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2023年度醇基燃料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某部2023年度醇基燃料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本项目为某部2023年度醇基燃料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23-JLNSFK-W1004),招标人为惠州某部,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某部2023年度醇基燃料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3-JLNSFK-W1004(代理机构编号:CMEETC-239XJ112LL250)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本次招标采购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涉及招标人日常所需的醇基液体燃料。投标报价不得高于2.8元/升,否则作无效标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采购预算金额:40万。
供货时间及交货地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指派专人、专车于指定时间,将采购单位所采购燃料送至指定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具体按采购人规定的供货计划执行。
合同期限:服务期限不超过1年。合同终止前要留足时间组织下一次筹措,因故未完成筹措的,可与中标人续约并签订临时合同。中标人保障过程中发生违约行为,符合终止合同条款的,应立即终止合同。在新的供应合同签订前,经采购单位同意后,中途终止合同的可以按照原评审排序依次商其他投标(报价)供应商或依托友邻单位供应商签订临时合同。临时合同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最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和最近一年内(投标时间截止前)连续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且外资入股企业(含港、澳、台资企业)。【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和《非外资(含港澳台)企业书面声明》】
(三)供应商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库房等证明文件(需提供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现场图片等证明材料)。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五)任何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全过程及后续供应期间不得出现挂靠、转包,一经发现取消相应资格。
(六)投标人《军队采购网》(www.plap.cn)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暂停名单(提供查询截图),“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www.wenshu.court.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提供查询截图)。
(七)投标单位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投标文件中提供注册成功网页截图证明。
(八)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18日至2023年9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线上发售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售价
(一)1、线上发售。
2、发送报名资料至采购代理公司邮箱(150*****660@163.com),邮件主题“XX项目报名资料+单位名称”,经审查无误后将回复标书款账户及报名表格,请使用公司账户汇款,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填写的报名扫描件以及汇底单发送采购代理公司邮箱。报名成功后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回复至潜在报名单位邮箱。报名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须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库房(需提供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现场图片等证明材料)。
(二)报名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单位将对已报名各投标人的身份背景、办公场所、运营场所和机械设备等(具体详见附件考察表)进行事实勘察,审核通过后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
(三) 招标文件售价为200元,售后不退。
(四) 未从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购买、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00.00元整(须足额交纳)。
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形式方式缴纳,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
注: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汇款备注:LL250保证金。
账户名称:中国机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营业室
账号:9558 8502 0000 0825 815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广东省惠州市。
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十二、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广东省惠州市。
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十三、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
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和(https:///)上发布。
十四、联系事项
联 系 人:孙帆、楼洪鸣、李天磊、王越、苟攀
办公电话: 010-********
移动电话: 150*****660
传 真: 010-********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乙19号华通大厦B座南塔14层
标签: 醇基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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