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州拟推荐申报贵州省第十届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公示
黔东南州拟推荐申报贵州省第十届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公示
根据贵州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贵州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贵州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印发的《关于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全省第十届双拥模范命名表彰对象的通知》(黔拥〔2023〕4号)精神,通过各县(市)、州直单位自下而上的推荐申报,经黔东南州评选推荐双拥模范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现将黔东南州拟推荐申报贵州省第十届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名单予以公示。
一、拟推荐申报命名双拥模范城(县)9个
1.推荐对象8个:
黔东南州(凯里市)
从江县
锦屏县
榕江县
麻江县
岑巩县
剑河县
黎平县
2.备选对象1个:
黄平县
二、拟推荐申报表彰爱国拥军模范单位5个
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
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岑巩县爱国拥军促进会
天柱县公安局
榕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拟推荐申报表彰爱国拥军模范个人7名
夏仁敏 黔东南州特种设备检验所副所长
温子民 黔东南易达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秀成 黄平县禾牧农业专业合作社负责人
陈范杰 施秉仁康医院院长
杨连姣 黎平县龙形街道构洞村村民
秦廷来 从江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拥军协会会长
吴先海 贵州省雷山县脚尧茶业有限公司董事长
四、拟推荐申报表彰军烈(属)先进个人4名
王芝桂 剑河县岑松中学教师(军属)
王 菁 国家税务总局凯里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负责人(军属)
龙安俐 锦屏县人民医院护士(军属)
袁庄景 三穗县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局长(烈属)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9月21日。
公示期间,凡认为公示的拟推荐申报双拥模范城(县)、模范单位及先进个人不符合双拥模范要求的,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黔东南州评选推荐双拥模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要署真实姓名和留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宏;联系电话:0855—*******。
电子邮箱:qdnztyjrswj@163.com。
邮寄地址:贵州省凯里市环城北路54号黔东南州退役军人事务局(104办公室)。
黔东南州评选推荐双拥模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15日
标签: 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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