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西溪水源引水工程-连墩水厂及引供水配套设施项目大安村给水工程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武夷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西溪水源引水工程-连墩水厂及引供水配套设施项目大安村给水工程监理-招标/资审公告
武夷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西溪水源引水)工程-连墩水厂及引供水配套设施项目(大安村给水工程)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夷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西溪水源引水)工程-连墩水厂及引供水配套设施项目(大安村给水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武夷山市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武发改审批[2022]7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夷山市崇安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武夷山市崇安自来水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武夷山俊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武夷山市。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元(其中含暂列金:******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武夷山市城乡供水一体化(西溪水源引水)工程-连墩水厂及引供水配套设施项目(大安村给水工程)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元(其中含暂列金:******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1)可将依据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监理费收费标准80 %计取(其中监理服务收费调整系数分别为: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1.0;高程调整系数为1.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按工程招标控制价*******元为基数计算。(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上限基数-下限基数)/(上限总价-下限总价)]*(合同价-下限总价)=标准价。即:16.5+[(30.1-16.5)/(1000-500)]*(974.6820-500)=29.4114万元 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系数*高程调整系数*(1-下浮系数)=29.4114万元*1.0*1.0*1.0*(1-20%)=23.5291万元,监理费最终按结算审核价款作为计费基数按上述计算过程进行监理费结算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0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相关法律和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于2023年9月15日 08时00分00秒至2023年9月20日 23时59分59秒
通过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https://ggzy.np.gov.cn/np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https://ggzy.np.gov.cn/npztb/上面公布的“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np.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夷山市崇安自来水有限公司
地址:武夷山市洋庄乡四渡村伞街20号西溪水厂,邮编:******
电子邮箱:/
联系人:叶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武夷山俊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武夷山市温岭街58号惠芳大厦606室,邮编:******
电子邮箱:/
联系人: 陈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武夷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武夷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签: 及引供水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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