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国有火光农场猪场二期建设招标公告
农垦国有火光农场猪场二期建设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采购单位广西农垦国有火光农场委托,拟对广西农垦国有火光农场猪场二期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施工企业报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火光农场猪场二期建设项目,建设资金为全额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广西农垦国有火光农场猪场二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GS(6)*******G
建设单位:广西农垦国有火光农场
建设地点:广西防城港市东兴市马路镇
工程规模:新建分娩舍1栋、妊娠舍1栋、育肥舍2栋单层猪舍,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6735.64平方米。其中:分娩舍建筑面积1227.23平方米,妊娠舍建筑面积1508.41方米;育肥舍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要求工期:120天(日历天)
投资额:约720万元
招标范围:土建、水电、装饰、外墙、通风、给排水、电气、消防、防雷等施工图要求的所有工程施工(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2月 15 日至2015年 12 月 2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 15: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报名企业的注册建造师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料报名并购买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件复印件、安全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出具由该企业缴纳的2015年9~11月份的注册建造师本人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3楼302室购买招标文件。(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元(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1月 5日 10 时00分,地点为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代理招标机构其他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 址: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联 系 人:严工 联系电话:****-******* ****-*******(传真)
开户银 行:中国光大银行南宁桃源支行
8、招标人其他信息
招标人单位名称:广西农垦国有火光农场
地 址:广西防城港市东兴市马路镇
联 系 人:罗工 联系电话:****-*******
招标人:广西农垦国有火光农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5年12月 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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