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快速路天钢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项目①~⑤地块场地平整施工工程机械租赁招标
天津市东丽区快速路天钢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项目①~⑤地块场地平整施工工程机械租赁招标
项目编号: ZJTH-TGTRXF-JX003... | 项目名称: 天津市东丽区快速路(天钢)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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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天津市东丽区快速路(天钢)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项目①~⑤地块场地平整施工工程机械租赁招标 公告内容: 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天津市东丽区快速路(天钢)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项目①~⑤地块场地平整施工工程机械租赁招标 招标编号: ZJTH-TGTRXF-JX003DK①~⑤ 招标人:中交天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3年9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6 第三章 评标方法(最低价评标法)………………………14 第四章 合同条款…………………………………………….17 第五章 招标需求一览表…………………………………….33 第六章 技术规格要求……………………………………….34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3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交天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快速路(天钢)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项目①~⑤地块场地平整施工工程机械租赁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化招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天津市东丽区快速路(天钢)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项目①~⑤地块场地平整施工工程机械租赁,本项目主要施工内容为清表、挖土、方场内运输等施工。 2.2招标内容 天津市东丽区快速路(天钢)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项目①~⑤地块场地平整施工工程机械租赁招标分为1个包件,机械租赁清单如下:
注:机械租赁清单如有增减,按实际结算,供应商不得以量的增减调整单价。其他未尽项目,可由双方协商定价,但无任何理由拒绝机械设备供应。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机械设备租赁经营许可范围,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3.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疏浚、中交天航局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终止合同;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租赁的机械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 3.7投标的设备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准入资格 4.1已在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和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2其他供应商需登录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完成供应商注册,投标人通过门户网站同时进行注册、报名参与、标书下载、网上同步投标,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3年9月15日17:00至2023年9月20日17:00。 5.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线上领取,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领取网址: http://ec.ccccltd.cn/PMS),由投标人自行下载。 5.3供应商请点击招标公告下方的参与按钮进入售标阶段,否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即本次投标无效。 5.4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供应链管理系统( http://ec.ccccltd.cn/PMS)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投标人通过登录供应链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 9 月25日 17:00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6.2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开标时间: 2023年 9月 25 日 17:00 。 本次开标采用在供应链系统网上开标形式, 不分先后,同时开启。 7. 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方:中交天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快速路(天钢)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冯兴旺 电话:158*****391 邮箱: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则 1.1 总体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天津市东丽区快速路(天钢)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工程项目①~⑤地块场地平整施工工程机械租赁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招标。 1.1.2 招标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 1.3 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1.3.1 招标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招标的技术要求:见第六章技术规格要求。 1.3.3 本次招标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以实际发生为准。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内容的设备出租商。 (1)营业范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生产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 分包、转包 本次招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 (5)招标需求一览表; (6)技术规格要求; (7)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将招标文件的澄清发给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4 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2。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函 2.投标函附录 3.投标报价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 6.资格审查资料 7. 机械设备供应、运输、保障服务方案 8.其他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本次投标报价为综合单价,报价参考第五章招标人需求一览表,机械租赁清单中所报综合单价均须包括租赁价、运输费、装车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规费、税金、利润等及售后服务等费用。投标人应根据企业的管理水平,综合分析后自主确定投标报价。 3.2.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任何选择性报价。网上填报时,规格型号以需求一览表中的备注为准。 3.2.4 投标人投标单价汇总的价格与投标总价不一致时,按综合单价汇总后的价格作为投标总价。投标方须综合考虑材料供应期间市场价格变动等因素,不得据此提出单价调整要求。 3.2.5付款方式: 付款条件为电汇、银行承兑汇票或供应链融资产品支付,须在发包人收到本工程建设单位的工程进度款后,按收款比例下浮5%支付中标人货款,投标人请慎重考虑。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过供应链管理系统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 3.4 投标文件的编制 3.4.1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文字用中文简体。所有文字、图表必须清晰可辨。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3.1项的顺序,连续页码进行编制。最终使用PDF格式文档上传到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上。 3.4.2投标文件中投标函、投标报价表、设备描述表的内容应由投标人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如果投标文件由授权委托人签署,则投标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方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投标文件应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3.5 投标文件的递交 3.5.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时间以成功上传时间为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进行扫描并采用PDF形式上传,投标文件纸质文件(正本)经签字盖章后彩色扫描并制作成压缩包(确保清晰,压缩包的大小限制不超过30M,超过可分包压缩);一次不能上传完成的可以分多次上传。 