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某单位主副食采购招标公告

银川市某单位主副食采购招标公告

银川市某单位主副食采购招标公告

(2023-VGCBAB-W1006)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银川市某单位主副食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VGCBAB-W1006

三、项目概况:根据相关工作规定,主副食供应商应通过正规方式途径遴选。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主副食品共分粮油类、畜肉类、蔬菜类、水果类、水产类、禽肉蛋类、豆制品类、调料类、饮品类9个品类。

标的名称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

备注

银川市某单位

主副食采购项目

46

具体服务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标的总额:46万元。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后1年。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不含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在银川市范围内有实体经营场所,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三)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食品检验检疫合格证。

(四)投标人信誉要求:没有被列入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且被禁止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五)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转包和分包。

(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备注:

1、本项目详细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以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网上报名;供应商因自身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招标人概不负责。

五、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一)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2日,每天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本公告“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明确的资料原件送至宁夏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宝湖东路光耀中心B座708室)现场报名,缴纳报名费后,招标文件于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

(二)申领地点:宁夏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宝湖东路光耀中心B座708室)。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供应商所供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及环保要求,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四)未按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的潜在申请人,将视为无效投标报名,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接受。

六、领取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售 价:300元。

开户名称:宁夏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行银川星光华支行

账 号:640*****100*********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5000元)

缴纳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保证金缴纳方式:

1、转账或电汇

开户名称:宁夏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行银川星光华支行

账 号:640*****100*********

注:缴纳投标保障金时须注明项目名称。支持投标单位从单位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不接受个人账户或支付宝账户转账。

2、其他形式(保函)

①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形式:

投标保证保险(保单)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投标保证保险(保单)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网·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②银行保函形式:

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③融资性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

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7日上午9:30

九、开标时间:2023年10月7日上午9:30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宁夏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宝湖东路光耀中心B座708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同时发布。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代理机构:宁夏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宝湖东路光耀中心B座708室

联 系 人:张宏祥、潘慧

联系方式:186*****473

十三、招标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951-*******

监 督 人:许先生

联系方式: 0951-******* 

,银川市,银川

标签: 主副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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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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