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新机场国航内蒙古公司基地工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新机场国航内蒙古公司基地工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招标公告
呼和浩特新机场国航内蒙古公司基地工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采购公告
本项目呼和浩特新机场国航内蒙古公司基地工程已由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采购人为中国国际航空内蒙古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国航内蒙古公司自筹100.00%,工程计划投资*****.35万元。现采购人就本项目实施公开寻源,诚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申请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新机场国航内蒙古公司基地工程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包含综合保障基地、生产运行基地区两个功能区域,分别位于新机场陆侧工作区和空侧工作区,两地块总占地面积约*****.6㎡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综合保障基地属于陆侧地块,位于新机场东工作区,占地面积*****㎡,规划一期建设总建筑面积*****㎡;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地下建筑面积*****㎡(地下两层);地上包括综合办公楼(*****㎡)、1#倒班用房(*****㎡)、2#倒班用房(*****㎡),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剪力墙结构,体能训练中心、餐厅及出勤办公(*****㎡)、门房105㎡,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生产运行基地属于空侧地块,位于新机场东工作区,距离东地块约5公里处,占地面积*****.6㎡,规划建设总建筑面积7762㎡;设置有车库及配套用房,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本项目控制价详见采购文件。
项目地点: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空港片区呼和浩特市新机场选址规划红线范围内。
采购内容:
依照国家及地区规范、标准要求进行基坑监测方案和沉降观测方案的编制,进行基坑支护第三方监测及主体结构沉降观测技术服务工作,定期出具基坑监测报告及沉降观测报告(详见采购文件)。
二、工期/服务周期要求
项目开工至主体结构封顶后半年。
三、验收标准或成果
按照规范要求定期出具沉降观测报告及基坑监测报告。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须具备勘察综合甲级或同时具有工程测量乙级(含及以上)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采购人的任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采购;
5.2020年9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个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相关业绩。
6.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需每页加盖公章,按下列顺序整体扫描为一个PDF格式。如报名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的资格。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格式自拟)
2、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有有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等。
3、2020年9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个基坑监测及沉降观测的相关业绩。
4、参加此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
5、附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结果附截图。
六、申请材料提交时间和方式:
1、提交时间:2023年9月18日8时30分至2023年9月22日16点30分(以我方收到邮件时间为准),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逾期发送的一切材料将不予受理。
2、提交方式: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制作完成后扫描,形成PDF格式文件,电子文档发送至项目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为:本项目名称+申请人单位全称。并在邮件中详细写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对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发放采购文件(不响应要求,不予回复)
。
七、其他
1、联系人:徐工 010*****669-8076/132*****931
邮箱:jkgccgjyb6@163.com
2、此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
国航官网 (www.airch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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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外,在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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