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桂林市盛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29户债权的单户处置公告

关于桂林市盛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29户债权的单户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关于桂林市盛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29户债权的单户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采用单户处置方式处置以下债权资产(包括债权项下的担保权益),特发布此公告。
单位:万元
序号借款人名称资产所在地

本金(基准日2023年8月21日)

利息(基准日2023年8月21日)

其他费用(基准日2023年8月21日)

担保情况

1

桂林市盛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

1,000.00

60.17

-

抵押人:平乐县兴茂林业有限公司
抵押物:位于平乐县平乐镇正北街土地,土地面积共计10,968.34平方米
保证人:平乐县兴茂林业有限公司、刘石柏、钟锋任、古舟越

2

桂林市百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

1,159.00

100.02

-

抵押人:王许飞
抵押物:位于秀峰区解放西路3-5号2-2(原:秀峰区解放西路3-5号2层2号门面)房产,建筑面积664.85平方米
质押人:张次连
质押物:张次连持有的桂林市百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484万股股权
保证人:张次连、张成学、张秋喜、张连生、侯艳琼、王许飞

3

广西大业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桂林

990.00

61.11

-

质押人:王誉霖、阳宗儒、粟峰、阳金升、王啟孙
质押物:王誉霖、阳宗儒分别持有广西大业粮油贸易有限公司2040万股、1960万股合计4000万股股权;粟峰、阳金升分别持有的资源县金江电站124.525万股、125.475万股合计250万股股权;粟峰、阳金升、王啟孙分别持有的资源县富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500.5万股、500.5万股、429万股合计1430万股股权
保证人:桂林熊岭九滩瀑布旅游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资源县金江电站、资源县富源水电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博大投资有限公司、桂林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誉霖、雷敏、阳金升、粟峰、王啟孙、福澳斯特、杨晓丹、阳宗儒

4

桂林得胜置业有限公司

桂林

2,788.37

828.27

-

抵押人:桂林熊岭九滩瀑布旅游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抵押物:桂林熊岭九滩瀑布旅游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名下电站设备
保证人:王誉霖、阳金升、吴东能、粟峰、福澳斯特、阳宗儒、王啟孙、桂林熊岭九滩瀑布旅游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5

桂林市汇达商贸有限公司

桂林

2,700.00

1,026.08

20.12

抵押人:桂林山水高尔夫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抵押物:位于朝阳乡杨门店的土地,总面积*******.3平方米(租赁性质土地);
质押人:王小斌、卿鹏、刘展超,质押物:王小斌持有的桂林山水高尔夫度假酒店有限公司股权,卿鹏、刘展超持有的桂林市汇达商贸有限公司股权。
保证人:卿鹏、刘展超、桂林山水高尔夫度假酒店有限公司、王杰、程丽、王小斌、张晶惠、唐嘉成、韦懿芳

6

桂林昌浩园林开发有限公司

桂林

1,990.00

1,185.87

17.06

抵押人:桂林山水高尔夫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抵押物:位于朝阳乡杨门店的土地,总面积*******.3平方米(租赁性质土地);
质押人:王超群,质押物:王超群持有的桂林昌浩园林开发有限公司股权。
保证人:桂林山水高尔夫度假酒店有限公司、王超群、王杰、王小斌、唐嘉成、翁述正、邓小雄、程丽

7

广西德尔松农林开发有限公司

桂林

750.00

416.14

12.04

保证人:桂林山水高尔夫度假酒店有限公司、程卫平、刘秀邦、翁述正、王杰、王小斌、唐嘉成

8

广西桂林骏德酒业有限公司

桂林

990.00

634.16

9.22

质押人:邓小雄、王丽芳,质押物:邓小雄、王丽芳持有的广西桂林骏德酒业有限公司股权。
保证人:桂林山水高尔夫度假酒店有限公司、邓小雄、王丽芳、唐袈诚、王杰、王小斌、翁述正

9

桂林山水高尔夫度假酒店有限公司

桂林

2,199.00

1,088.89

17.88

抵押人:桂林山水高尔夫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抵押物:位于朝阳乡杨门店的土地,总面积*******.3平方米(租赁性质土地);
保证人:桂林博览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王杰、王小斌、唐嘉成、翁述正、广西威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程丽、邓小雄

