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赣0281破12号乐平市明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2023赣0281破12号乐平市明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债权申报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关于乐平市明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债权申报及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乐平市明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公告
(2023)普罗米修破管字第007号
致:乐平市明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根据乐平市明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债权人乐平市小徐钢材切割经营部的申请,2023年9月12日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乐平市明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普罗米修(景德镇)律师事务所担任乐平市明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为保障乐平市明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债权申报工作的推进,现将债权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债权申报
(一)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任选下列一种方式申报债权,但不得重复申报:
1.现场申报
债权人根据本公告第二部分“债权申报材料”的要求准备好申报资料,携带相关证据原件到管理人办公室现场申报。
现场申报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珠山大道1981号泰豪瓷都中心701
联系人:王 晖,电话:139*****042
胡海红,电话:151*****809
特别提示:现场申报的,请提前联系管理人。
2.邮寄申报
债权人无法进行现场申报的,根据本公告第二部分“债权申报材料”的要求准备好申报资料,并邮寄至管理人办公室,债权人应自行关注邮件信息,邮件信息显示到达时应联系管理人确认是否收到申报材料。
邮寄地址:
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珠山大道1981号泰豪瓷都中心701;
邮政编码:******。
联系人:王 晖,电话:139*****042
胡海红,电话:151*****809
(二)申报时间
1.现场申报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6日止,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不接受申报。
2.邮寄申报时间:确保于2023年10月16日17时前邮寄到达管理人办公室。
二、债权申报材料
(一)债权人证明材料(详见文末附件)
1.债权申报表;
2.债权计算清单附页;
3.申报材料文件清单;
4.债权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5.债权人主体资格材料。债权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债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
6.委托代理材料。委托代理人申报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7.关于领受偿债资金的银行账户信息告知书。
(二)证明债权发生事实及其数额的材料
债权人应当以与证据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请自行复印,且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异并签章)申报,证据材料应当附证据清单。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债权基础文件及债权人的支付凭证。如合同、协议、欠条等各类债权合同文书原始材料及票据、转账流水、对账单等。
2.债权人主张债权的相关证明资料。如催款、催收通知及送达证明文件等。
3.债权如有担保的,还须提交抵押合同、质押合同、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及相关的登记证件等。
4.债权的发生及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转移、债务承担、合同转让、债权债务重组、抵销、清偿)等材料。
5.债权如涉及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则须提交诉讼、仲裁、调解、保全、执行有关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经判决正在执行或者正在进行中的案件的起诉书、仲裁申请书、诉讼保全申请书、保全裁定书、判决书、判决生效证明、调解书、裁决书、执行申请书、法院执行裁定书、法院执行案件通知书等)。
6.能够证明债权发生、变更、存续、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及其金额等情况的其他材料。
7.申报的债权涉及利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利息计算至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乐平市明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前一日,即2023年9月11日。申报人应提供利息计算表,说明利息的计算依据、计算方法和计算结果,同时将正常利息与罚息、复利分开计算。
(三)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必须符合本公告“申报债权所需材料”要求,按照规定的顺序整理,并按照本公告“申报方式”提交给管理人。现场申报的,需现场提交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提供申报材料原件供管理人核实;邮寄申报的,应向管理人邮寄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并确保申报材料于2023年10月16日前到达管理人办公室,根据管理人要求及时提供申报材料原件供管理人核实,逾期未提供的,管理人将不予确认或暂缓确认。
2.申报债权数额必须具体明确,同一债权人只能申报一个债权总额。
3.申报债权时未申报的利息、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视为放弃主张。
4.申报债权中包含法院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的,债权人应确保申报的案件受理费、诉讼保全费未向人民法院申请退回。
5.债权人提交的申报资料不是简体中文版本的,需提供有翻译资质的翻译机构作出的简体中文译本。
6.管理人一般不收取证明债权的证据材料原件,债权人通过邮寄等方式提供原件的,应自行承担毁损灭失的风险。
7.债权人如提交伪造、变造等虚假证据及相关材料,以及对重要事实虚假、隐瞒陈述或拒绝陈述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构成犯罪的,管理人将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三、未申报或逾期申报债权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逾期申报债权的,可以在最后一次破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之前申报补充申报,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四、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3年10月24日(星期二)16时00分在江西省乐平市人民法院第 六 审判庭召开,你方申报债权后方有权参加。参加债权人会议时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债权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参加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乐平市明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3年9月15日
附件:债权申报材料
1.债权申报表
2.债权计算清单附页
3.申报材料文件清单
4.债权人送达地址确认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6.授权委托书
7.关于领受偿债资金的银行账户信息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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