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十里镇中心小学食堂建设招标公告

岷县十里镇中心小学食堂建设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岷县十里镇中心小学食堂建设项目已由岷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岷发改发〔2015〕3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岷县教育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食堂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岷县教育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岷县十里镇中心小学食堂建设项目,新建三层框架结构食堂一栋,建筑面积为1275.00㎡,设有餐厅、操作间、消毒间、更衣间、粗加工间等。本次招标内容概算投资为239.27万元;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资金已落实。

(二)岷县十里镇大沟寨村(十里镇中心小学院内);

(三)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3月12日,竣工日期为2016年7月12日,(工期120日历天);

(四)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施工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拟派出的注册建造师须具备相应专业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

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无效标书处理。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投标。

(四)省外建筑企业已办理了进甘备案手续。

(五)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件通知中第四条规定,所有参与本工程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检查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四、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方式:

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2、网上报名请登陆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上报名完成后,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本项目相关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3、未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注册的企业,报名前须到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注册方法:请阅读关于征集注册企业会员的公告)。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6日至2015年12月18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报名成功证明。

(二)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单位授权委托书、报名成功证明(加盖公章)、项目经理IC卡购买招标文件(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区建设大厦A-2幢2层)。

(三)招标文件下载费用,施工每次8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月7日9时30分,地点为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城区建设大厦A-2幢11层)。

(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须知: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者网上银行,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提交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及公司帐号必须与投标人资格审查表内容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投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注明用途和投标项目,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

4、投标人必须在开标前,以银行电子汇划的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并持交纳投标保证金的银行汇划回单原件,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对账,核查投标保证金是否足额到账。对已到账的,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人员在银行电子汇划收款回单原件上加盖财务专用章;未到账的,核查原因,投标单位重新缴纳,再次对账。最终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财务专用章的银行汇划回单原件为足额及时收到投标保证金的依据。

5、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要依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财务专用章的银行汇划回单原件接受投标文件,否则,拒绝接受。

6、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编号为121503。投标人须在汇款单附言栏内正确填写投标保证金编号及项目名称、标段等内容。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岷县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郎润兴

电 话:138*****18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建壮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联系人:姜转丽

电 话:153*****94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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