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镇综治网格中心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龙泉镇综治网格中心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龙泉镇综治网格中心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09-15 18:55|发布单位:湖北乾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09-26|项目监管地:夷陵区|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龙泉镇综治网格中心改造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夷陵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9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LZ0773-******-01G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

3、项目名称:龙泉镇综治网格中心改造工程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73.******(万元)

6、最高限价:73.******(万元)

7、采购需求:

对综治网格中心进行改造,包括房屋拆除、部分修复、内外墙体改造、室内装修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45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采购的项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扫描件);
6.2、供应商须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扫描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证书扫描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6.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1)必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其证书上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是该供应商(提供证书扫描件)。同时具有其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采购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函记载的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一致(须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6.4、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职称证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6.5、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量员须上传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彩色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6.6、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2023年5月至2023年7月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或电子章的社保证明;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提供以上任意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6.7、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打印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6.8、供应商的施工类“建筑工程”诚信专项信用等级须为 B 级及以上(响应截止时由采购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供应商信用信息等情况(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 A 级,诚信分值计为 100 分)
6.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9月16日至2023年09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夷陵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等3种方式)。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9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9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投标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9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的媒体: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ycxl.gov.cn)、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2、供应商应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磋商会。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实体CA锁、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并实时在线关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方式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采购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夷陵区龙泉镇政府

地 址:宜昌市夷陵区龙泉镇

联系方式:135*****9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乾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西湖路32号

联系方式:177*****3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盛林

电 话:177*****32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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