3.5.2投标文件中的证明资料“复印件”均应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4.开标 4.1 开标时间和地点 4.2 开标程序 (1)招标组织方代表线上开启标书、监督人员全程监督; (2)线上开启标书,不区分先后顺序,同步开启; (3)开标结束。 4.3 投标文件的拒绝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当场予以拒绝,不再对其进行开标和后续评审: (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2)其他原因。 4.4 开标异议 投标人通过登陆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PMS),可在评标结束前随时查看开标情况,如有异议,请在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供应商门户供应商质疑模块提出质疑,质疑文件应为原件加盖公章扫描上传。 5.评标 5.1 评标小组 5.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小组由招标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5.1.2 评标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与招标人或投标人有亲属关系; (2)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的; (3)曾因在招标、评标受过行政或刑事处罚的; (4)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情况。 5.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采用最低价评标法,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5.3 评标 评标小组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组按价格评分的高低评出中标候选人范围。 6.合同授予 6.1 定标方式 6.2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在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公布评标结果。 6.3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发出之日起15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要求中标人赔偿招标人损失。 7.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8.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小组成员不得收受投标人任何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可能影响评标结果的任何信息。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小组成员不得擅离职守,严格遵守评标原则。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应保证联系方式有效,以保证沟通畅通,如因联系方式不通导致的后果招标人不予承担。 附件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招标的评标小组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回复于 年 月 日时前通过中国交建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提交。 招标方: 年 月 日 问题的澄清 编号: 评标小组: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最低价评标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最低价评标法。评标小组对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要素评定出各投标人的“最低报价”,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推荐中标候选人。 2. 评标小组 2.1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小组,评标小组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至少五人及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具体成员人数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评标工作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3. 评审标准 3.1初步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2 详细评审标准 本次招标采用最低价评标法。 评标完成后,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有权对入围供应商进行考察。若现场考察结果与投标人提供的供货保障方案存在重大偏差的,招标人有权废除供应商中标资格。 4. 评标程序 4.1 初步评审 4.1.1评标小组依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发生偏差的,评标小组可作废标处理。 4.1.2计算错误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与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金额为准;投标文件电子版与上传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文件电子版为准。 (2)如果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4.2 详细评审 4.2.1 评标小组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的标准进行评审。 4.2.2评标价的评定 (1)本次评标价以有效的投标综合单价评定; (2)投标价分析:评标小组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审查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成本价。 低于成本价的确认: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成本价或其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由评标小组确认是否需要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小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作废标处理。 (3)如果评标小组在对投标人报价修正中,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价低于投标人开标时的报价,则以投标人开标时的报价为评标依据。如果该投标人最终中标,投标人应承诺以修正后的报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投标人无法承诺,则其投标应被拒绝。 (4)如果评标小组在对投标人报价修正中,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报价高于投标人开标时的报价,则以投标人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依据。如果该投标人最终中标,投标人应承诺以开标价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若投标人无法承诺,其投标应被拒绝。 4.2.3投标报价的评审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报价基准分为满分100分,以不低于成本价。计算中以投标单位中的最低报价作为分子分别除以各家报价,再乘以100分得出各家报价得分,计算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如果小数点后两位得分一致,再比较第三位小数,以此类推)。 4.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4.3.1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进行澄清或说明,投标人需对评标小组提出的质疑进行澄清、说明。评标小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4.3.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3.3评标小组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仍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小组的要求。 4.3.4评标小组有权要求有疑问的投标人提供所需投标文件的原件,不能提供完整原件的投标文件不能作为参与评标的证明材料。 4.4投标文件的拒绝 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评审的结果进行汇总审核,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将被拒绝: 4.4.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4.4.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4.4.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管理人员相同; 4.4.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基本一致、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变化或明显错误相同; 4.4.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4.4.6 使用伪造、变造的证件或提供虚假财务报表; 4.4.7 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4.4.8 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4.4.9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小组认定投标人存在不符合招标要求的情况。 4.5评标结果 供应商中标:评标小组通过评审,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一个或几个中标单位。 5. 评标工作纪律与保密要求 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凡是评标过程情况不得向投标人或与无关人员泄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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