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防城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对防城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服务采购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防城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服务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附件。

三、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不超过10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具有同类项目工作经验的企业;

4.鉴于国家环境信息安全和相关政策考虑,不接受外商直接持股企业的参加。

五、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3年9月27日前,将询价文件(内含服务方案、企业报价及相关资质证明并附上公章)发至联系电子邮箱。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防城港市行政中心区万鹤路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及电话:0770-*******

联系电子邮箱:*******@163.com">dqb*******@163.com

监督部门及电话: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组0770-*******

防城港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15日


附件:

防城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

采购需求

一、项目背景

为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空气质量,2022年11月10日,生态环境部等15部位及相关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大气〔2022〕68号)。文件指出,到 2025 年,全国基本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对广西下达的指标里重污染天数比率为0%。2022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规划》及《广西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会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13个有关部门联合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各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及重点任务,其中各地市重污染天数比率0.0%。

2023年1月22日,防城港市发生了1天重污染天气,已无法完成自治区下达的2023年度重污染天气比率0.0%的约束性指标,同时对全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造成影响。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重要批示精神,兼顾生态环境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对各类污染物排放主体施行不同等级应急响应,实施“差异化”应急减排,实现精准应急。根据防城港市社会生产和经济发展水平,对企业和工地等主体实现ABC分类,明确提出不同区域的不同类别企业、工地在重污染天气期间的响应措施,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同时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减少污染持续时间、降低污染严重程度,强化公众健康防护。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4)《关于印发《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的通知》(大气〔2022〕68号)

(5)《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

(6)《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

(7)《城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手册》(贺克斌主编,2018);

(8)《非道路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9)《扬尘源颗粒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10)《道路机动车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11)《大气细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12)《大气可吸入颗粒物一次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13)《生物质燃烧源大气污染物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14)《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源排放清单编制技术指南》(试行);

(15)《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四五”空气质量全面改善规划》(桂环发〔2022〕27号);

16、《广西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桂环发〔2022〕41号);

17、《广西壮族自治区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实施方案》桂环发〔2023〕57号。

三、主要工作内容

深入研究防城港市大气污染防治现状和近年来主要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收集资料、现场调研或企业填报等方式,获得防城港市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数据资料,计算核实防城港市重点调查企业、施工工地、加油站、道路移动源排放数据,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绩效分级,核算各级企业应急减排比例和减排量,提出应急减排具体措施。

(1)收集资料、现场调研。收集防城港市大气污染防治现状、近年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收集防城港市涉气企业情况、建筑工地污染防治情况、机动车排放情况、港口船舶等方面的大气污染防治情况。

(2)对防城港市建成区内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绩效分级。按照实际情况,基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对防城港市建成区内重点企业行业的企业进行绩效分级、差异管控。

(3)开展防城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对防城港市建成区内工业源、工地源、加油站、移动源进行基础数据收集及大气污染防治情况分析,结合企业基本信息、生产工艺、涉气产污环节、污染物排放等情况,进一步细化完善各级别预警应急减排措施,针对其现状编制防城港市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明确主要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量,确保减排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

(4)核算应急减排比例和减排量。根据防城港市二污普数据、环境统计等基础数据,计算防城港市重点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量,确定重点企业、工地等主体减排工序或环节,提出应急减排具体措施。

(5)防城港市空气质量稳定提升改善建议。根据核算的减排量及防城港市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征,制定防城港市应急减排措施,为开展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提供技术支持。

五、预期成果

防城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

六、工作进度安排

根据以下计划开展各项工作,时间期限为2023年9月—12月,见表1。

表1工作进度安排

序号

完成时间节点

任务内容

1

确定任务后1个月内

收集资料、现场调研。

2

确定任务后2个月内

对防城港市建成区内重点行业企业进行绩效分级。

3

确定任务后3个月内

开展防城港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编制,核算应急减排比例和减排量。

4

确定任务后4个月内

防城港市空气质量稳定提升改善建议。征求意见、修改审核、印发。

七、经费预算

经费总预算10.0万元。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清单编制 重污染 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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