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烟厂机物料-实验耗材招标公告
卷烟厂机物料-实验耗材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机物料-实验耗材采购项目
招标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
招标范围:新疆卷烟厂车间及相关科室与生产相关或辅助生产所需要的质量及标准检验实验耗材、化学试剂、化学气体、标准溶液类消耗性产品供给的供应商。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货物生产厂家或经有效授权的代理商,具有本项目采购所必需的货物供应;
2、投标人为货物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的独立法人;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独立法人;
3、投标人为货物生产厂家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资质;若为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厂家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代理商鲜章))并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4、自2012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一个;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5日-2015年12月21日,每天上午北京时间9:30-13:00,下午15:30-18:00(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址: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乌市西虹西路12号)
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时,须提供: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鲜章并出示原件);
3、投标人若为生产厂家须提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鲜章);若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资质证书、并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4、业绩证明资料(2012年1月1日以来合同或发票复印件);
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后退还,复印件叁套加盖公章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留存。上述证件的公证件,本次招标不予认可。
招标人声明: 1.投标人应当对各自提交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保证材料不存在虚假或者虚构的情形,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2.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一经查证,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时间截止后概不受理任何报名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甜甜
联系电话: ****-******* 133*****883 *******(传真)
标签: 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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