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M2演播室灯光系统维护改造招标公告
600M2演播室灯光系统维护改造招标公告
受天津市武清区新闻中心的委托,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对武清区新闻中心600M2演播室灯光系统维护改造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武清区新闻中心600M2演播室灯光系统维护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
二、项目内容
1.项目概况:武清区新闻中心600M2演播室灯光系统维护改造项目,预算金额为68.42万元,主要包括:水平吊杆减速机组检修、吊挂部分检修、吊杆电控部分检修、配电柜大线接线检修、灯具部分检修及更换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项目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新闻中心(泉发南路16号)
3.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4.工期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供应商须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供应商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供应商需具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舞台灯光工程综合技术能力一级资质和舞台 机械工程综合技术能力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主要产品原厂针对本项目授权证明;
6.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7.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注册资金五百万以上(含)。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2月15日至12月18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报名:投标申请人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资格证明(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其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原件、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凭证(原件)等相关文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第三项供应商资质要求的证件到武清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报名。
2.报名地点:天津市武清区雍阳东道12号(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400元(售后不退)。以上费用在领取招标文件时缴纳。
五、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2月28日下午13:30-14:00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武清区雍阳东道12号武清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后会议室
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5年12月28日下午14:00
4.开标地点:天津市武清区雍阳东道12号武清区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后会议室
六、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奇星
2.联系电话:***-********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新闻中心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泉发南路1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张奇星
4.采购人联系方式:82170109
八、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街雍阳东道12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徐先生
4.采购代理机构电话:********
九、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武清区新闻中心、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15日
标签: 灯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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