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反恐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反恐装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反恐装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公安局地铁分局 | ||
行政区域 | 西安市 | 公告时间 | 2023年09月15日 16:5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9月15日至2023年09月2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西安市高新区沣惠路16号泰华金贸国际8号楼29层开标一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9月27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西安市高新区沣惠路16号泰华金贸国际8号楼28层 | ||
预算金额 | ¥6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维、李亚容、赵维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605 | ||
采购单位 | 西安市公安局地铁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2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9-********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四方衡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安市高新区沣惠路16号泰华金贸国际8号楼28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9-********-605 |
反恐装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高新区沣惠路16号泰华金贸国际8号楼28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9月27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HYTH-*********
项目名称:反恐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反恐装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警械设备 | 反恐刑侦装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600,000.00 | 6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全部供货到位。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反恐装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为中小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公安局地铁分局反恐装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提供有效存续的企业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自然人投标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无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可提供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3月至今已缴纳任意一个月纳税证明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3月至今已缴存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磋商前的个人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法人的分支机构参与磋商时,除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外,还须同时提供法人给分支机构出具的授权书。?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供应商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投标,不分包。
时间: 2023年09月15日 至 2023年09月22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3: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高新区沣惠路16号泰华金贸国际8号楼28层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3年09月2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沣惠路16号泰华金贸国际8号楼29层开标一室
时间: 2023年09月2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沣惠路16号泰华金贸国际8号楼29层开标一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8)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0)《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注: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参加采购项目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竞争性磋商文件以电子文档方式提供。
名称:西安市公安局地铁分局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126号
联系方式:029-********
名称:陕西四方衡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沣惠路16号泰华金贸国际8号楼28层
联系方式:029-********-605
项目联系人:王维、李亚容、赵维
电话:029-********-605
陕西四方衡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15日
标签: 反恐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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