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罗县石湾镇道路临时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公告

博罗县石湾镇道路临时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公告

根据博罗县发展和改革局通过的《关于博罗县石湾镇道路临时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事项的批复》(博府发改函[2023]173号),为优化我镇镇容镇貌,营造良好交通秩序,规范停车管理,提高城镇道路临时泊位的流转率,石湾镇政府从2021年6月开始启动智慧停车项目,本项目涉及29条路段 5006个泊位。其中旧城区(17条路段、2903个停车泊位,其中现行实施收费7条路段共1302个停车泊位),新城区(12条路段、2103个停车泊位,其中现行实施收费3条路段,共821个停车泊位)(详见附件1),启动收费时间从2023年9月1日起。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向社会各界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9月18日至10月13日),公示期满后从10月16日起启动试行收费。收费时段及收费标准依据“博罗县石湾镇道路临时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表”(详见附件2);后续将根据智慧停车项目的建设分阶段实施收费管理,具体以公示为准。

请广大车主自觉遵守城市道路停车的相关规定,规范停放车辆,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服热线:0752-******* 0752-*******

附件1:博罗县石湾镇道路临时泊位统计表

附件2:博罗县石湾镇道路临时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表

博罗县石湾市政建设开发总公司

2023年9月14日

附件1:

博罗县石湾镇道路临时泊位统计表

博罗县石湾镇29条路段拟实行道路临时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停车泊位数量共计5006个,其中先行实施收费路段有:明月一路、长堤东路、湾湖东路、宏明西路、红海路、建设东路、崇明路、兴业大道、儒雅路、永康西路共10条道路(共2123个泊位)。上述路段和停车泊位将分为两个收费片区,具体情况统计如下:

(一)、旧城区(17条路段、2903个停车泊位,其中现行实施收费7条路段共1302个停车泊位)

片区

序号

路段名称

区域

泊位(个)

准停时段

旧城区

1

明月一路

一类

481

全天

2

长堤东路

一类

61

全天

3

湾湖东路

一类

126

全天

4

宏明西路

一类

198

全天

5

红海路

一类

137

全天

6

儒雅路北段

二类

75

全天

7

永康西路

二类

224

全天

8

东兴路

一类

24

全天

9

清湾路

一类

120

全天

10

历山路

一类

171

全天

11

建设西路

一类

329

全天

12

世泽路

一类

96

全天

13

建设中路

一类

246

全天

14

江滨西路

一类

133

全天

15

石湾公园

一类

143

全天

16

安居路

二类

144

全天

17

湾湖西路

二类

195

全天

片区小计



2903


(二)、新城区(12条路段、2103个停车泊位,其中现行实施收费3条路段,共821个停车泊位)

片区

序号

路段名称

区域

泊位(个)

准停时段


新城区

1

建设东路

一类

337

全天

2

崇明路

二类

73

全天

3

兴业大道

二类

411

全天

4

贤德西路

二类

231

全天

5

贤德东路

二类

112

全天

6

红旗二路

二类

220

全天

7

人民路

二类

220

全天

8

大湖路

二类

93

全天

9

广尾洲路

二类

116

全天

10

东明路

二类

72

全天

11

兴华路

二类

68

全天

12

兴业西路

二类

150

全天

片区小计



2103


附件2:

博罗县石湾镇道路临时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辆·次)

时长单价

区域时段

30分钟内(含)

1小时内(含)

超1小时后

每30分钟

超3小时后

每30分钟

连续24小时

最高限价

繁忙时段

一类区域

免费

3

2.5

3

30

二类区域

免费

3

2.0

3

21

非繁忙时段

无论一类区域或二类区域,非繁忙时段均免费

繁忙时段:一类区域为:7:30(含)~22:00,二类区域为:7:30(含)~ 21:00。

非繁忙时段:一类区域为:22:00(含)~ 次日7:30,二类区域为:21:00(含)~ 次日7:30。

说明:

1、一类区域是指长堤东路、明月一路、湾湖东路、石湾公园、宏明西路、东兴路、清湾路、江滨西路、红海路、世泽路、历山路、建设西路、建设中路、建设东路等;二类区域是指永康西路、儒雅路北段、湾湖西路、安居路、崇明路、人民路、兴业大道、贤德东路、贤德西路、红旗二路、广尾洲路、大湖路、东明路、兴华路、兴业西路等。

2、停车首30分钟(含30分钟)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超过30分钟按实际停放时间分段累加计费。

3、繁忙时段首小时(含首30分钟免费时间)以1小时为单位计费,首小时超过30分钟且不足60分钟的按1小时计费;停车超过60分钟后以每30分钟为单位累加计费,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费。

4、计费时间以24小时为一个周期。在第一、第二个周期内,一类区域路段连续停放满一周期的,每周期收费总额不超过30元/辆.次;二类区域车辆连续停放满一周期的,每周期收费总额不超过21元/辆.次;为避免长期占用路内停车位,一次停车超过两个周期的,从第三个周期开始,每周期计费标准和最高限价按上表标准翻倍计算。

5、同一车辆24小时内多次进出收费泊位停放的,按每次停放时间计费。

6、停放服务收费按实际占用停车泊位数计费。

7、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的车辆免费。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机动车 泊位 临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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