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侦查取证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检察院侦查取证设备招标公告

根据郧西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西财采计【2015】167号采购计划函,我中心拟对郧西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取证设备采购项目实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YXZFCG2015—151
二、内 容:郧西县人民检察院侦查取证设备采购项目(参数及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
三、采购预算:45.953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商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3、投标商应提供类似的项目业绩(以有效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50万元以上合同原件);
4、投标商应提供制造厂商、销售许可证或制造厂商授权书;
5、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本单位2014年度经审计财务审计报告;
6、投标供应商应提供《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为体现供应商有足够的技术实力,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至少一份电子数据调查分析师资格证书原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
8、投标供应商要求在十堰地区有售后服务网点并且有良好的售后服务。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加盖印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时间安排: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上午8:30至11:00时,下午14:30至17:00时 ,节假日除外)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六、购买标书及开标地点:郧西县政府采购中心(郧西大道11号)

联系人:郧西县检察院 詹义勇 联系电话:****-*******
郧西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2015年12月1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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