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宜春市经开区电镀集控区二期一阶段工程电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宜春市经开区电镀集控区二期一阶段工程电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宜春市经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宜春市经开区电镀集控区二期一阶段工程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中心-SHC2023-014
2、采购项目名称: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需求 | 项目预算 |
1 | 宜春市经开区电镀集控区二期一阶段工程电梯采购项目 | 1批 | 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www.jxsggzy.cn/注册的供应商;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8)本项目要求的特殊资质: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应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应具有特种设备(电梯类)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或以上资质。(对于2019年6月1日(含)后已换证企业参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市监特设[2019]32 号”文件执行)。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①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或纸质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经第三方审计合格的2021(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及报表附注,报告后必须附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证书、两名以上经年检合格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证书,财务审计报告正文应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章。)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2023年1月1日至今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23年1月1日至今任一月份(纳税所属月份)完税证明或无税收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④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税务部门或社保部门出具的2023年1月1日至今任一月份(社保所属月份)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缴费证明或2023年1月1日至今任一月份(社保所属月份)社会保险单位参保缴费记录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⑤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的现场网上核查;
⑥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有效情况以开评标系统识别结果为准,请各投标人于开标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确认是否缴纳成功);
⑧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⑨提供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B级或以上资质以及特种设备(电梯类)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B级或以上资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将以上所列资质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
5、评标方法和原则:
5.1采用综合评分法。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1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同时具备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只给予扣除15%)。
5.2不接受联合体及进口产品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6、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拟投标人须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为:2023年9月17日0:00至2023年9月23日0:00。
7、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必须向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纳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采用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账,不接受个人汇款。系统内获取开户名称及账号,转账单需注明投标项目编号。拟供应商请于报名期内用CA锁到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获取开户名称及账号,转账单需注明投标项目编号。各供应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 jiangxi.gov.cn/web/)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www.jxsggzy.cn/)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8、投标文件投送地点及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三室(宜阳大厦中座二楼)。
9、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10月7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采购代理机构: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吴健
联系电话:0795-*******
联系地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433室
11、采购单位:宜春市经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73*****707
联系地址:宜春市经开区
监督部门:宜春市经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务部
联系电话:158*****756
12、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www.jxsggzy.cn/)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13、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宜春市经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投标系统报名回执单;非法人提交质疑函,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标签: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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