10

桂林市八桂轩艺术品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

1,700.00

863.99

25.39

抵押人:桂林山水高尔夫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抵押物:位于朝阳乡杨门店的土地,总面积*******.3平方米(租赁性质土地);
保证人:阳玲、孙振建、翁述正、王杰、王小斌、唐袈诚

11

桂林市夜宴娱乐有限公司

桂林

789.84

601.82

7.82

质押人:刘秀邦、游江琳,质押物:刘秀邦、游江琳持有的桂林市夜宴娱乐有限公司股权
保证人:桂林山水高尔夫度假酒店有限公司、刘秀邦、游江琳、翁述正、王杰、王小斌、唐袈诚

12

桂林志高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桂林

1,000.00

628.89

21.10

质押人:王杰、欧阳刚,质押物:王杰、赵刚持有的桂林志高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权
保证人:桂林山水高尔夫度假酒店有限公司、赵刚、王杰、王小斌、唐袈诚

13

广西桂林恒业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桂林

1,337.22

711.23

17.05

抵押人:唐仁伟、唐婧媛
抵押物:平乐县平乐镇东泉街123号综合楼及土地,房屋建筑面积为:4440.73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1615.00平方米
保证人:唐仁伟,唐靖媛、杨燕子,杨克俭

14

广西桂林卓盛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桂林

2,799.00

1,661.48

24.86

抵押人:广西桂林思源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抵押物:广西灌阳县灌阳镇灌江路的三宗土地(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5亩
保证人:邓小雄、王继全、唐靖媛、唐仁伟

15

广西长隆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桂林

1,099.90

575.80

5.57

抵押人:广西桂林思源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抵押物:广西灌阳县灌阳镇灌江路的三宗土地(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5亩
保证人:王超群、林三友、唐仁伟、唐靖媛、王杰

16

桂林君悦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桂林

2,300.00

1,115.94

32.06

抵押人:广西桂林思源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抵押物:广西灌阳县灌阳镇灌江路的三宗土地(商住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05亩
保证人:广西桂林思源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刘秀邦、王超群、黄琴、唐仁伟、唐靖媛、杨燕子

17

广西华群森贸易有限公司

桂林

900.00

174.19

16.54

抵押人:荔浦县百利新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抵押物:荔浦县荔城镇沙街社区滨江南路1号半岛国际酒店9-20层的房产,面积:*****.99㎡;
保证人:廖植雄、莫小法、李小随、彭桂生、桂林金煌阁食品有限公司

18

广西文辉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桂林

1,300.00

251.61

17.24

抵押人:荔浦县百利新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抵押物:荔浦县沙街社区滨江南路1-1号半岛国际酒店地下室及1-8层房产,建筑面积*****.24平方;半岛豪庭小区1栋1层02、03、04号商铺,2栋1层04、05、06、07号商铺,3栋1层05、06、07、08号商铺,4栋1层02、03、04、05、06号商铺;建筑面积1587.75平方米;
保证人:廖植雄、莫小法、彭桂生、桂林金煌阁食品有限公司、陈丽云、申书芬、李桂彪

19

桂林市恩润贸易有限公司

桂林

1,800.00

348.39

13.81

抵押人:荔浦县百利新村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抵押物:荔浦县沙街社区滨江南路1-1号半岛国际酒店地下室及1-8层房产,建筑面积*****.24平方;
保证人:廖植雄、桂林金煌阁食品有限公司、莫小法、陈丽云、申书芬、李桂彪;

20

桂林市康居电器贸易有限公司

桂林

900.00

419.01

4.10

抵押人:桂林帝苑酒店有限公司;抵押物:位于七星区临江路186-1(原临江街沿江路186-1号)1-4层局部5层非住宅、5-8楼非住宅,建筑面积 *****.1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使用权面积*****.7平方米;保证人:陈玲玲、黎明、黄翠富、申喜娟、史俊军、申卫江、黎江

21

桂林帝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桂林

989.00

643.48

10.45

质押人:桂林帝苑酒店有限公司、桂林市泽霖宾馆管理有限公司;质押物:桂林帝苑酒店有限公司持有的桂林帝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0万股权作质押担保;桂林市泽霖宾馆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桂林帝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0万股权作质押担保;保证人:桂林裕涛实业有限公司、桂林佳霖商贸有限公司、桂林集富贸易有限公司、桂林帝苑酒店有限公司、 桂林市泽霖宾馆管理有限公司、申卫江、黎江

