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呼铁途程车辆维修有限公司2024年度呼、包化粪池污物清运集体议价公告二次招标公告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呼铁途程车辆维修有限公司2024年度呼、包化粪池污物清运集体议价公告二次招标公告
编号:NMGHTTC-2023-14-1
第一部分 公告内容
内蒙古呼铁途程车辆维修有限公司现需对位于包头车辆段院内南侧(旧运用库西侧)、北侧化粪池(旋轮库旁)、呼和运用车间、呼和动车所共四处化粪池内污物不定期清理项目进行集体议价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采购项目期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采购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作业地点 | 单 位 | 数 量 | 容积 | 工作量 (辆/趟) | 最高限价 含税价(元) |
1 | 化粪池污物清运 | 包头车辆段院内 | 个 | 2 | 约400m3/个 | 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 130元/趟/辆 |
呼和运用车间 | 个 | 1 | 约400m3/个 | ||||
呼和动车所 | 个 | 2 | 约100m3/个 |
二、主要事项及服务基本要求
1.基本性能要求: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须符合产品名称所要求的使用标准,必须满足我单位使用实际要求。
2.质量保证要求:
(1)所提供服务车辆牌照、服务标准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车辆使用状况良好。
(2)服务质量出现两次以上在服务质量、安全等方面问题的,对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售后服务滞后的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启用第二中标人。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需含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等相关范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交货日期:按照议价方要求。
4.付款方式:详见合同约定,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验收方式:按照基本性能、质量要求验收。
6.议价方式:经评审符合要求的同标准、同质量最低价中标法,但不是唯一中标原则,包件总价及包件中的单项价格均不得高出议价方最高限价。
三、服务要求
1、报价方需将议价方院内指定地点化粪池的污物运输至院外,并制定符合要求的清理实施方案,污物运输方式及最终倾倒地点必须符合国家环保相关规定,污物运输至院外后发生的一切问题与我厂无关。
2、报价方需按照议价方报价单格式制作报价,并附分项报价明细单。
四、服务质量标准(以下项目议价方需在实施方案或议价资料内逐项进行响应)
1.项目实施单位进入我厂作业前,须提供化粪池清理工作操作流程图及质量验收标准。
2.在任何时候发现厂商提交的集体议价采购文件内容有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取消其议价资格。
3.承揽方指派的作业人员包括运输车辆司机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如佩戴防护面具、口罩、雨鞋等以确保作业安全。
4.承揽方每月对呼、包两地化粪池进行不少于2次巡检,不定时(严格按照议价方相关人员通知)对化粪池进行全面清理,重点对抽取化粪池的粪便、污水、泥沙、淤泥等沉积物作彻底清理。
5.承揽方车辆在议价方呼、包两地院内进行清运时,必须严格按照议价方指定路线行车,严格遵守我厂及上级单位相关制度及规定。
6.因承揽方作业人员违规操作或失误发生人身设备事故责任全部赔偿由承揽方承担。
7.化粪池方圆一公里内必须严格执行严禁各类烟火规定,如因承揽方作业人员吸烟或违规携带火源导致不良后果,由承揽方承担全部责任并无条件接受议价方经济考核每次1000元。
8.承揽方的中标价为每辆车(罐体容积不得小于4.5m3)每趟污物清运的含税单价,具体结算金额以双方签认的作业单为准。
9.承揽方每次对呼、包两地各处化粪池进行清掏、清运时,须在议价方指定时间进行,严禁在夜间作业,清理现场需设置临时栏杆、警示设施。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化粪池清理工作区域,化粪池井盖打开后工作人员严禁离开作业现场,每次作业完毕后,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要求将化粪池井盖还原并将地面及周边环境清理干净,承揽方未接到议价方通知不得私自进入厂区作业。
10.清理过程中承揽方不得损坏或移动化粪池内原有设施。实施单位在院内运输途中不得超速行驶(15km/h),所用车辆不得将路面、设施损坏,如有损坏按价赔偿。
11.清理人员需将化粪池内的沉淀物(粪便污水)存入密封专用车辆进行外运并保持院内运输路线及外运路面卫生。承揽方需确保在服务期内各处化粪池污水不外溢,如有外溢等异常现象,需在接到议价方通知后2小时内到达处理。
12.报价方所报单价应为一次性包干价,包含人工费、税费、车辆损耗费、运输费等一切费用。
13.承揽方所抽吸的污物、污水必须严格按照政府环保部门要求规范排放,不得随意、随处排放,如因承揽方私自将污物、污水偷排导致不良后果由承揽方自行承担。运输及排放中如发生漏泄、污染环境等不良后果由承揽方承担责任。
14.承揽方作业人员应统一服装,佩戴统一工作证件,做到衣冠整齐文明服务。每次将化粪池清理完毕后须做好跟踪记录,如实填报清理记录单(包含清理时间、清理地点、作业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15.服务要求:议价方有权对呼、包各处化粪池清掏质量、化粪池周边作业后卫生情况等进行监督及考核。承揽方需严格按照议价方各项制度及要求进行清掏及运输。
16.验收标准:将取样工具(竹竿缠绕白布带)放置化粪池底部后抽取竹竿,显示污水及污物的深度。清理工作完毕后,双方同一地点再次取样,前后对比并将结果进行记录,如化粪池清理后水面无漂浮物,抽取的污水及淤泥均有明显变化,视为清理合格。如抽取的样本显示化粪池底部仍存在大量沉积物则按议价方要求进行返工处理。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为一般纳税人提供:一般纳税人登记;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并由授权人及被授权人签字;主体资格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正副本(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③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范围是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行业资质的公司,企业具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的经营范围;④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截图;⑤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任一个季度财务结算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一个月缴税凭证);⑥提供近2年内至少1家以上相关行业服务业绩资料(污物清运合同复印件)。⑦议价资料内须附有对本公告第四项中各项条款的响应资料以及详细的污物运输路线及方式的实施方案;⑧提供作业车辆有效的交强险、车船税、第三者责任险等保险单复印件以及驾驶员驾驶证(符合车辆牌照的驾照类别)、行驶本复印件;⑨提供作业车辆照片,正本中须为彩印件。
六、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内蒙古呼铁途程车辆维修有限公司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七、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20日17:00
集体议价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包头火车站西侧一公里处内蒙古呼铁途程车辆维修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八、联系方式
文件咨询电话、传真:0472-******* 联系人:岳永乐158*****519
九、报名方式
登录国铁采购平台报名成功后,发送截图到邮箱xpcscjyb@163.com。
十、关于成交的说明
1. 内蒙古呼铁途程车辆维修有限公司评审委员会在评审会上确定成交人。有具体采购数量、金额的,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承揽方领取《集体议价结果通知书》。
2.对未成交的报名人不解释原因,不退回议价文件。
十一、关于签订合同的说明
承揽方收到《集体议价结果通知书》后,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议价文件及评审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均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如承揽方违约,议价方有权暂停或取消其在内蒙古呼铁途程车辆维修有限公司组织的各项议价活动,并将其列入不良承揽方名单。
标签: 呼、包化粪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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