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振华重工废水在线监测系统运维招标
上海振华重工废水在线监测系统运维招标
项目编号: ZPMC(CX)-ZB2023-0... | 项目名称: 上海振华重工废水在线监测系统运维(包括pH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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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上海振华重工废水在线监测系统运维招标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就废水在线监测系统运维项目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技术服务单位。中标单位与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公告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编号:ZPMC(CX)-ZB2023-08-370 1.2项目内容:废水在线监测系统运维(包括pH分析仪、化学需氧量分析仪、氨氮分析仪、总磷分析仪、硫化物分析仪、数采仪、采水模块等); 1.3(施工/供货)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厂区); 1.4(施工/供货)要求:资格预审通过后,详情见招标文件; 1.5(施工/供货)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运维周期37.5个月; 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该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标段说明:本项目共1个标段。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团队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业绩3例以上(水质在线监测运维方面的合同复印件至少3份,每份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 (5)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6)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且未整改完成的;(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7)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8)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9)需是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登记备案的运维机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年检完成);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直接参与投标的除外); (3)企业情况简介; (4)近3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水质在线监测运维方面的合同复印件至少3份,每份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 (5)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0-2022年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6)近 3 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 产安全事故的情况(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7)近 3 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 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8)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承诺(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9)拟投入本项目的企业相关技术、管理人员情况;(提供至少2名运维人员的培训合格证书和社保缴纳凭证); (10)需提供是上海市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监管系统登记备案的运维机构的凭证(可网页截图); (11)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12)潜在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以上材料需列明目录,并装订成册。(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厉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建议提交预审资料前2日提出)。 3.3现场考察潜在投标人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组织赴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投标人的履约能力,技术实力、设备配置、制作工艺、安全规范资质等,潜在投标人应以积极配合。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资格预审审查办法采用合格制,凡按照本投标邀请书第3条所要求并完整提供资格预审材料的申请人经招标工作小组审核后均可通过资格预审。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 另外,因中交集团要求,我司之后所有的招标项目均将逐步转移至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中进行线上招标,请所有潜在意向投标方,除提交上述预审资料外,自行前往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PMS/)进行在线注册,以便今后继续参与我司招标项目。具体准入条件和标准如下: 1.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 3.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具有本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并具有产品生产企业的代理协议或产品销售授权资质; 4. 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 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 6.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注,如潜在意向投标方如暂不具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三体系认证证书,可以由申请单位填写《供应商让步使用审批单》,经申请单位供应商管理职能部门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注册。(详见附件2) 3.4 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报名与材料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9月26日下午14点之前停止报名 最终单位报名数量和资格预审以中交供应链线上报名为准 4.报名方式 招标人接受各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任何形式的报名,但必须提供纸质版资格预审材料,并提交《项目投标报名表》以及一次性完整提交《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5.工本费 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投标人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0元。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6. 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发出招标邀请,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7.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8.其它注意事项: 8.1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 8.2开具工本费发票以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为抬头。 8.3中标通知书以及落标通知书由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签发。 8.4投标单位务必考察现场。 9.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三年九月 附件1 项目投标报名表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我单位申请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废水在线监测系统运维 项目的投标(招标编号:ZPMC(CX)-ZB2023-08-370),并遵守招标投标程序及有关规定。我方拟派担任本项目的联系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授权联系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具体情况如下,如有失实,由我方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2 供应商让步使用审批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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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列表 供应商投标操作流程(请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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