22

桂林旺霖饮业有限公司

桂林

2,100.00

1,776.82

17.53

质押人:桂林佳霖商贸有限公司、桂林集富贸易有限公司;
质押物:桂林佳霖商贸有限公司持有的桂林裕涛实业有限公司3000万元股权质押、桂林集富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桂林裕涛实业有限公司7000万元股权质押;
保证人:桂林佳霖商贸有限公司、桂林集富贸易有限公司、桂林裕涛实业有限公司、滕洁、刘国媛、谭昆明、葛文英、桂林帝苑酒店有限公司、黎江、申卫江

23

桂林市康和世家茶叶有限公司

桂林

1,200.00

309.64

12.05

抵押人:桂林粤豪投资有限公司;郑文德,抵押物:位于阳朔县阳朔镇观莲路30号E栋101、102、103、104、105、106、108、110、201、202、301、302号铺面,面积2171.8平方米;中山中路置业广场3栋1-6-1号房,194.00平方米。保证人:桂林粤豪投资有限公司、郑文德、陈秀珍、郑绍炀、郑泽铭,卓炳庆、朱紫藤、卓宗良;质押人:郑绍炀、郑泽铭,质押物:郑绍炀、郑泽铭各自持有的桂林粤豪投资有限公司股权。

24

桂林市兴化海绵有限公司

桂林

1,997.81

1,528.81

15.90

抵押人:桂林锦桂饭店有限公司;抵押物:位于桂林象山区雉山路15号,房产面积5494.64平方米;保证人:申卫江、黎江、王应华、王青平

25

桂林市泽霖宾馆管理有限公司

桂林

1,679.63

284.90

-

抵押人:桂林市泽霖宾馆管理有限公司;抵押物:桂林象山区中山南路90号2-1房产,建筑面积489.19㎡;保证人:申卫江、黎江

26

桂林龙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桂林

2,772.20

735.31

19.94

抵押人:桂林龙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抵押物:位于桂林市叠彩区中山北路35号龙湖大厦(原:玉柴营销有限公司)1-6层办公楼、地下一层(现叠彩区中山北路35号玉柴营销有限公司办公大楼1-6层办公楼、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5平方米,土地面积3871.7平方米
保证人:秦与珑、秦军

27

桂林盘古度假新天地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桂林

1,500.00

593.70

22.90

抵押人:桂林龙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抵押物:位于桂林市叠彩区中山北路35号龙湖大厦(原:玉柴营销有限公司)1-6层办公楼、地下一层(现叠彩区中山北路35号玉柴营销有限公司办公大楼1-6层办公楼、地下一层),总建筑面积*****.5平方米,土地面积3871.7平方米
保证人:桂林龙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子珑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秦军、秦与珑

28

桂林长久贸易有限公司

桂林

2,000.00

2,494.69

23.43

抵押人:广西永福富山农牧渔养殖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抵押物:永福县广福乡龙桥村金猫坪屯的两块土地,使用权面积******.53平方米
保证人:李玉良、唐建彬、秦华、严绍云、朱毅

29

广西智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桂林

2,700.00

927.41

23.84

抵押人:广西子珑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桂林盘古度假新天地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抵押物:位于灵川县灵川镇甘棠村委桥头村A地块,土地面积*****㎡,约29.30亩
保证人:广西子珑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桂林盘古度假新天地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子珑林业开发有限公司、桂林子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秦军、秦与珑、桂林中上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其中利息及罚息金额系我分公司根据标的资产项下合同、法院裁判文书等计算规则估算数值,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就标的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的合法有效性及时效,以及债务人、担保人、担保物现状等,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及判断,我分公司对此不作任何保证。我分公司拟采用单户处置方式处置上述资产,亦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
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的详细情况 请登录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外网站www.coamc.com.cn查询或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本次拟处置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10个工作日(含当日)。
联系人:唐先生;翟女士
联系电话:0771-*******;0771-*******
邮箱:tanglei-gx@coamc.com.cn;zhairuijia@coamc.com.cn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香江花园39-3号24层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部门);0771-*******(我分公司纪检部门)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驻广西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电话:0771-*******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西监管局;电话:0771-*******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10个工作日(含当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2023年9月15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公司
2023年09月15日

,桂林市,桂林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处置 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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