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沱半岛湿地公园招标公告

庙沱半岛湿地公园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赤水市庙沱半岛项目景观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项目业主:赤水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地点:赤水市大同镇大同村庙沱半岛。

  (四)工程内容:项目规划设计,景观设计、施工和后期管养。(以规划审批的内容为准)

  (五)项目总投资:130000万元(含前期费用30000万元)

  (六)计划工期:工程建设期初步约定为两年,分三期实施开发。

  二、投资建设方式

  (一)投资方式:PPP模式,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投资人,设计和施工单位由投资人自行确定,但设计、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工程建设资质,投资人与旅发公司共同组建项目管理公司作为本项目法人。双方按照各自投资额分配项目公司股权。

  (二)投资建设方式:BOOT(设计-建设-拥有-运营-移交)。

  (三)投资条件:

  1.前期费用:前期费用(包括征地移民拆迁费用)据实结算列入工程投资总额,预计金额30000万,该笔资金由项目合作双方共同融资,投资人负责寻找资金来源,并保证按约定期限到位,所有前期费用计入旅发公司在项目公司的股本投入。

  2.工程建设总投资及回购方式:项目勘察设计、建设投资由投资人出资。所出资金计入投资人在项目公司的股本投入。工程完工后由赤水市政府分5年收购投资方在项目法人公司中的股权,股权按投资方实际投资额加资金占用利息转让,资金占用利息为8%年利息计算,计算起点时间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5年度回购股权的比例分别为10%、10%、20%、25%、35%。首期股权回购时间为工程交工验收6个月内,股权回购为一年一次。

  3.其他工程费用:如需投资人承担其他工程费用,参照工程建设总投资执行。

  4.工程造价:工程单价按《贵州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贵州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4版)及相关配套文件原则不下浮执行(具体以谈判为准),主材价格以网上询价结合当地市场价格确定。设计费用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5.招商确定投资人后,由市人民政府与投资人签订项目建设投资协议书,签约后10个工作日内由投资人交纳2000万元保证金。

  6.政府回购担保方式为项目区域内规划的开发建设用地作抵押担保。

  7.赤水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实在关联控股方以其固定资产、经营收入及股权作为担保(含本项目门票收入)。

  8.工程后期运营维护由项目公司委托旅发公司进行,具体运营维护费用根据物价部分相关规范另行协商确定。

  三、报名时间:

  2015年12月15日至2015年12月21日18:00时前。

  联系人:

  杨国强 赤水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联系电话:135*****628

  陈友明 赤水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

  联系电话:158*****587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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