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东站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资审公告
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东站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跟踪审计-招标/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东站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东站校区建设项目(一期)核准的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建设资金来自申请重庆市地方政府专项债及学校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南岸区长生桥镇、迎龙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东站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建设规模约17万平方米,工程总投资额约12亿元,建安工程费约为7.5亿元。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7.5亿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20万元
2.4 招标范围:重庆建筑工程职业学院东站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前期阶段审计、项目建设实施阶段审计、中间结算及进度款支付审计、设计概算审核、施工图预算审核、设计变更审核、材料设备认质核价审核、项目竣工结算及决算阶段审计、项目完工审计等阶段,包括建设程序的审计、建设管理情况的审核、工程投资情况的审核、工程质量监督审计(例如:施工实际使用材料与招标、合同、品质标准、造价咨询及核价等要求不一致的情况,需在进度审核及结算中扣除相应费用)、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的审计、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财务决算审计等。
(1)审查项目基本建设全过程的程序,审查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对审核情况出具相应的审核意见。
(2)审查工程设计管理工作,参与设计阶段目标成本测算,对审核情况出具相应的审核意见;
(3)审查建设资金筹措和使用情况,审查建设项目前期费用,对审核情况出具相应的审核意见;
(4)审查概算执行情况、工程结算、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情况,审查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工程档案管理、财务档案管理情况,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计评价;
(5)负责项目虚拟全费用清单的审核,单位工程单方限价及招标总价限价的审核。招标人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的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材料及设备采购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如有)、各分包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如有)、水电气讯预算谈判及价格谈判等。
(6)负责工程预算的编制或审核,并测算清单中的暂定金额、暂估价材料(设备)等,对暂定金额、暂估价材料(设备)的价格提出书面咨询意见。
(7)审查招投标管理情况和合同管理情况,参与本项目所有合同中条款的谈判,参与招投标文件的审核及建议和工程合同签订的审核及建议,避免以后发生合同的纠纷,对审核情况出具相应的审核意见。负责合同支付审核及工程建设其他费支付审核并出具书面咨询意见。
(8)对认质核价的材料设备承担其品质与价格相对应的责任,根据中国房地产协会等发布的“2023房地产开发企业综合实力TOP500”排行榜,在该排行榜排行前20的房地产企业中,至少承担收集整理3家企业与本项目施工同期同条件的材料设备价格资料(根据该排行榜显示,排行前20家企业为:中国海外发展有限公司、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保利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华润置地有限公司、碧桂园控股有限公司、龙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绿城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新城控股集团股份公司、建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金茂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铁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远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有限公司、美的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科学开展认质核价工作。参与工程施工期间工程材料(设备)价格的审核,同时配合甲方完成材料及设备价格的核定、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的核定,并出具材料及设备价格、全费用综合包干单价的审核意见。
(9)参与工程中主要材料/设备的选型、样品封样工作,并在封样单上签字盖章。
(10)参与隐蔽工程的收方签证、避免事后审计没法审核,审核工程现场签证、及时解决工程中遇到与结算有关的分歧,给业主的签证提供参考的依据。
(11)参与工程的监理例会、各项验收会议(节点验收、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程会议)和其他招标人通知的会议。
(12)对施工方案进行经济评价,如有多个施工方案需完成经济对比,并单独出具评价和方案经济对比报告。
(13)建立工程造价零号经济台账,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动态管理,及时调整台账,并每月向招标人出具台账调整分析报告。
(14)参与图纸会审并提出成本建议,对图纸会审修改内容进行经济评价,并单独出具评价和投资增减对比报告。
(15)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工程洽商、设计变更及建设单位关于工程内容调整的联系函进行经济评价,并单独出具评价和投资增减对比报告(审核报告)。
(16)对工程相关的服务单位报送的工作联系函、报告、申请、请示等函件进行造价和风险分析及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
(17)按招标人要求完成施工前、施工中、竣工后及完工结算等各个阶段的成本分析(指标分析)。
(18)负责每期工程进度款支付前的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工程量及价的核实工作。
(19)负责出具进度款审核报告(按每期单独出具审核报告),负责各类费用支付的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20)审查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监理情况、设备和物资管理情况。
(21)对本项目隐蔽工程承担全程照相、摄像记录,每月定期向招标人发送记录情况,工程竣工后需向招标人提交电子版2份(U盘/光盘)。
(22)台账包括进度支付台账、设计变更预算审核台账、签证审核台账、收方台账、动态成本台账等。
(23)负责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计,处理并解决结算过程中的工程索赔和反索赔、合同与结算争议等事项,以及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咨询并出具咨询意见。
(24)配合收集、整理及汇总工程竣工决算资料及相关工作。
(25)负责出具结算审核报告及财务决算审计报告,并提供工程造价及工程财务管理相关咨询服务及负责会计档案的审查。工程财务管理相关咨询服务、竣工财务决算相关工作如中标人未具有有效的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开展该工作的资质,中标人应当委托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人员方面具备相关执业资格要求的且招标人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工程财务管理相关咨询服务、财务决算相关事宜,由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相应的报告,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注:只有在中标单位人不具备有效的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开展该工作的资质的情形下才能将该部分工作内容进行分包,中标单位选择好拟分包单位后必须将分包单位相关资料信息及资质报由招标人审核,招标人审核同意后方允许进行分包,未经过招标人同意的,不得分包。
(26)咨询合同中约定的其它相关工作;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整个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决)算审定并报各方确认,出具完整审计报告,移交全部审计资料直至政府审计结束、政府审计书面报告下发为止时间的服务。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规定;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造价咨询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签: 校区建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