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棉机打包膜生产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招标公告

采棉机打包膜生产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招标公告

新疆鼎美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采棉机打包膜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位于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春晖路以北、天宝街以东,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84°5238.181",北纬44°2737.508"。项目占地面积*****m2,建设性质为新建,总投资6500万,其中环保投资72.5万元,占总投资的1.1%。建设内容:新建采棉机打包膜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年产2000吨采棉机打包膜。

二、项目实施后会对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必须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严格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监控和应急措施。综合考虑,我单位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三、项目建设和运营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期扬尘污染,通过设置施工围挡、洒水降尘、防尘网苫盖等措施减少施工扬尘产生;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进行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置;施工噪声通过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期噪声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11);妥善处理固体废弃物,建筑垃圾优先进行回用,不能回用的集中收集后清运至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指定地点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至奎屯市垃圾无害化处理厂进行处置;严格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挤出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集气罩(设软帘)+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排放;未收集的有机废气及贴胶有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通过采用密闭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有机废气的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60mg/m3);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4.0mg/m3);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2019)附录A表A.1规定的限值(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3,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3)。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行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四)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消声、减振、厂房隔音等措施,并加强进出入厂区车辆管理,确保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3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废包装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统一处理,废边角料收集后全部进行回用不外排,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和废机油收集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2023)相关要求。

(六)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地下水污染防治。将厂区划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并根据区域划分落实防渗措施,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及时修复、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固安全。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环境风险应急培训和演练,落实各项应急环境管理措施以及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防止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八)在工程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招标文件中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五、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六、我单位委托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和环境保护局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七、你单位应在接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师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天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09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采棉机打包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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