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天等县名特优农产品展销会及消费帮扶活动江门市蓬江区专场活动项目采购服务单位的公告
天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天等县名特优农产品展销会及消费帮扶活动江门市蓬江区专场活动项目采购服务单位的公告
根据《天等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天等县2023 年广东帮扶广西财政协作资金项目计划表的批复》(天政函〔2023〕25号),参照《关于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天财通字〔2021〕38号、桂财采〔2021〕6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天等县的实际,我局制定了《天等县名特优农产品展销会及消费帮扶活动》项目实施方案(江门市蓬江区专场活动 ),现对该项目采购服务单位进行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前来参加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天等县名特优农产品展销会及消费帮扶活动(江门市蓬江区专场)项目。
二、服务内容: 1.工作人员人力成本(策划费、组织实施费工作人员误工费等)*****元。2.物料费(场地、含舞台背景、灯光音效、展销摊位、手持牌等)*****元。3.网红直播/媒体达人/短视频达人*****元。4.主持人/节目/媒体5000元。
三、项目预算金额:*****元
四、工期要求:2023年9月底完成
五、资格要求: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企业。
2.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报名活动。
六、报名所需材料(有封面,按顺序装订成册,需留联系电话)
报名应提交如下材料: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报名:1.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如委托代理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依法缴纳社保证明材料;3.资格声明函;4.响应函;5.响应报价表;6.诚信承诺函;7.竞标人情况介绍; 8.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红章),原件核查。报名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材料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则向有关部门举报。审核通过的报名者视为报名成功。
七、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本次公告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iandeng.gov.cn/上发布
八、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 报名和提交材料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 年9月19日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5:00-18:00
(二) 地点: 天等县人民政府城南办公区 1栋 4楼信息股
(三)联系人及电话:黄珠锦*******
(四) 监督部门: 中共天等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天等县监察委员会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电话: 0771-*******。
天等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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