鸣玉中心卫生院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鸣玉中心卫生院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川区鸣玉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已由重庆市南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南川发改委发【2015】264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南川区鸣玉中心卫生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南川区鸣玉中心卫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南川区鸣玉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的施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南川区鸣玉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重庆市南川区鸣玉镇。

2.3 建设规模:维修总面积1100平方米,投资额约130万元。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包括污水和垃圾处理、厕所、院区环境等辅助设施建设,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图纸和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能力。投标人2012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时间为准)具有1个及以上竣工验收合格的与本工程施工内容相类似的施工业绩。

3.2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执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16日9:00时起 ,在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cggjy.com )或南川区建设工程交易网(http://www.cqncjz.cn)直接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图纸、答疑、补遗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 请投标人于2015年12月21日11:00时前将本工程质疑发送至www.ncggjy.com网上。招标人于2015年12月22日17:30时前对所有投标人提出的问题进行回答,并将补遗或通知等资料上传至www.ncggjy.comwww.cqncjz.cn网上,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南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南川区建设工程交易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RMB600元,售后不退;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缴纳,否则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1月7日10时00 分, 地点为重庆市南川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中心(南川区北环路电信局斜对面)。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市南川区鸣玉中心卫生院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重庆市南川区鸣玉镇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云竹路23号对面

邮编:408400 邮编: 401122

联系人: 龚老师 联系人: 孔老师

电话:***-******** 电话: ***-********

传真: 传真: ***-********

2015年12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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