039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入河排污口 溯源 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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