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市城市供水汉江饮用水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应城市城市供水汉江饮用水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根据湖北省应城市财政局应财采计[2015]A1127-5号函要求,应城市政府采购中心拟就应城市城市供水汉江饮用水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一、项目内容:
1、项目编号:YCZFCG-2015-A1127-5
2、项目名称:应城市城市供水汉江饮用水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应城市城市供水汉江饮用水工程设备一批及安装
4、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价人民币406.214482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预算价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自主能力供应、安装本项目招标货物,并且提供相关服务的合法企业,且应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在人民币1000万元及以上)、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原件)。
4、投标人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有中级职称和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证。
5、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2013年、2014年)承担过供应、安装类似工程的业绩(不少于3个)。(提供合同原件或者竣工证明原件)
6、投标人必须出具投标承诺书,主要必须包含以下几点(提供原件):
A、本项目招标货物清单并不一定是完善的,投标人必须承诺仔细阅读和理解《技术要求》和《设计图纸》所体现的意图,在方案细化设计时充分考虑实际情况,根据情况完善设计,保证设计意图的实践。
B、投标人在报价时,必须承诺:投标价所包含的设备款和安装调试费用完全满足设计意图的实现。
7、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2年、2013年、2014年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三个年度无亏损)。(提供原件)
8、投标人经营状况,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应当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提供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报名前,需提交以上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自2015年12月16日起至2015年12月24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
2、报名成功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应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应城市粮贸街2号-应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四、招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1月13日14:30时前(北京时间 14:00 时开始受理),逾时送达的招标文件恕不接受。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特1号(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五、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1月13日14: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特1号(湖北省政府采购中心)。
六、投标保证金
为了确保投标秩序,此次须附人民币捌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供应商汇入,汇入时请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投标信息(未注明完整信息的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未中标供应商,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日17:00 时之前款到应城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为准。
开户名称:应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应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粮贸街分社
七、联系方式:
应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祁俊海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1@qq.com">********1@qq.com
邮编:432400
联系地址:应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采购人应城市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卫东
联系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3@qq.com
邮编:432400
联系地址:应城市地矿局二楼
应城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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