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县区抗旱服务队抗旱设备招标公告
2015年县区抗旱服务队抗旱设备招标公告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安康市水利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安康市2015年抗旱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安康市2015年县区抗旱服务队抗旱设备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CZE2015-ZB-1220/1 3、采购人名称:安康市水利局 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 联系方式:****-*******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八楼 联系方式:***-******** 5、采购内容和要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抗旱拉水车11辆,二标段:移动式柴油自吸泵及配套6台/套。(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配发市区县抗旱服务队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一标段*******.00元,二标段145000.00元。 6、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税); 6-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6-3、一标段投标人须提供投标车辆在国家工信部《公告》目录内的相关证明文件、二标段投标人须提供产品检测报告(具有相应检测资格的单位出具); 6-4、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除出具以上要求外,还需提供生产厂家或省级经销商、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质量保证函、售后服务承诺函和中心城区有固定维修点的证明材料; 6-5、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 6-6、投标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2015年第三季度的企业人员社保缴纳凭证(注册地养老保险经办处出具)和2015年已完税月份的完税凭证(以税务局出具的完税凭证为准) 6-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招标文件发售 7-1、投标人需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6-2中要求)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五部购买标书,标书售价300元/每标段,售后不退。 7-2、时间:2015年12月15日至2015年12月22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8、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月4日下午15:00 开标时间:2016年1月4日下午15:00 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八层第一会议室 9、采购项目联系单位: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舰 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帐号:********6642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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