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2023年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招标公告

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2023年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招标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长江局监测科研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1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长江局监测科研中心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办公地点位于武汉,主要承担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和科学研究等工作,为流域生态环境监管提供支持保障。具体为:承担流域生态环境监测、评价,以及监测网络建设、监测质量控制等工作;承担流域生态环境规划、政策、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生态环境补偿方案,以及水功能区划等编制工作;开展流域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总量测算;承担规划环评技术审查、项目环评评估、排污许可技术审查、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查管理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跨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规划后评估和环评后评估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流域内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执法、纠纷调处、应急等技术支持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技术支持工作;开展流域生态环境科学研究,以及流域环境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与修复等方面的基础和应用研究;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业务培训、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按需引进、综合评价、择优录用、程序公开”的原则,采取专业评审、综合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开展。

三、引进岗位及要求

本次计划引进1名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拟引进的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详见附表1。其中,专业名称参照教育部发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版)》《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版)》。

四、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生态环境保护事业;

(三)身心健康,具备适应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四)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严谨务实、清正廉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协作和奉献精神;

(五)符合引进岗位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及能力要求;限全脱产学习统招统分普通高等院校或研究机构毕业生,并取得与最高学历相对应的学位,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需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七)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凡受纪律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五、主要待遇

本次引进的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六、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jg.mee.gov.cn/)公示公告栏目上发布人才引进公告。

(二)申报及资格审查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10月6日

2.申报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或邮寄报名。申报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信息汇总表(附件3),将身份证、各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等)、项目研发成果、专利、论著、论文、获奖荣誉以及其他业绩证明材料扫描合并成1个PDF文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jcky@cjjg.mee.gov.cn。PDF文件名和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岗位名称+姓名”。收到邮件回复,视为报名成功。未收到邮件回复的,请更换发件邮箱重新发送申报材料。

3.资格审查:申报截止后,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发布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引进人数的比例应达到3:1;达不到该比例的,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人数进行专业评审。

(三)专业评审

采用专家评议的方式现场评审,分为材料审议、个人答辩两个环节,主要评审报名人员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以及岗位匹配度等。专家评议将对申报人员申报材料和答辩情况进行量化赋分,评审结果设置合格分数线70分。现场评审具体安排将在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专业评审结果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指定的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进行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2.考察:根据专业评审和体检结果,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一步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3.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者,可在专业评审结果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遇递补情况将直接电话通知递补人选,不再另行公告。体检人选、考察对象均不合格的,取消本次引进计划。

(五)公示和引进

根据专业评审、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引进人才,并在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网站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引进人才姓名、出生年月、学历学位及专业、参加工作时间等情况。

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办理相关入职、聘用手续。人才引进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引进;不合格的,不予引进。

(六)回避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制度;凡担任主评审、评审专家及其他工作人员,涉及与申报人员有亲属关系的,本人必须回避。

(七)其他事项

1.申报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报名登记表和参加评审过程中使用的信息必须一致。虚假信息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2.未进入专业评审、体检和考察的申报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3.申报人员在专业评审、体检等过程中发生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体检费用由长江局监测科研中心承担。

4.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发布,申报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密切关注动态。因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并影响结果的,个人承担后果。

七、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027-******** 027-********

电子邮箱:jcky@cjjg.mee.gov.cn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永清小路13号

八、监督举报

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监督电话:027-********

长江局监测科研中心监督电话:027-********

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

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

2023年9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生态环境监测 人才 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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