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物资采购公告自采哈药三精明水座驾式电动叉车采购招标
大宗物资采购公告自采哈药三精明水座驾式电动叉车采购招标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集团下属哈药集团三精明水药业有限公司的座驾式电动叉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条件的投标方前来投标,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采购方案名称:哈药三精明水座驾式电动叉车采购招标
二、招标内容:
我公司为满足生产需要,需购买座驾式电动叉车, 用于物料装卸出入库及成品装车: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工作环境 | 发票类别及税点 |
1 | 座驾式电动叉车 | - | 1台 | 仓库 |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 |
技术要求:
序号 | 要求 | 期望/必须 |
01 | 全电动四轮座驾式,整车全国联保 | 必须 |
02 | 起重重量1.5吨 | 必须 |
03 | 铸铁配重,实心轮胎 | 必须 |
04 | 提升高度3米 | 必须 |
05 | 行走电机选用无刷电机 | 必须 |
06 | 电池容量不小于400AH | 必须 |
07 | 转弯半径小于2100mm | 必须 |
08 | 一次充电运行时间不低于6小时,配备充电器及充电配件。 | 必须 |
09 | 货叉长度1070mm。 | 必须 |
10 | 主电机为国内或国际知名品牌满足运行要求 | 必须 |
……详细技术、商务要求等见招标文件。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所有设备到达招标单位指定的交货地点,运输时间包含在交货时间内。
交货地点:绥化市明水县哈黑公路3号三精明水工业园院内。
技术答疑人及电话:刘长皓,138*****943。
三、付款条件及结款方式:
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付合同总额30%的预付款;设备到达招标单位指定的交货地点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开具合同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后,招标单位付合同总额60%;其余合同总额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满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结算方式:电汇。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明、税务登记证等资质文件。若投标单位为代理商的,除提供上述文件外,还需提供原厂商授权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同类型、同设备销售业绩证明(如销售合同等,优先提供哈尔滨市或者黑龙江省内销售业绩证明),近三年用户名单、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售后维修专业技术人员。
4、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征信。
5、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相应的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
6、投标单位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五、日程安排:
1、报名
时间:2023年9月18日—2023年9月22日,工作日9:00至16:00。
方式:哈药采购系统报名,供应商报名网址(http://srm-new.hayao.com:90/login )。
2、开标时间:
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点:哈药集团有限公司二楼招标室。
1)标书款:招标文件每份100元(只提供电子文档),售后不退(单独汇入,只可提供收据), 并于标书款缴纳截止日期前,在SRM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标书款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投标。
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请于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在SRM哈药采购系统上进行保证金缴纳系统操作,并将付款凭证作为附件进行提交,否则将影响您后续投标。
户 名: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友谊支行
3)汇款注意事项
①投标保证金和标书款必须分别从投标方的基本账户以电汇形式汇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帐户,并保证在招标前一个工作日汇到。
②因我公司财务系统月底结账,每月最后一天请勿汇入任何款项(可延迟一天汇入),否则将会影响保证金退还进度。
③汇款时请注明招标名称和用途。
④如未按要求备注及汇款,导致不良后果的,参标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单位自行承担参加投标活动的全部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将不对投标单位因本次投标事宜所引起的任何费用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夏一今 联系电话:0451-********
电子邮箱:xiayj@hayao.com
七、以上公告同步推送至哈药集团官网(http://www.hayao.com/)并以官网为准,全部内容均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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