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SE深圳安博会用车服务招标公告
CPSE深圳安博会用车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规定,就2023年CPSE深圳安博会用车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招标项目编号:DHYJ121*****248
二、招标内容、用途、简要技术要求:
项目概况:2023年10月24日—10月28日浙江大华将会参加2023年CPSE深圳安博会,本项目主要针对参会过程中的用车进行招标,我们诚邀有实力、有信誉的合作伙伴前来报名参与,期待您的加入。
招标范围:协助我司展会期间用车安排,提供专业的用车使用建议,跟进客户需求,协调车辆使用,及时完成从机场、高铁站至酒店的客户接送,以及从酒店至场馆的客户接送。
服务期限:收到中标通知书至安博会所有活动结束,预计2023年9月-11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公司成立3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营范围包含汽车租赁、机动车驾驶服务,会务用车服务等经营范围。
2、具备汽车租赁相关行业资质。
3、近五年内单项合同必须有2个合同总金额30万以上规模的活动用车服务案例,同时履约情况好,服务及时,用户满意度高。
4、须有自有运营服务车辆,且车况良好,能正常用于客户服务,且服务本项目车辆车龄3年以内,能满足在深圳范围内的车辆(含司机)使用,不存在市外区域用车。
5、车辆具有保险:保险需涵盖交强险,车损险,座位险,第三者责任险,座位险不少于10万元/个,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50万元。
6、为本项目配备专业、高效的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具备为大型活动用车服务3年以上的丰富经验,其中司机驾龄须在5年以上,现场调度在3年以上。
7、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8、不接受联合投标,不允许转包。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项目下的招标活动。
10、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缴纳1万元人民币项目履约保证金。
11、收到招标文件后,无故缺席者:6个月内不得参与我司采购招标;中标后弃标者:对投标保证金做全额扣款处理。
四、报名资料
序号 | 文件类型 | 资料说明 |
1 | 营业执照 | 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
2 | 资质文件 | 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 |
3 | 合同业绩 | 近五年内单项合同必须有2个合同总金额30万以上规模的活动用车服务案例,须提供对应的完整合同。 |
4 | 其他 | 公司及车辆情况介绍(对应投标人资格第4、5条要求介绍)及相关证明资料。提供本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履历及案例介绍。 |
5 | 财务报表 | 近两年财务报表。 |
五、报名方式
通过以下网址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https://srm.dhvisiontech.com
六、开标日期及地点
报名截止日期:2023/09/20 12:00:00
开标日期:2023/09/25 14:00:00
开标地点:1399园区C4招标室
备注:以上时间为我公司计划时间,具体时间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单位: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滨江区滨兴路1399号C#4楼
联系人:张瑜
联系电话:181*****038
Email地址:zhang_yu33@dhvisiontech.com
八、招标须知:出现以下情况,我司将进行如下处罚
1) 投标供应商/个人在招标过程中贿赂我司人员,我公司规定将处罚该供应商涉及金额的10倍作为违约金,同时列入黑名单永不启用,并给与举报人员奖励相应金额的5倍。
2) 投标供应商/个人在招标过程中有恶意虚报、串标等情况,保证金将不予返还,该供应商/个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库永不启用。
3) 招标结果未公布前,投标供应商/个人若向我司相关人员询问招标中标单品、价格等信息的情况,本次竞标做弃权处理。
4) 若中标后,投标供应商/个人不能按照中标价格执行、不按双方达成一致的标准及合同条款执行等违约情况,我司将取消该投标供应商/个人的中标资格,保证金不予返还且列入供应商黑名单,2年内不准参与我司任何招标项目。
5) 若发现投标供应商/产品资质证件、发票造假,该投标供应商将列入黑名单永不启用。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 如贵公司提供或代理的产品/服务等属于EAR管控范围,大华将会拒绝贵公司的报名(EAR是指美国出口管理条例,产品原厂自美国或途径美国,或美国原厂受控成本价值/产品整体价值超过25%的均可能受EAR管辖)。
8) 温馨提醒:供应商注册成功不等于项目报名,需依公告要求在对应项目提交所需全部报名资料,直到报名成功。
九、投诉渠道:
内审部举报途径为:
投诉举报电话:0571-********
标签: 用车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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