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管及扣件租用项目招标公告

钢管及扣件租用项目招标公告

钢管及扣件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某部 委托,拟对钢管及扣件租用项目(项目名称)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名称:钢管及扣件租用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JLXLBB-F3004

三、栏标单价:钢管0.012/天·米、钢管扣件0.0105/天·个

四、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 钢管及扣件租用项目选取供应商。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投标人不得有法律规定的其他禁止参加投标的情况;

(八)具有相关经营服务范围;

(九)投标公司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十)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0日(09:0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8楼)。

(三)发售方式:①电子邮件 ②现场报名。

电子邮件报名:投标人以电子邮件的形式进行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逾期不予办理。请在规定时间内向邮箱*********@qq.com发送以下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清晰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且文件格式需为PDF格式),发送时邮件主题统一为:XX项目、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报名资料并审核后,通过邮箱发送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收款账户信息至报名单位邮箱,确认收到竞争性谈判文件文件费用后发送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版。

报名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提供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人身份证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4.开户许可证(提供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5.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提供原件加盖公司鲜章)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7.企业认为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3 年9月21日 08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9月21日 09时 00 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8楼)。

(四)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八、 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3年 9月21 日09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8楼)。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部

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山南市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99*****277

邮箱:cgxz9277@163.com

采购代理机构: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28楼

联 系 人:楚女士

联系电话:028-********

十一、监督方式

报名商家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相关投标事项时应当以电话、短信、邮件的方式进行,咨询时应当录音或截图,若有投诉时可通过纪检监督电话举报,同时将录音、截图等信息发送至纪检监督邮箱。举报方式如下:

纪检监督联系人:李先生

纪检监督电话:153*****471

纪检监督邮箱:*******@163.com">jjjd*******@163.com

温馨提示: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3日内提出,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质疑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于能够自行作出答复的质疑,应当直接给予答复;但是对开标的质疑应当在现场提出,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对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成交)结果公示期内提出。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公告中未明确的内容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明确的内容为准。

,成都市,锦江区,西藏,山南市,成都,山南,028-8

标签: 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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