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农村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二期—北高镇后积村项目通知-招标/资审公告
莆田市荔城区农村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二期—北高镇后积村项目通知-招标/资审公告
莆田市荔城区农村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二期)—北高镇(后积村)
项
目
通
知
招 标 人: 莆田市荔城区馨园经济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监督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汉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2023年09月15日
莆田市荔城区农村污水提升治理项目(二期)—北高镇(后积村)项目通知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为:*******元。具体详见附件:审后预算等文件。
特别提醒: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甲供材料费用(即甲供材料费用不计入招标控制价),甲供材料费用仅用于取费及计税,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5章第1节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以审核后的“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为准,具体详见附件。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5章第2节 招标控制价中的“市政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以审核后的“市政工程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为准,具体详见附件。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23年10月08日15时00分开标室(3)。
5、投标函附录如下: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 同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备 注 |
1 | 缺陷责任期 | 15.2 | 从工程通过竣工(交工、完工)验收之日起计24个月 | |
2 | 承包人履约担保金额 | 3.7 | 中标合同价的10% | |
3 | 分包 | 3.5.1 | 本工程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 |
4 | 逾期竣工违约金 | 7.5.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若承包人不能在合同工期内完成施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发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每日人民币壹万圆整(¥*****元),违约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提前完工不予奖励。 | |
5 | 逾期竣工违约金最高限额 | 7.5.2 |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最高限额: 合同价的10% 。 | |
6 | 预付款额度 | 12.2 | 预付款额度:合同价款的8% | (履约保证金若采用非现金形式缴纳的,不支付预付款) |
7 | 质量保证金扣留百分比 | 15.3 | 3%的工程款 | |
… | …… | …… | …… |
注:本项目通知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项目通知为准!
招 标 人: 莆田市荔城区馨园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监督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汉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3年09月15日
标签: 污水提升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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