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撤销冒名登记的决定书

潍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撤销冒名登记的决定书

   当事人:潍坊三鑫广告展览有限公司

  注册号:370*****06188

  住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鸢飞路体育中心西南场地

  经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明,2023年5月12日,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投诉人孙志新反映被冒用身份登记为潍坊三鑫广告展览有限公司股东、监事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公示。调取了该公司登记档案及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吊销潍坊市工程技术配套公司等418户企业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潍工商企处字 [2009 ]第88号)。

  2023年6月7日,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函询潍坊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确认相关登记材料真实性,6月13日,潍坊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复函显示原体育中心2010年已搬迁,所属房屋目前已拆除。2023年7月4日,山东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办公室文员刘翠翠来局配合调查,经询问并提供了该公司设立审验的相关业务档案。2023年7月4日,该公司股东、经理孙济生来局配合调查。经询问,孙济生表示与孙志新不认识,该公司设立登记时孙志新的身份证是一个朋友提供的,孙志新的签字是别人代签的。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在45日内未接到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异议意见。

  以上事实,有申请人孙志新提交的撤销被冒用身份登记(备案)申请表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备案)承诺书1份、山东省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截图1份、潍坊三鑫广告展览有限公司登记档案材料1份、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吊销潍坊市工程技术配套公司等418户企业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潍工商企处字〔2009〕第88号)复印件1份、潍坊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协助调查并确认潍坊三鑫广告展览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材料真实性的函》1份、潍坊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复函1份、中共潍坊视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潍坊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复印件1份、刘翠翠询问笔录1份、刘翠翠身份证复印件1份、精诚联合会计事务所业务档案复印件1份、孙济生询问笔录1份、孙济生身份证复印件1份等予以证实。

  因潍坊三鑫广告展览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王欣无法联系,2023年7月20日,我局在潍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门户网站以公告的形式(http://zwzx.weifang.gov.cn/xwzx/ggl/******/t******20_*******.html)向当事人送达了潍审商字〔2023〕2号《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听证告知书》。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

  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孙志新反映被冒用的身份登记(备案)事项调查终结报告》,我局作出决定如下:

  撤销孙志新在潍坊三鑫广告展览有限公司登记为股东、监事身份的登记事项。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潍坊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潍坊市奎文区府佑巷77号)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潍坊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9月7日

   当事人:潍坊三鑫广告展览有限公司

  注册号:370*****06188

  住所: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鸢飞路体育中心西南场地

  经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明,2023年5月12日,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投诉人孙志新反映被冒用身份登记为潍坊三鑫广告展览有限公司股东、监事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公示。调取了该公司登记档案及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吊销潍坊市工程技术配套公司等418户企业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潍工商企处字 [2009 ]第88号)。

  2023年6月7日,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函询潍坊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确认相关登记材料真实性,6月13日,潍坊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复函显示原体育中心2010年已搬迁,所属房屋目前已拆除。2023年7月4日,山东精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办公室文员刘翠翠来局配合调查,经询问并提供了该公司设立审验的相关业务档案。2023年7月4日,该公司股东、经理孙济生来局配合调查。经询问,孙济生表示与孙志新不认识,该公司设立登记时孙志新的身份证是一个朋友提供的,孙志新的签字是别人代签的。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在45日内未接到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异议意见。

  以上事实,有申请人孙志新提交的撤销被冒用身份登记(备案)申请表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撤销市场主体登记(备案)承诺书1份、山东省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截图1份、潍坊三鑫广告展览有限公司登记档案材料1份、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吊销潍坊市工程技术配套公司等418户企业营业执照的处罚决定》(潍工商企处字〔2009〕第88号)复印件1份、潍坊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协助调查并确认潍坊三鑫广告展览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材料真实性的函》1份、潍坊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复函1份、中共潍坊视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潍坊市全民健身服务中心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复印件1份、刘翠翠询问笔录1份、刘翠翠身份证复印件1份、精诚联合会计事务所业务档案复印件1份、孙济生询问笔录1份、孙济生身份证复印件1份等予以证实。

  因潍坊三鑫广告展览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王欣无法联系,2023年7月20日,我局在潍坊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门户网站以公告的形式(http://zwzx.weifang.gov.cn/xwzx/ggl/******/t******20_*******.html)向当事人送达了潍审商字〔2023〕2号《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听证告知书》。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和听证要求。

  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关于孙志新反映被冒用的身份登记(备案)事项调查终结报告》,我局作出决定如下:

  撤销孙志新在潍坊三鑫广告展览有限公司登记为股东、监事身份的登记事项。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潍坊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潍坊市奎文区府佑巷77号)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潍坊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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