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与信息化建设招标公告
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与信息化建设招标公告
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陆丰市农业局的委托,拟对2015年中央农业高产创建和省级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与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自主创新产品、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LFCGZX2015-60
二、采购项目名称:陆丰市农业局2015年中央农业高产创建和省级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与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包一:2015年中央农业高产创建采购项目,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柒仟贰佰伍拾元整¥177250元;包二:2015年省级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与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人民币大写贰拾万零柒仟元整¥207000元,超过预算金额报价无效。
四、采购数量:一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项目名称
规格数量、技术参数
数量
陆丰市农业局2015年中央农业高产创建和省级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与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包一:2015年中央农业高产创建采购项目;包二:2015年省级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与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
详见询价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采购项目内容
一批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税务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3 .报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本次采购经营项目的商户;
4.①.采购人将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要求,对报名的投标人和其相关执业人员就本项目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报名投标人和其相关执业人员必须对查询工作予以配合;
②.投标人自行前往陆丰市人民检察院进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投标人须备以下资料:(1)查询申请书(申明查询事由);(2)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法人代表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及委托证明复印件(以上均须加盖公章)。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和其相关执业人员,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2月16日至2015年12月1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陆丰市人民检察院进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等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到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陆丰市东海镇行政新区长安路3号市财政局大院内)报名。
八、提交询价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4日 下午15时00分。
九、提交询价文件地点: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询价时间:(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24日下午15时00分
十一、询价地点: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15年12月16日至2015年12月 18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陆丰市农业局 地址:陆丰市东海镇北堤路14号
联系人:蔡先生、陈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516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陆丰市东海镇行政新区长安路3号市财政局大院内
联系人:方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 邮编:516500
开户行名称: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工商银行陆丰市支行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郑小姐 联系电话 ****-*******
发布人:陆丰市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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