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设备招标公告
电子设备招标公告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1 | 照相机 | 27 |
2 | 台式电脑(兼容机) | 16 |
3 | 移动硬盘 | 32 |
4 | 摄像机 | 16 |
5 | 扫描仪 | 1 |
6 | 录音笔 | 6 |
7 | 身份证复印机 | 1 |
8 | 传真机1 | 1 |
9 | 传真机2 | 26 |
10 | 刻录机(机箱式组合) | 1 |
11 | DVD刻录机 | 1 |
12 | 彩色打印机 | 1 |
五、交货使用时间(或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完成交付使用。
交货(使用)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3、本次谈判项目资质要求。
A、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次谈判要求。
B、在政府采购近三年内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
C、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的供应商;
D、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经销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E、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供应商的行贿受贿档案进行查询。
七、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持单位介绍信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厂家出具的授权书、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16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30至15:30到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九、竞争性谈判时间:2015年12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竞争性谈判地点: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2楼)。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十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
十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哈尔滨市道外区司法局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北十四道街55号
联系人:魏庆玉
代理公司: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话:****-********、********、********转8007
传真:****-********转8014
邮政编码:150090
账户名称: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锦州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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